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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駕撞死婦毀人家庭 「葉少爺」首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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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旗都可以拿掉的傢伙 不過是商人而已 :think: |
酒駕開那種車那種速度有可能會乖乖停紅綠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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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看最後的判決就可以知道天道公理還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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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錢到已成為公害----談葉冠亨酒駕撞死人
http://blog.udn.com/hank851106/6408175
2012/05/01 葉冠亨,樹德科大學生,平日開四百多萬元的六千二百西西白色賓士上學,這廝對上學的興趣不高,因此蹺課太多在上學期被退學。4/25日凌晨,與幾個朋友徹夜狂歡後,酒駕在高雄市撞死一個47歲的李媽媽,這個媽媽正趕著要走回家送小孩上學,她站著不動等紅燈,心裡可能正盤算著待會怎麼送小孩上學去,之後怎麼上班找停車位,上班後公司還有一堆雜七雜八的事兒要處理,下班後家裡衣服要洗,晚飯要準備………….直到她被葉冠亨這混蛋撞上為止。 李媽媽的先生傷痛欲絕,三天後,悲傷過度,也死了。留下一個沒爸沒媽的孤兒。 記者找到葉冠亨媽媽,她講的很輕鬆:「小孩只是比較愛玩而已」,我聽了血氣衝腦門!原來混蛋是會遺傳的! 因為有錢,可以輕鬆蹺課到被退學。 因為有錢,可以開六千二百西西的白色賓士。 因為有錢,可以不用工作徹夜狂歡,然後酒駕撞死人。 因為有錢,毀了一個家庭後,他老母可以輕鬆的說:「小孩只是比較愛玩而已」 怕什麼,大不了賠錢而已,錢這個東西,我不缺! 也不怕你不要錢,到法院請的起最好的律師,頂多判個幾年,然後緩刑。 有錢不是罪,但有錢到冷血就是公害,必須除掉! 像葉冠亨這種人,開起車來天不怕地不怕,紅單?怕啥,老子有錢,撞倒人,怕啥,老子賠得起。直到他撞死人後,他老母最大的心理負擔不是這混蛋造的孽,而是:「寶貝兒子,你受驚了」然後告訴記者,「小孩只是比較愛玩而已」「他也受到驚嚇,所以到現在還沒告訴他撞死人的事」冷血到令人髮指。 你說這種頂級混蛋,該不該除掉? 當然,現代社會不可能像武俠小說裡頭一樣,半夜背把寶劍潛入葉家,將他的狗頭斬了。但難道法律沒本事廢了他? 要廢了他不難,只要斷了他的財脈,他就是廢人一個。因此我呼籲有點血性良知的檢調人員,好好查一查葉家財富的來龍去脈,至少葉老爸送這小子賓士車繳了贈與稅沒,再順藤摸瓜好好徹查一下,我不相信會培養出這樣一個混蛋的家庭,錢全部是乾淨的。 我再強調一次,有錢的好人很多,要保護。但姓葉的這家子,冷血無情,已成公害,要除掉! |
昏迷指數3???,我看也是裝可憐博取同情用的,現在都在病房吹冷氣了,而且有人爆料:他老爸見到葉少爺的第一句話就是~事情我都幫你處理好了(台語)!
所以他根本不用擔心了,什麼他不知道撞死人這件事,現在台灣除了水電雙漲之外,我看報最多的就是他撞死人這件事 報導上不是說他有收集3色C63的車子嗎,我看再過幾天就換開別的顏色出來或換保時捷 |
引用:
01上網友們異常的憤慨...不過詭異的卻是這次記者們幾乎還沒因網友的聲音,產生反應! 只有中天有一則比較新的新聞,其他都慢慢的消失了! :jolin: 看來...後台異常的強勁...應該不是只是普通的有錢人... :nonono: |
他們這種垃圾不從政而去開酒家真是太浪費人才了!!
怎麼有辦法垃圾到這種地步??!! 保證此事一定輕輕放下, 台灣的法律就是如此令人失望!! 只能祈禱,下次葉少爺是撞到高官或法官的子女, 如此才有可能嚴懲! :tu: :tu: :tu: :tu: :tu: |
引用:
酒駕撞死人是永久吊銷駕照不得重考,老爸得要請司機給兒子了. |
引用:
可以無照駕車阿 反正抓到不過是罰款!! 錢可以解決的,都不是問題啦!! |
那個小孩子該怎麼辦阿= =
8歲父母雙亡,別說爭取什麼了 不被欺負就很好了吧 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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