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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2012-09-09 01:43 PM

真要辭退什麼理由都嘛掰得出來!而且絕大多數都是資方說了算...

所以重點只在於資遣費有沒有照給而已~~~

VincentDX 2012-09-09 01:46 PM

引用:
作者Million
二審法官應該是要沿用一審的判決, 結果卻逆轉到資方那邊去 :tu:


可否請解釋一下,什麼叫做二審要沿用一審的判決 :confused: :confused:

E.A.G.Y.O.O 2012-09-09 01:48 PM

引用:
作者Million
我覺得可以耶, 她本身的style就是很有利的舉證證據啊 :laugh



江南style ?

cue933 2012-09-09 01:49 PM

引用:
作者VincentDX
可否請解釋一下,什麼叫做二審要沿用一審的判決 :confused: :confused:



很簡單啊 ,就一句古話 "官官相護"...... :stupefy:
就算是屎也要閉著眼吞下去

這是鬼島,人也是鬼,官也是鬼.....所謂正義只是鄉民們喊個兩句就自己爽歪歪 :sleep:

DeepGreen 2012-09-09 02:06 PM

引用:
作者GIRORO伍長
勞動法令不能保護勞工 ?
什麼不看看前幾天那個沒有納入勞基法的保全待遇是啥回事

我是說『不要相信』勞動法令能保護勞工
而不是說『勞動法令不能保護勞工』
要不要相信,那是看個人
我只能說,法令再怎麼訂定
都不能完全偏向勞方或資方,不然就會導致投資衰退或社會仇富
雙方都在替自己爭取權益,但是事實上總是資方略勝一籌
例如勞退新制推行,就致使很多雇主數年不再加薪或大幅縮減紅利
雇主總是有辦法變相的規避

引用:
作者Million
我覺得可以耶, 她本身的style就是很有利的舉證證據啊 :laugh:
加上台灣有獨步全球超級無敵利害的法官心證
二審法官應該是要沿用一審的判決, 結果卻逆轉到資方那邊去 :tu:.
.

二審判決逆轉的案件實在多到數不清
總之法院就是講證據的地方
法官鮮少會聽信一面之詞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那位小姐本身的Style是不能當作證據的
要嘛要有證人,不然就是證物
如果都沒有,資方(被告)又提出合情合力的解僱理由與合法證明
原告要贏的機率... 很小啦

引用:
作者五寺山
法官不懂.
路人比較懂................. :laugh:

年輕人,就你這兩句話
我就告訴你
有少數法官和法匠沒有兩樣,甚至已經完全背離一般常識的判決
不然也不會有法官在庭上打電話問老公該怎麼判的離譜事情
法律只會保護懂法律的人
希望你會瞭解

lompt 2012-09-09 02:46 PM

這個案例有說到
"微軟當初一名資深業務經理患重病,才請人力銀行派遣人力支援,後來因這名經理需延長治療,微軟決定招募正式員工,於是資遣趙女。"
所以其實這樣看就很明顯了
不只他
另一名留職停薪的也丟了飯碗了QQ

http://tw.news.yahoo.com/%E6%8E%A7%...901.html?_esi=1

另外
"104在協調時也曾提供趙女其他工作機會,但趙女堅持月薪不得少於7萬元,並非104不願安排。 "

cue933 2012-09-09 02:53 PM

有些鄉民是不懂事情經過的
只要胸大穿得辣....就給他讚下去了 管他是非黑白林北爽就好:stupefy: :stupefy:

notee 2012-09-09 02:55 PM

既然是人力派遣應該會有期限
也就是可能只是階段性的任務
好比你去當某人的代課老師
某人或許是因為當兵或請產假
當當兵或產假的條件不在時當然也就是你階段任務結束的時候
我覺得這個判決沒什麼問題
至於裙子短不短或許是刻意炒作的話題吧

天屎~加百列 2012-09-09 02:58 PM

引用:
作者notee
既然是人力派遣應該會有期限
也就是可能只是階段性的任務
好比你去當某人的代課老師
某人或許是因為當兵或請產假
當當兵或產假的條件不在時當然也就是你階段任務結束的時候
我覺得這個判決沒什麼問題
至於裙子短不短或許是刻意炒作的話題吧

有些人就是喜歡佔地為王或就地合法
只要一句自己是弱勢就無敵了

老鬼 2012-09-10 08:34 AM

引用:
作者DeepGreen


年輕人,就你這兩句話
我就告訴你
少數法官和法匠沒有兩樣,甚至已經完全背離一般常識的判決
不然也不會有法官在庭上打電話問老公該怎麼判的離譜事情
法律只會保護懂法律的人...

幹嘛?倚老賣老有比較高明嗎?

你這幾句話我幾乎完全同意,但是我放的重點卻不在這
而是在於標黃字的部份,我覺得這才是重點

天底下沒有任何事是絕對的
離譜法官絕對有,但那是少數
可是不懂裝懂的鄉民,卻是佔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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