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拾金索3成酬金 立院討論廢除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48870)

576910 2011-11-10 10:52 PM

就跟國外會在車輛高失竊率的地方
放一台特製的汽車,
防盜功能完整、多鏡頭錄影取證、GPS航跡紀錄
拿來當作起訴證據

台灣警方也該這樣
路上放個錢包,裡面有通訊地址,紙鈔序號有抄錄下來
再派個狗仔全程跟拍

瞳人 2011-11-10 11:23 PM

引用:
作者sutl
所以立法委員每年改選1/4的話,立法院效率就會比較高 :flash:

我想把社會資源耗費在頻繁的選舉上,對國家也不是好事

可是立委諸公的效率又奇差無比,實在難兩全

小豹貓 2011-11-10 11:30 PM

在這種年代


你怎麼修,都會有事啦??

立意良善的東西,都會有人硬凹,說嘴

sazabijiang 2011-11-10 11:44 PM

引用:
作者Adsmt
我覺得法律教人「撿到東西要還」本來就是一件奇怪的事。

真正要教導的是教人「路不拾遺」,所以直接修法,撿東西直接算侵佔就好了。




100%同意.

別人的東西本來就不該撿
哪來那麼多意見, 還什麼撿到丟掉, 沒監視器就帶回家的
禮義廉恥都沒了

撿別人東西直接判侵占, 就沒有要不要交還的問題. 難道有人出門之後忘了鎖門, 我們就可以進去他家把門鎖起來, 給他一點教訓, 不給房屋市價1/3的獎勵金房子就不還他?

mitchelskuo 2011-11-10 11:53 PM

我比較好奇的是,
如果都沒有人撿起來交到警察局,像是i-Phone掉在路邊,
路過的汽機車沒注意就壓壞了,
以法律層面來看,會被告毀損罪或其他罪名嗎?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sazabijiang 2011-11-11 12:09 AM

引用:
作者mitchelskuo
我比較好奇的是,
如果都沒有人撿起來交到警察局,像是i-Phone掉在路邊,
路過的汽機車沒注意就壓壞了,
以法律層面來看,會被告毀損罪或其他罪名嗎?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遺失的人要先找到壓壞他手機的車主

但如果他遺失在地上的手機導致人家摔車
那就是過失傷害罪

mitchelskuo 2011-11-11 12:36 AM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遺失的人要先找到壓壞他手機的車主

但如果他遺失在地上的手機導致人家摔車
那就是過失傷害罪


這種例子我知道,所以我想問的是,
如果壓壞的車主都沒有任何損失,
那遺失物品的失主可以控告壓壞的車主嗎?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pcdvd-2011 2011-11-11 12:38 AM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拜託∼不是你東西,不要去撿
沒人拜託你去撿
你不要撿起來
失主才有機會尋原路回去找到




+1

不然怎有路不拾遺,這句成語?

drasil 2011-11-11 12:40 AM

引用:
作者Adsmt
我覺得法律教人「撿到東西要還」本來就是一件奇怪的事。

真正要教導的是教人「路不拾遺」,所以直接修法,撿東西直接算侵佔就好了。

你想想,地上有一個紅包,露出一疊鈔票,你一定不敢撿,因為你會怕阿飄纏身。把人民訓練到看到地上有東西會嚇到不敢撿,不是很好? :laugh:

如果大家東西掉了沒人敢撿,失主能不能找到也難說,沒找到的話一直擺在那裡就是浪費掉了,對誰也沒好處,實在不環保啊。

如果能想個辦法讓一些沒那麼好心的人有動機把東西還給失主,對失主而言比所謂「路不拾遺」的良好道德風氣要有用多了吧。

sutl 2011-11-11 12:42 AM

引用:
作者bbgun
有點像子貢贖人的故事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但提昇法律的高度並不會提升道德的高度,阿∼不講了,太正經

所以強制5~10%或許是個不錯的辦法 :rolleyes: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11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