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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2014-11-05 11:27 AM

引用:
作者lievil
你可以選擇[消滅],但之後的[法律責任]就要選擇面對,社會無法賦予你踐踏法律的特權。
而且本案大概還沒偵結,更別說上法庭,下結論實屬太早。

所以歹徒都有持無恐,面對屋主時反而屋主要害怕,
穿鞋的怕赤腳的..
歹徒違法在先就已經不怕了,屋主若不小心傷了歹徒還要擔心被告~
這就是目前少數人一直在推崇的"道理"。

crabster 2014-11-05 11:32 AM

引用:
作者EAC212
所以歹徒都有持無恐,面對屋主時反而屋主要害怕,
穿鞋的怕赤腳的..
歹徒違法在先就已經不怕了,屋主若不小心傷了歹徒還要擔心被告~
這就是目前少數人一直在推崇的"道理"。


這就是最可怕的, 法律變成保護壞人的工具.

darkangel 2014-11-05 11:40 AM

引用:
作者arnan
這案子有孕婦沒孕婦差很多...
個人是覺得因為有孕婦在可以輕判,像緩刑就是這時後可以用的
因為把人制住靠的是出其不意
一但放開後對方對你的技巧有防備了不一定能再來一次
每次都可以輕鬆打倒嘍囉的是電影...是卡通...不是現實
而且一但二度抵抗時反應會更大,動作會更危險
有大肚子老婆在何苦冒這個險...當然是一路壓到底


什麼輕判,林伯要是該案檢察官,能力所及就不起訴了。

:flash: :flash: :flash: :flash: :flash:

imhung 2014-11-05 11:54 AM

引用:
作者EAC212
所以歹徒都有持無恐,面對屋主時反而屋主要害怕,
穿鞋的怕赤腳的..
歹徒違法在先就已經不怕了,屋主若不小心傷了歹徒還要擔心被告~
這就是目前少數人一直在推崇的"道理"。


還是那句老話-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 :jolin:

Raziel 2014-11-05 12:07 PM

引用:
作者MUS
竊賊違法所以法律無保護力, 靠的就是武力自保, 合理嗎?
平安退場才能談法律, 兩邊被迫要硬碰硬, 現在剩下屋主平安退場談法律, 這就是現狀.

以宮本武藏比喻似有不當, 兩邊"決鬥" 是1個月前早就知道可事前準備, 武藏更是老奸巨猾之人 (畢竟他比小次郎年長11歲, 況且對敵經驗無數), 深知"拳怕少壯,棍怕老狼", 武藏處心積慮耍心機就是因為知道硬碰硬沒法獲勝, 所以先以逸待勞讓小次郎枯等, 再以言語刺激讓他失去冷靜, 再配合比小次郎的太刀距離更長的木刀, 當對手失去兩項武器: 冷靜和距離, 自然勝券在握.

問題是這跟這件事有啥關係? 如果武藏和小次郎跟這次屋主竊賊一樣, 在幾秒鐘前才知道要決鬥, 而且距離僅隔一扇門是要怎麼冷靜思考, 誰會獲勝? 比較高的竊賊就像武藏一樣有距離優勢, 屋主的身手就跟小次郎的燕返一樣快而猛, 但是兩邊都沒事先準備的可能性, 故事結局就不同了.
...

我前面就講, 先發現家裡有小偷, 又發現小偷躲在廁所, 又發現房門是反鎖, 又還有孕婦在

硬闖就是沒腦子. 他早就已經查覺環境有異狀, 難道不能有所判斷? 不用爭甚麼幾秒鐘,

雖然結果他是打贏了, 但基本上還是一個無腦的莽夫, 我不認為這是可複製的最佳實務.

在攻堅之前, 他絕對有機會察覺異狀可做其他選擇. 但是你談的若都只看在 啟戰之後

那當然才會毫無選擇. 屋主勒昏竊賊這個事實, 已經是不需要重提的歷史, 我也沒興趣替

屋主來一堆假設如果也許是. 今天我不是要談屋主, 而是如果我們自己遇到, 從一開始

就可以怎麼做. 我不認為一般人有甚麼驚天武學在身, 或是老奸巨猾的頭腦, 如果你還是

鎖定在替這個案子的海陸屋主講話, 咱們還是少佔點網路資源吧~

人生開始 2014-11-05 12:32 PM

1個附加檔案
這個案子法律有沒有強屋主所難
有沒有採取其他作為的期待可能性
結論可能下得太快了一點

不過我是贊成類似案件 應該減輕屋主的舉證責任
或許可採用類似法國法 先推定為正當防衛
再來由檢方提出反證

出處探索正当程序: 比较刑事诉讼法专论 P.209

Irvinson 2014-11-05 01:08 PM

科普一下「反鎖」

大部分廁所被鎖門,通常為裡頭有人所為,只有極少數廁所可從外鎖門。

如果可以的話,屋主可以從容鎖門,反而小偷出不來,然後慢慢報警或找救兵。

事實上辦不到,此意味裡頭的人隨時可以衝出來,但是外面的人很難進去。

當屋主用手轉門把,此時已驚動小偷,這表示外面有人想進來了,只是礙於門被反鎖。

因此門被「反鎖」不是什麼好事,除非有人家裡的廁所鎖門時是從外面鎖。

EAC212 2014-11-05 01:24 PM

正常人..
回到家發現廁所門關者的,
我不相信第一時間會覺的廁所有人,
一定會去試開門,驚動裡頭的人後才會發現原來有人在。

MUS 2014-11-05 01:30 PM

引用:
作者Raziel
我前面就講, 先發現家裡有小偷, 又發現小偷躲在廁所, 又發現房門是反鎖, 又還有孕婦在

硬闖就是沒腦子. 他早就已經查覺環境有異狀, 難道不能有所判斷? 不用爭甚麼幾秒鐘,

雖然結果他是打贏了, 但基本上還是一個無腦的莽夫, 我不認為這是可複製的最佳實務.

在攻堅之前, 他絕對有機會察覺異狀可做其他選擇. 但是你談的若都只看在 啟戰之後

那當然才會毫無選擇. 屋主勒昏竊賊這個事實, 已經是不需要重提的歷史, 我也沒興趣替

屋主來一堆假設如果也許是. 今天我不是要談屋主, 而是如果我們自己遇到, 從一開始

就可以怎麼做. 我不認為一般人有甚麼驚天武學在身, 或是老奸巨猾的頭腦, 如果你還是

鎖定在替這個案子的海陸屋主講話, 咱們還是少佔點網路資源吧~



當事人的自白和你想的不同耶? 是因為尿急才發現人在浴室喔! 如果一開始發現不對勁, 妻子還會有閒暇帶狗去後陽台餵食嗎?

""從事冷氣維修的何男說,2年多前認識擔任航空公司地勤的印尼華僑妻子,妻子
現懷孕8個月,2人2個月前剛完婚,前天偕妻到淡水走走,晚間8點散步回家,
打開外側鐵門時沒異狀,開第二道木門發現門未關,一度起疑,妻子進門後帶狗
到後陽台餵食,他因尿急往廁所跑,卻打不開,多次用力推仍遭阻,推拉間見門
後露出男人的腿,驚覺歹徒潛入,因此猛力推開門,對方趁他驚訝瞬間出拳攻擊,
2人扭打,妻子嚇得尖叫報警。""

警員看法不一,大概就是兩造雙方討論的觀點不同:

""一名基層警員說,若自己是當事人,會先觀察對方是否有攜帶武器,如果單獨返
家,會衝上前制止,若有妻小,則會龜縮讓歹徒逃逸後再交由警方處理。另名警
員則說,碰到這種狀況,為了保護妻小,正常人做法應該一樣,「我會衝上去制
伏對方,如果真的發生意外,我也不會後悔。」""

民調還是傾向防衛有理, 大概也是跟現在本樓討論串比例差不多:

""針對屋主為保護懷孕妻子,將闖空門小偷勒昏後送醫不治,《蘋果》民調發現有
六成二民眾認為,屋主奮力抵抗小偷,保護家園,不認為防衛過當。""

人生開始 2014-11-05 01:46 PM

引用:
作者Irvinson
科普一下「反鎖」

大部分廁所被鎖門,通常為裡頭有人所為,只有極少數廁所可從外鎖門。

如果可以的話,屋主可以從容鎖門,反而小偷出不來,然後慢慢報警或找救兵。

事實上辦不到,此意味裡頭的人隨時可以衝出來,但是外面的人很難進去。

當屋主用手轉門把,此時已驚動小偷,這表示外面有人想進來了,只是礙於門被反鎖。

因此門被「反鎖」不是什麼好事,除非有人家裡的廁所鎖門時是從外面鎖。

這個倒不會 一般家庭喇叭鎖拿硬幣就可以開了
所以我都是趁女友洗澡的時候直接開門闖進去... :s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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