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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ze 2011-02-22 06:16 PM

引用:
作者pcdvd user
居然有人反對司法獨立, 我感到十分訝異, 制度不好可以修, 司法不獨立, 政治人物可以操控生死, 這樣比較好?

不反對司法獨立,但是希望引進陪審團制度.不能讓法官一個人定生死.罪責...而且沒辦法治衡他.
[法官皇帝]才是最恐怖.每一個案件每一個人都遭殃

notee 2011-02-22 06:31 PM

為了慎重起見
為何不一個case後面列的法官什麼被告什麼都可以查察(甚至google定位追蹤)
而這部分可以跳脫個資法的規範
如此一來被告怕出去被打
法官也不會亂判
不就皆大歡喜

hugobossxzy 2011-02-22 06:42 PM

引用:
作者notee
為了慎重起見
為何不一個case後面列的法官什麼被告什麼都可以查察(甚至google定位追蹤)
而這部分可以跳脫個資法的規範


判決書裡面都會列出來
司法院網站能找到判決書
只是新聞裡都沒把裁判字號寫出來
也無從查起啊

super01 2011-02-22 07:53 PM

最近小紅衛兵 搞人民公審的越來越多了阿
要不要改成用伊斯蘭法律好了

惡蟲 2011-02-22 08:22 PM

引用:
作者南千秋
我比較不能理解的事
大家對這種事情都感到憤怒且不能接受
可是卻一再發生,層出不窮
這是為什麼?難道無法改變嗎?


因為多數人都沒有看到真正的問題,大多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這篇從頭到尾看一遍,只知道要死刑、要法官負責的,都是這些人。

當多數的人都無法看到真正的問題時,你很難期待有什麼改變。



引用:
作者lukgwr
小弟對司法制度不甚了解,請懂此門道的學長們解惑:

1. 針對這類的案件,在法庭上就是法官說了算?

2. 沒有可以相對制衡的制度或機關可以彈劾這類法官?

3. 若以此案件,之前未判兇嫌死刑的法官,現在兇嫌放出來繼續犯案,難道相關的法官以及司法人員不用究責?


1.什麼叫法官說了算,你的定義在哪裡?

2.想要制衡什麼?我個人比較想知道,如何制衡發言不負責任的嘴砲。

3.標準頭痛醫頭,腳頭醫腳的想法。

影 子 2011-02-22 08:23 PM

幹!
哪個王八蛋給他減刑
殺人罪也能減刑

大茂黑瓜 2011-02-22 08:46 PM

引用:
作者kize
3.告訴你一個真理[法律是保護法官的]..你別想動他.

難怪現在法官都可以在路上公然動手打人了 :laugh:

我是外星人 2011-02-22 11:33 PM

真的是無法無天了

監察院既然無聊沒事做,不能管管那些有問題的法官嗎?

kize 2011-02-23 12:41 AM

引用:
作者惡蟲
1.什麼叫法官說了算,你的定義在哪裡?

2.想要制衡什麼?我個人比較想知道,如何制衡發言不負責任的嘴砲。

3.標準頭痛醫頭,腳頭醫腳的想法。

1.阿就真的是法官說了算阿..
一件案子只有5%的證據,她可以引經據典洋洋灑灑寫好幾張紙,讓你順著文而無法反駁他的文.
[完全一樣]的案子,[同一個法官],你有[95%的證據],他可以採那5%說你[無理由]
這非常常見在土地糾紛..一堆法理同源的零星地,市政府會配合把建商要的地獨立成一件官司..然後...

2.美國是由多人陪審團決定[有無罪][誰有罪],法官只負責罰責輕重.並且罰則判決也經過陪審團知道,比較容易造成公議,這才能讓黑手法官無法下手.

3.我跟你講...如果你現在要打官司...先找"經驗老到"的律師,看他有沒有人...如果OK你又付了XX..那你就躺著打,你才能進入這個遊戲.
你還真的據理力爭慷慨陳詞引吭悲歌阿....你根本不值得同情..XD
除非傳話回來[動不了]才X媽的另一回事~~

你覺得很奇怪嗎??現在的制度造成[法官皇帝]就是有這種好處.你想動他除非關鍵時刻剛好錄影---不可能的事情說了也沒意義是吧.還"制衡"勒..
現在的制度什麼也防不了,2~30來歲的小孩可以當法官判刑(能公正嗎?)老法官莫測高深..司法怪獸超大隻超暴龍的..

惡蟲 2011-02-23 01:27 AM

引用:
作者kize
1.阿就真的是法官說了算阿..
一件案子只有5%的證據,她可以引經據典洋洋灑灑寫好幾張紙,讓你順著文而無法反駁他的文.
[完全一樣]的案子,[同一個法官],你有[95%的證據],他可以採那5%說你[無理由]
這非常常見在土地糾紛..一堆法理同源的零星地,市政府會配合把建商要的地獨立成一件官司..然後....


相同的證據,是5%還是95%?誰決定?你嗎?

不同的法官審理本來就可能出現差異,特別是案件證據偏重證人證詞的案件,更容易出現這樣的差異。要出現那種每一個法官來判都完全一樣的案件,實在是不多見。


引用:
作者kize
2.美國是由多人陪審團決定[有無罪][誰有罪],法官只負責罰責輕重.並且罰則判決也經過陪審團知道,比較容易造成公議,這才能讓黑手法官無法下手.


多人陪審團沒有那麼神,事實上要收買陪審團也不是不可能,甚至只要收買1、2個關鍵的陪審員,就可以改變合議結果扭轉判決,而這可能比去收買法官來得容易甚至廉價。

再者,依lukgwr的發言,他講的制衡,似乎與你回答的陪審團無關。


引用:
作者kize
3.我跟你講...如果你現在要打官司...先找"經驗老到"的律師,看他有沒有人...如果OK你又付了XX..那你就躺著打,你才能進入這個遊戲.
你還真的據理力爭慷慨陳詞引吭悲歌阿....你根本不值得同情..XD
除非傳話回來[動不了]才X媽的另一回事~~

你覺得很奇怪嗎??現在的制度造成[法官皇帝]就是有這種好處.你想動他除非關鍵時刻剛好錄影---不可能的事情說了也沒...


這段完全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看你這二篇發言,似乎是陷入土地糾紛的案子,而且處於不利的地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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