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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個團隊出走另組公司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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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記得當年是 Asus 高薪把 Twinhead 整票人挖走 搞到原本幾乎是業界第一的 Twinhead 從此一蹶不振 |
引用:
1.沒有人(職位)是不可取代的 2.普通公司的資產是人才&專業...這些都是鬼話 人和(公司跟客戶)跟價錢..才是最重要的 |
引用:
你們講得是兩個時代的事吧... 石頭草創的時候是從ACER整個團隊挖走搞主機板業務,你說的是石頭要進軍筆電市場的時候才要從倫飛挖人吧... |
引用:
+1 樓主不要高估自己有專業就能成功, 客戶是跟公司做生意, 不是跟你做生意, 除非這家 公司沒有其他價值, 光只是靠你的專業技術在撐, 不然公司的品牌, 其他人的經驗, 人脈.... 都是客戶跟公司交易的一些權重因子, 我表舅不滿老闆未依承諾給獎金自己出去另開公司, 結果搞得非常辛苦, 很多在原公司感覺理所當然的資源, 通通要自己重新建立, 自己當老闆後 才知道自己也給不出(給得出也不會給)當初自己要求的那麼多. |
引用:
R兄所言盛是....... 經營公司必須的撇部太多~ |
讓我想到台南一間很有名的滷肉飯
夥計跳出來自己開店把老闆幹掉 而且還開在隔壁而已 哈哈 |
引用:
我不能把公司情況講得太詳細, 會被認出來是哪一家, 基本上你說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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