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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巨蛋確定解約!北市府、遠雄達成共識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02603)

ademon 2016-04-20 06:26 AM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監察院只有說"工程會處置失當(覺得棒球很重要)"嗎?

好像有人忘掉監察院也說了

議約時最優申請人擬變更協力廠商,是否應重提或修正「投資計畫書」,按促參法施行細則第41-1條規定,應先檢視公告及申請須知中是否有變更協力廠商之規定及條件,如有則可變更,反之則不行。甄審會為配合同意最優申請人變更協力廠商,決議通過最優申請人重提投資計畫書,違反前揭促參法相關規定,並與該甄審會之前決議得變更投資計畫書之項目內容,相互牴觸,台北市政府據以核復同意重提投資計畫書,核有違失。

還有有人也忘掉了監察院指出的幾十條草約變合約過程中沒有做到"採購機關應盡力維護採購權益,不可退讓",反而是自我放棄權利的事情

相對現在北市府仍依合約中的規定進行可能限協商中(合意解條件根本沒有開始談),就被放上"不儘力訟訴維護權益"

明明當初簽訂合約的瑕疵跟違反...


真的合約,法律站得住腳,是沒有在搞什麼合意解約的
如果合約法律有人謀不贓的證具,一樣也可以主張合約無效

監察院僅是糾正違失
因為這類的採購程序非常複雜,沒掌握好搞錯幾條很常見
所以才會有監察單位審核缺失,下次修正,這在採購審計不可能避免的東西
如果是人有問題早就糾舉或彈劾了
拿著雞毛當令箭


另外我講過,法律契約站得住腳是沒人在搞啥合意解約,連談都不能談
如果有這種條件也應該在停工前去談,而不是停工後去搞
自認找得到合法合契約條件停工,卻找不到合法合契約的方式搞解約叫乙方自己吞下
監察院要督保證也是一大包,只是會不會只有糾正就不知道了

ademon 2016-04-20 07:18 AM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20000467-260107

開發案掛零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69385

大巨蛋續建可研究……
叫支持者情何以堪

麵疙瘩 2016-04-20 08:36 AM

ademon大 一人奮戰的英姿讓我有種熟悉感

我都跟行家講。公務員是有些把勝負當成最高價值

只要是他還沒有站穩立場就會當孫子,但一旦他認為自己站穩腳步了

就算是一點點對錯哪怕是多無關緊要寧可整個案子賠上十年八年也不會妥協

所以不要輕易嘗試政府機關的標案


幾百億的案子 商務仲裁條款總會有的

royfu 2016-04-20 09:03 AM

勒令停工就是有違約情況了,演變成合意解約,自己打臉自己,不是我們這種凡夫俗子可以理解,真是太深澳了,難怪是157

MUS 2016-04-20 09:08 AM

引用:
作者blair
炸蛋gogogo~ :yeah: :yeah: :yeah:


拆蛋也行, 炸蛋更好 gogogo :yeah: :yeah: :yeah:

212412 2016-04-20 09:14 AM

引用:
作者OscarShih
當然是要片面解約

才能給遠雄一個下馬威, 反正他們不合法對吧 :rolleyes:


想太多~
如果真的抓到有不合法的地方
臺北市政府會願意 合意解約?
早就告上天了!

有人說官是免費的~
但是 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
尤其是現代.官是有任期的.
時間壓力絕對不會在廠商那邊~
如果打官司贏了.後續一堆賠償才是問題

這就跟我們平常人去跟營業車發生車禍一樣
賠的不只是車損.連車輛進廠維修期間.他的營業損失都會被涵蓋在內一樣
到時候就是看雙方律師說服法官的能力了!

蘇族 2016-04-20 09:32 AM

引用:
作者麵疙瘩
公務員是有些把勝負當成最高價值
就算是一點點對錯哪怕是多無關緊要寧可整個案子賠上十年八年也不會妥協

關鍵是時間不在柯皇這邊,因為朕是民選的有任期限制,要是耍無賴持續拖延下去,朕就別想連任了:laugh:

天龍中立百姓可以讓朕誆一次,但絕不會被朕誆第二次,何況上次是某綠策略性禮讓,但該營有幾條鯊魚已經聞到血腥味了...也就是說不論朕今後如何掙扎,最終還是得乖乖交出印信,否則就等著死無全屍吧:stupefy:

yyptw 2016-04-20 09:37 AM

引用:
作者麵疙瘩
ademon大 一人奮戰的英姿讓我有種熟悉感

...

他一人奮戰的對象也蠻有水準的,引經據典
實則法律關係錯綜複雜,見解人云己云
有公法關係(停工行政處分)
有私法關係(何謂解除契約? 何謂終止契約?賠償範圍也大不同)
偏偏台北市同時扮演公私兩種角色

我歪歪屁柯P人格特質哭哭,比較卡實在

deswaqtw 2016-04-20 09:40 AM

遠雄開價高 議會不支持
買不下去 當然就續建了

既然有仲裁 延長工期
你就得讓它跑完
不然上法庭 就站不住腳

等工期跑完
要戰要和再來說

聳鐵人 2016-04-20 09:41 AM

合約簽定就是雙方你情我願,哪有什麼違法問題,頂多就是觀感不佳而已 :think: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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