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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氣豆漿店擬漲價 「開發票轉嫁」客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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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去吃小7的便當還比較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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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群愛排隊的人,跟上網只用IE,愛玩facebook的人,是同一群的...
台灣標準的奴型,懶又自私...:D |
引用:
:laugh: :laugh: :laugh: |
"轉嫁消費者有道理嗎?"
沒道理!但傷人一直這樣做,始作傭著這府也不管, 政府只管收到稅,但稅怎麼來那是你家的事. 現在開徵奢侈稅,還不是都轉嫁給買方. 商人一定會把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因為他覺得我本來賣一個賺十元, 政府想分一杯羹我還是要賣一個賺十元, 至於政府想要的--漲價吧!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1.04.04 今年4月1日起,凡販售貨務及勞務的售價均需內含營業稅,售價非含稅而採外加式稅款者,財政部將針對每張發票最低罰款新台幣1,500元、最高罰款1.5萬元。 過去不少商家經常利用「要發票,就多付5%營業稅」的說詞,誘導消費者放棄索取發票。在新制上路後,財政部特別提醒,部分3C業者習慣定價不含5%營業稅的銷售手法若不改變,將會觸法受罰。 由消費者檢舉開發票需另付5%營業稅者,一年內被檢舉或查獲達三次以上者,將會被停業。 財政部在今年1月26日修正公布的營經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有多項條文授權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其中包括發票售價應內含稅額的規定,行政院日前已核定一律自今年4月1日起實施。 財部強調,發票獎金從今年1-2月期開始增設1,000萬元特別獎,如今再加上營業稅法明定售價須內含營業稅並正式開罰後,商家不得再明目張膽以「另加5%營業稅」方式,阻斷消費者索取發票的念頭。 依據修正後的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的定價,應內含營業稅。4月1日起,定價外加5%營業稅者,要被處1,500元到1.5萬元罰款,並列入查稅黑名單。 目前營業稅率為5%。以市售100元的貨物為例,貨品本身價值95元,另有5元是營業稅,因此定價100元的貨物已含有5元的營業稅。 財部強調,由於加值稅已內含營業稅,不論「報價」或「定價」均不能再額外加5%稅款。消費者購買貨物或勞務時,若遇營業人要開發票要「另外加稅」的情況,可以拒絕購買或向稅捐機關檢舉。 4月1日實施的營業稅新制還包括全部由視障者經營與提供按摩勞務服務的業者,其營業稅率訂為1%;保稅區業者銷售給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保稅區,而直接出口的貨物,或暫時存放在特定保稅區以供外銷的貨物,亦可比照適用零稅率。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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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吃就好了
難道都課薪水階級的稅不課商人的稅嘛 |
引用:
我不懂這樣為什麼叫做懶又自私 不能留點口德? 為了吃自己想吃的東西而排隊 這樣也被罵到 可以多放點心思在修養上面嗎? |
天龍人有錢的挺多,漲這麼一點他們看不在眼裡的,不過是回歸自由市場機制,沒有賺到不用繳稅的便宜豆漿買而已 :ase
我也想到進料不知道要不要的到發票的問題....不過管他的,那是大賺其錢的店家的事,不然一堆要開發票的餐廳怎麼辦 |
引用:
嫌貴不買的人 :agree: 不過以台北人的所得水準,我猜只會過濾掉一丁點,可能只有剛漲價時大家會比較不習慣. 不過這樣對店家也不是壞事,他們不是覺得做太累,錢難賺? |
引用:
南機場早上賣的豆漿 燒餅是真的好吃又便宜 而且有一攤是外省阿伯賣的燒餅 口味真的很道地 晚上的夜市也有很多很便宜又好吃的小吃 :like: (雖然我還是愛漲很多的來來水餃....) |
引用:
請問這是代表營業稅是全部加總來算? 除不能扣抵項目之外,銷貨的稅-營業支出的稅=實際需繳納金額 :confused: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2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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