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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些抗議資方的台灣群眾在101外得不到關注直接衝進去吹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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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溫哥華(加拿大)工會可是直接公車停駛或垃圾車停駛.
在台灣可能會被批造成不方便或妨礙到他人, 雖然也真的是這樣. 希望有去抗議的能夠爭取到他們的目標, 其餘沒去的就沒有. |
像101這種大樓,應該也是有使用年限吧,若是要拆掉的話
慢慢拆一定太慢了。 如果把101 給 炸掉的話~~~~~~~ 要多少炸藥才辦的到呀。~~~ |
引用:
沒錯!問題就人太少了.也不用多啦!起頭能有數千人也就夠起羊群效應了.人是愛奏熱鬧的.:laugh: 至於抗爭的議題,過程,合法,違法否,正不正義根本不重要,因為倫理,法律皆是掌權者制定出來的. |
引用:
所以啦,那些一天到晚癡想著蝙蝠俠、超人 來伸張正義的,看看這篇討論就知道下場了。 |
引用:
沒想到國父有先見之明 天安門事件剛開始也是露出推翻的曙光 結果帶頭起內鬨猶如一盤散沙 :jolin: |
引用:
天安門學運後,台灣也模仿,大學生發起的野百合學運佔據中正紀念堂 他們有好幾項訴求,總統到現在接見學生代表,其中一項訴求是要總統解散國大,我記得新聞報導的畫面,李總統回應說總統是無權解散國民代表大會.. 抗議活動要得到共鳴,訴求要清楚,沒訴求主政者懶得理你,甚至出來唬弄一下又有何用? 一年以前的什麼草莓學運,想要學野百合,訴求目的關於集會遊行法,自己用不合法的方式來抗議哪個是惡法,也沒法得到大眾的共識,堅持抗爭的人越來越少 |
引用:
集會遊行法 【制定/修正日期】民國91年6月4日 【公布/施行日期】民國91年6月26日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一月二十日總(77)華總(一)義字第017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35條 2.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總統(81)華總(一)義字第3640號令修正公布名稱第1、4、9、18、22、27、28、30及31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28080號令修正公布第6、9、11、15、16、25條條文 連前朝都遵循的惡法 昔日的民運人士都不在乎了 怪不得輪替後執政者有恃無恐 :laugh: |
引用:
看接觸的對象 比方說如果接觸的是官方銀行的資金部副總 他桌上可能還會直接放上他的黨證證明以證明他的忠誠 現在他們當然不會提什麼打倒黑五類、鬥爭臭老九之類的,但他們絕對不會承認他們是資本主義. |
引用:
你覺得,再次輪替的執政者會廢除集會遊行法嗎 ? 其實這次抗議的去包圍101,還進去101裡面抗議、遊行,更讓我覺得集會遊行法是一定要的。(差點被說要廢除集會遊行法的人給唬弄了) |
引用:
還有一排排的帳棚,裡面擠滿休息的學生,反而是靜坐現場小貓兩三隻。 http://www.nownews.com/2008/11/10/327-2363160.htm 還有啤酒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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