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動保知識】這些年,我們不知道的真相!請支持以結紮代替撲殺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53466)

pcdvd-2011 2011-12-27 11:30 AM

引用:
作者mount
讚~所以也要吃人, 吃機車, 吃汽車... :hungry:


正解~~ :laugh: :laugh: :laugh:

birdie8899 2011-12-27 11:32 AM

引用:
作者brianhuang
如果可以把撲殺的對象改為隨意野放的飼主或繁殖場,這種方案就真的是完美了!

如果可以:
1.寵物身分認證,讓寵物是有戶口的.
2.一旦走失,第一次罰個一萬,第二次罰個三萬.
3.死亡須檢具證明以註銷寵物戶口.
4.合法登記申報者,依法適度補貼醫療費用
5.非政府或合法之法人機構,嚴禁餵養/飼養無身分之寵物.查獲餵養/飼養無登記寵物,強制登 記身分認證後認養且不得放棄.
6.所有流浪動物結紮.
7.違者罰款或強制辦理領養手續.

以上是直覺想到的,就算要撲殺,也要想辦法讓未來撲殺的數量可以逐漸減少.
目前我覺得政府對於流浪動物的做法只是抓來殺,反正就是殺給你看,表示有在做事;至於根本的解決辦法,忙著A東A西拔樁固樁內鬥外鬥....快忙死了,誰理你!

以上的方法真的不錯 :)
另外..我覺得對於繁殖場要克予重稅,販賣寵物貓狗的暴利是一般人想像不到的;
很多流浪貓狗的源頭也就起自於這裡
要成立繁殖場必須要有相對的認証證照,另外必須繳交保證金
以免哪天擺爛,到時候變成一堆問題的根本

Phenix 2011-12-27 11:40 AM

引用:
作者Crazynut
目標錯誤。

流浪狗的問題不在狗身上,而在人(飼主)身上。

最佳方案就是修法重罰隨意野放飼主,重金獎勵搜證檢舉,肯定會掀起一股全民熱衷的檢舉大業,這種混蛋飼主的問題才能從根本解決。

沒有立法強制飼養寵物要進行登記 每年不定期抽查飼養狀況(確認有無棄養)
(登記時要繳交押金~寵物死亡後可領回)

抓到寵物沒有植入晶片就認定為流浪狗 強制帶走(哪怕綁著也一樣)
鳥類魚類其它類不得帶出室外 不然一律撲殺


做不到這個程度的話 任意棄養的問題會一直重演 :think: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55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