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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醫判賠3千多萬 誰還敢當救命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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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對, 變成民事案件、法官就會去以法律實物觀點去主判 但這個案子 醫改會的人都只敢說賠少點 (衡量醫生收入,3000萬我也覺的真的太多 :jolin: ) 不就代表此案疏失,連自己人都不敢去背書 在看有些人的發言,頗偏坦此案醫師方..... 就覺得有點 :jolin:.......... (寧願等久醫,也不是重症隨便醫 :jolin: ) |
引用:
你講相反了, 醫改會怎會是自己人 |
引用:
那個法官就現在開始祈禱別出事情 |
這類的醫療糾紛繼續搞下去,結果絕對是醫病雙輸
以後大概進急診也要先家屬簽同意書,內容大概就是現場狀況如何由醫生做專業判斷,家屬不得有異議,簡單來說,救的活運氣好,救不活也是應該的 或是,醫生也跟砂石車司機學習事故處置方法 :fear: :fear: 當然,站在家屬的立場,去求償也是可以理解 植物人....那個負擔可怕的咧 :jolin: 說難聽點,當初掛在手術台上結果可能對雙方都比較好 :cry: :cry: :fear: :fear: :jolin: :jolin: |
隨便假設:
之前: 病人緊急狀況, 應該在 30 分鐘內把大部分的出血止住才有機會救活, 之後再根據需求而追加手術處理細節.... 現在: 標準流程需要加上 12 個偵測/修補的手續, 才能夠避免多次開刀手術, 因此整個手術會拖過 1 個半小時. (是用標準流程, 不過存活率.....) 看大家是否想要使用標準流程囉..... |
引用:
健保局不給付,這不是應該告健保局才對,尤其是重大傷病,確定是醫療行為所必須,那就該給付,如果效果非常不明確,那就不要浪費錢。 所以我認為這問題不是該先問健保局? 尤其是將來健保一定會走向保大病,不保小病的狀況 |
[RE]醫判賠3千多萬 誰還敢當救命醫師?
之前某討論性節目 有個醫藥記者就講
一天光被醫療疏失害死的人 全台灣就有平均20個 真的被告上法院的 有多少? |
引用:
台灣記者是唯恐天下不亂 你聽他的準嗎? 況且討論性節目很多都是胡扯... :think: |
引用:
去找種下去的人出庭, :mad: 還有澆水的也出庭, :nonono: 那個樹也要挖起來出庭, :yeah: 本府斷案一向勿枉勿縱,會給各位一個交代.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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