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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機車行駛車道配置情形公聽會 - 100年06月23日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33378)

江譽謬 2011-06-21 05:53 AM

引用:
作者renemilktea
厲害

真比一群光說不練的鄉民強多了

+1
有些人就只會酸...看了就可笑 :stupefy:
更可笑的是那些人還自我感覺良好 :laugh:

hueia1983 2011-06-21 06:03 AM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搞了半天原來是你自拉自唱自己發明的怪詞彙

還有,不用搞分化,講成"貴方"、"我方"好像有兩個陣營似的,你只代表得了你自己


本來就是我發明的,不然還有人這樣講的嗎?
在短時間我還無力改變的情況之下,先以這樣來自爽! :laugh:

不用像刺蝟一樣,那來的分化? :laugh:
不這樣說,是否貴方又要跳出來說:「不爽交通部是你家的事,關我屁事。」
所以既然是我自己不爽的事,當然就要先說好這只有我而已。
我只代表我自己,這是當然,但在文書上...嗯.....我這個字不夠正式

所以才用我方,如有讓貴方感到不快,那以後直接點!
就是我!

Totenkopf 2011-06-21 07:17 AM

引用:
作者hueia1983
本來就是我發明的,不然還有人這樣講的嗎?
在短時間我還無力改變的情況之下,先以這樣來自爽! :laugh:

不用像刺蝟一樣,那來的分化? :laugh:
不這樣說,是否貴方又要跳出來說:「不爽交通部是你家的事,關我屁事。」
所以既然是我自己不爽的事,當然就要先說好這只有我而已。
我只代表我自己,這是當然,但在文書上...嗯.....我這個字不夠正式

所以才用我方,如有讓貴方感到不快,那以後直接點!
就是我!


哦?你注重在文書上用詞遣句夠不夠正式

那怎麼會在同一份文書上用自己發明的詞彙自爽呢?這樣的作法就正式了嗎?

lee2085 2011-06-21 07:54 AM

其實大家都知道提升道路用路人的品格
才是根本解決之道.尊重別人的路權
遵守交通號誌指示~在外國是常識
在本島上路提心吊膽的~(政府訓練你的臨機反應)
專業越野賽車道本島全面鋪設完畢~
被人撞.死人了你要賠錢~
罄竹難書....

小建 2011-06-21 08:08 AM

引用:
作者super01
個人建議 最好能請到 光陽 三陽 山葉 等公司代表來當援軍壓陣

不然面對 運輸 客運 遊覽車 等等團體 再加上 各級學術&政府單位OOXX
只靠一些 機車黨 重型機車愛好會等獨挑大局
這不變成打臉大會 不被打臉打成豬頭 我才輸你

就個人觀察到一些比較有建設性的來講
首先應該要強制禁止公車變換車道超車 包括超公車也不行
我去日本橫濱時 有搭過日本的公車 都乖乖一路靠最右邊行駛
前面有別的公車擋住 就會跟電車一樣排隊 整串都順順的在最外道走
在市民大道 台北車站段 應該很多人都看過 公車內內外外插進插出的亂象吧
前面綠燈90秒 整條路都卡住不能動 活活看到綠燈又變紅燈 就是那些公車害的

感謝提點,小弟剛剛已經發函給三大車廠相關人員了。
至於三大車廠有沒商業考量,不想正面得罪政府,會不會來... 就不知道了。

至於日本公車的情況,是限制只能行駛最外車道+遇到前方公車載客不得超越?這部分有沒進一步官方網站等資料連結可提供?


引用:
作者sutl
大概是台北人的壓力吧 :think: ,所以現在宜蘭也只有禁行機車道,禁行汽車道已經消失了。

感謝更新!

就跟受到汽車族&小黃壓力一樣,台北市跟新北市現在對於路邊違規停車只改以勸導取代開單,對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則列為惡性違規+重點取締項目。 :flash:


引用:
作者sutl
公聽會能攝影嗎 :confused:

不確定...
但敝黨有一位是負責攝影的,他當天也會去。若能攝影,就會全程攝影下來後放到網路上供關心的朋友瞭解...
(所以sutl無法到場?!)

小建 2011-06-21 01:38 PM

誰才「機車」?
 
原文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day-taipei4.htm
洪敏隆

最近中央官員在營造「大車換小車」的節能風氣,事實上很多小老百姓早已換小車,從開車改為騎機車,從北市監理處車輛登記數量來看,汽車數量近年每月呈現衰退,機車卻是逐月增加數千輛,油價持續漲,機車在台北都會區扮演的運輸功能,將持續扮演更加重要角色。

然而台北市的交通政策,向來都是沿襲歐美國家以汽車為主要考量,很多交通官員眼中,機車根本就是不該存在的交通工具,因此一直都未針對台北這個人口密度高的城市,機車存在及普遍性的事實,訂定出一套適合的交通規劃及發展政策,市府甚至將交通紊亂因子歸咎機車,形塑機車族的惡劣形象。

市府幾年前在南陽街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及機車路邊停車收費時,刻意營造機車是嚴重妨礙行人通行的禍首,甚至製作「好市民不騎機車」的離譜文宣,市府卻從未自省一個「好市府」不應該長期以來漠視機車停車權益,對人車爭道亂象推卸責任。

近來北市交通局針對北市五月份已發生六起機車騎士死亡交通事故,發佈「騎機車易生交通事故」的新聞稿,「提醒」民眾機車雖然方便,卻也具有相當的危險性。

然而任何交通工具都有其危險性,依照北市列管交通事故,去年機車每萬輛車肇事數為零點一三,低於自用小車的零點二二及大客車的三點一六,況且機車很多事故起因與路權有關,卻未見市府正視改善。

台北市每年平均有四、五十萬件機車的違規停車取締案,但是這些罰款究竟有多少用於改善機車騎乘交通環境和停車設施?

「機車路權」一直是整體交通政策被刻意忽略的一環,卻將停車亂象、交通安全歸咎於老百姓要騎機車公平嗎?若市府還是「機車」地以粗劣消極方式否定機車的存在與必要性,交通要好,難啦!

-------------------------------------------------------

偶然翻到,一個忠實小市民的心聲... :think:

hueia1983 2011-06-21 08:43 PM

引用:
作者Totenkopf
哦?你注重在文書上用詞遣句夠不夠正式

那怎麼會在同一份文書上用自己發明的詞彙自爽呢?這樣的作法就正式了嗎?


我所謂的正式是對於貴方的尊重、不失禮
而"我"這個字,給人的感覺太過直接、尖銳
所以加個"方"字,消掉那種感覺。

至於加上我自爽的文字,因為沒有羞辱到貴方
所以我並不認為有失禮( 也就是不正式 )到,自然就寫上去啦 :laugh:

不知貴方為何這麼執意於我把"交通部"稱為"台北運輸省"的這件事上呢?
如貴方是在交通部或相關機構上班的員工,那請幫忙建議一下你們部長!

滾出台北市、新北市!
去住看看其他縣市,就知道貴方有多麼沒資格被稱為交通部了。
不好意思,語氣差了點,對於台北運輸省相關機構的"公僕"們,我通常不會以禮相待的 :tu:

當然如果貴方不是,請自動省略上段內容。

悠遊網客 2011-06-22 01:22 AM

明天就要開公聽會了,小建兄加油.

museshuner 2011-06-22 01:41 AM

訂閱先

等後續發展

sutl 2011-06-22 03:03 AM

引用:
作者小建
不確定...
但敝黨有一位是負責攝影的,他當天也會去。若能攝影,就會全程攝影下來後放到網路上供關心的朋友瞭解...
(所以sutl無法到場?!)

我要去嗎?

我去板橋監理站通常是坐計程車去的,因為我覺得環球購物中心的停車場引道做得太小,上面真是血跡斑斑(烤漆鈑金),雖然我把車安全的開進去又開出來過,但之後就不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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