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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察都快被打死了,還不能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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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電影有演,遇上這種狀況,美國便衣警察會一手拿槍,一手拿警徽或證件。 |
嗯...
引用:
邏輯完全錯誤.. 他兩兄弟是"一不小心在暴怒之下揍了一個人"嗎? 他兩兄弟是喝酒喝到發瘋把來勸架的打成豬頭. 當時如果警方沒有帶槍, 有沒機率當場被打殘or打死? 再者. 計程車司機見狀連忙勸架:「年輕人脾氣不要這麼壞!別打你女朋友啦!」坐在副駕駛座的弟弟聽了不爽,竟趁著酒意朝司機頭部揮拳痛打,還嗆聲:「你是囉唆個什麼勁!管那麼多!干你屁事啊!」 當時計程車正好塞在師大路車陣中,司機停下車雙手抱頭閃避,豈知哥哥看到竟也加入戰局,,聯手痛扁司機 這算是"一不小心在暴怒之下揍了一個人"? 而且 當場有大喊"是警察". 而且來"勸架". 槍都掏出來了還繼續要幹死人家?? 你邏輯是會不會有點太over點.. 這篇討論到最後我可以告訴各位就像上次那個救人的講"SOP"一樣啦. 搞到最後各人自掃門前雪路上有人怎樣也沒人會鳥的. "SOP"嘛. 對不? lol.. |
引用:
喝醉的人不怕痛,即使單挑都很難打,一次兩個醉漢更是難纏。 |
引用:
我邏輯有誤 你自己才神經大條吧 所以說如果你遇到一個穿著跟平常人的人亮槍出來說"林北是警察" 你就會100%相信他是警察 他叫你幹啥你就幹啥 而不會想說"趁我現在還有機會撂倒他的時候 先撂倒他?!" 另外喝酒喝到瘋得人 可是比在暴怒之下的人更沒理智 所以到底是我邏輯錯誤還是你神經大條 你自己想清楚?! 就算是美國警察要開搶也是要表明身份的 穿制服的就以制服作為表示 穿便衣的自然要拿出警證證明自己的身份 不然你去問一下老美 如果他遇到只表明身上有槍然後說他是警察的便衣 如果他身上一樣有槍的話 他會不會也拿出來指著人家.... |
嗯...
引用:
這我最後一次回你了. 你邏輯上真的有問題到連回文都牛頭不對馬嘴.. 我剛上篇講的是怎樣一個狀況. 你這篇變成問"我"會不會相信遇到一個穿著跟平常人一樣拿著槍出來說"林北是警察". 關我屁事阿歐靠.. 而且坦白告訴你. "我會暫時姑且信". 至少人家手上有槍我沒有. 我不是鋼鐵人. |
便衣勸架遭打趴 夜市鳴槍 「我是警察別再打」開槍遭質疑
更新日期:2011/07/04 06:30 蘋果日報 【李文正、張貴翔、余思維╱台北報導】北市一名醉男,前晚與弟弟、女友酒後共乘計程車返家,途經師大夜市旁時,醉男因故毆打女友,司機好心勸架卻反遭兄弟痛毆,當時一名便衣警員上前勸阻,並表明警察身分,孰料兄弟倆以為對方「拿警察嗆人」,竟聯手把警員打趴在地,直到警員對空鳴槍示警才停手,不過附近受驚嚇民眾說:「還以為發生槍擊案!」 運將阻兩人打女友 警方調查,男子胡鶴騰(三十一歲)及女友與弟弟胡鶴璇(二十九歲),前晚十一時許,三人從夜店喝完酒搭計程車返家,未料行經師大夜市旁,後座的哥哥因故與女友口角,動手毆打女友。 計程車司機見狀連忙勸架:「年輕人脾氣不要這麼壞!別打你女朋友啦!」坐在副駕駛座的弟弟聽了不爽,竟趁著酒意朝司機頭部揮拳痛打,還嗆聲:「你是囉唆個什麼勁!管那麼多!干你屁事啊!」 當時計程車正好塞在師大路車陣中,司機停下車雙手抱頭閃避,豈知哥哥看到竟也加入戰局,聯手痛扁司機,當時路邊一名和平東路派出所鄭姓警員(三十歲)正好著便衣執行防竊勤務,看到車內混亂圍毆的場面,便上前打開前座車門出示身分,高喊:「我是警察!別再打了!」 不過,爛醉的弟弟以為是路人多管閒事,一跳下車便用力將鄭警打趴在地,哥哥也下車加入毆警行列,造成鄭警四肢外傷、頭部瘀腫,鄭警雖勉強站起拿出手槍表示自己是警察,哪知兩兄弟根本聽不進,又一起撲上前,鄭警唯恐警槍遭搶,趕緊對空鳴放一槍示警,隨即請求警網支援。 可表明身分求協助 胡家兄弟等人隨後被帶回偵訊,並依妨害公務、傷害罪送辦,而師大路不少攤商與民眾,當時以為發生槍戰,事後並質疑警員在夜市附近開槍是否恰當。 對此,司改會執行委員高涌誠律師表示,如果胡家兄弟當時手上並無武器,建議警員表明身分後可請民眾協助制止,或呼叫警網支援,否則附近是熱鬧的夜市,人潮眾多,民眾當然會擔心用槍示警的危險性。 ------- 如果要民眾幫忙..還要警察幹嘛... 講的人可以去撞強..那天今天被打不要講警察沒執勤哦@@ :laugh: |
引用: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我的重點就是他是便衣警不是制服警 所以不是只要你有亮槍就能開槍不用清楚表明自己的身份 這點邏輯都不懂還敢回 如果那位鄭姓員警穿得是制服被打 那100%是襲警 問題就在他穿得是便服 表示自己是警察身份的動作是亮槍而不是亮證件 這樣誰知道他是警察 還是拿槍的混混來隨便唬爛?! 你當然可以選示弱依照他的命令辦事 那別人當然可以也在不清楚他是否真的為警察前先把他撂倒不是嗎?! |
看完雷洛傳後 只知道
就算是制服也可能是假的 :laugh: 制服是用來掩人耳目 |
引用:
黃字前面的新聞還有這一段: "當時路邊一名和平東路派出所鄭姓警員(三十歲)正好著便衣執行防竊勤務,看到車內混亂圍毆的場面,便上前打開前座車門出示身分,高喊:「我是警察!別再打了!」" "出示身分"一般就代表是出示證件了吧, 不過那兩人應該是喝太醉了看不懂證件,所以才拿出槍來強調身分吧。 |
報導歸報導,實際上現場如何我們並不知道
也許證件有掏也不一定,或是其他狀況誰知道呢? 我也看過真的酒醉的根本不會聽你講啥就自個揍牆去的,根本不知道疼,如果打起來有人掏槍掏證件大概也是昏沉沉啥都沒看到 這種就是酒品奇差還愛喝,不管藉酒裝瘋還是真醉都一樣,出事是遲早的~ :unbeli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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