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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侵受害者 可申請國家補償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51683)

x2mms 2009-05-10 08:21 PM

何以這條文會產出?有何理由?

國賠後國家會向加害人請款?如汽車保險中間角色?

amd21456 2009-05-10 08:24 PM

引用:
作者pear7654
建議政府開一個血汗工廠 那種犯強姦罪又沒錢賠的人 就押進去做
時薪有多低就算多低 工時有多長就算多長 再請幾個狠角色來管理
薪水扣掉三餐 其他的都拿去賠錢


這應該可以叫郭台銘去管理吧

13F 2009-05-10 08:34 PM

難不成強姦犯還有逼不得已的理由?替天行道阿?解厄改運消災阿?俠淫嗎?
強姦犯伏法受誅才是撫平受害者最好的方式.千古不變.

這些立委凹人民的血汗錢來封口.胸襟真偉大了不起.都在留後路.

silent86 2009-05-10 09:06 PM

補償被害人的立意,是好的,有些心理創傷很難平復,但有些情況不建議用金錢直接補償被害人
而且補償被害人的機制能作到什麼地步,才是我在意的
審核太浮濫或太嚴苛,補償就沒有意義了,不過以公務人員的行效率和官僚心態來看
補償的成效值得懷疑

致於錢的問題,就如同上面網友說的,強制勞動來還錢,即使刑期滿了,也要賠到一定比例
才能出來,控管追蹤,一定時間沒賠錢,再抓回來強制勞動,就掛了器官也能拿來賣
(但有病的就沒辦法了)
至於判死刑的,延個幾個年,然後執行時,學對岸賣器官來賠.
想犯罪就要想到後果,也有嚇阻作用
只是這樣一來大概又一堆人權團體要來抗議了

Lisa Hsu 2009-05-10 09:11 PM

引用:
作者Earstorm-2
...
要做的事:
1. 加害者要受到懲罰!
2. 如果有賠償, 要從加害者身上挖出來!
...

我也覺得這是重點

如果檢警單位總是輕判放縱強姦犯,出了事就國家賠打發,事後也不好好向加害人追討罰款. :jolin:

這不是婦女想要的吧!婦女想要的是安全的世界!

EIGHTS 2009-05-10 09:16 PM

嗯...雖然被性侵很可憐
但又不是國家造成個人被性侵
為什麼可以申請國家「補」償?

我是覺得用社會救助比較正確吧
用社福的方法輔導被害人
而不是給他錢

鬼塚 2009-05-10 09:35 PM

引用:
作者pear7654
建議政府開一個血汗工廠 那種犯強姦罪又沒錢賠的人 就押進去做
時薪有多低就算多低 工時有多長就算多長 再請幾個狠角色來管理
薪水扣掉三餐 其他的都拿去賠錢

+1....反正就抓去勞改吧
這樣才不會胡思亂想
關在監獄還要花錢養他們
讀了書唸到好學校之後就將功贖過
真的太扯了...
不過這就是台灣 :mad: :mad:

Dunwich 2009-05-10 09:48 PM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喔...是先由國家"補"償,非"賠"償.
再由國家向加害者求償.
道德風險方面,由刑法來把關.
"補"償,之前就包括死.傷的被害者了
現在則加了性侵害.



免不了又會認列一堆呆帳

jia3jia 2009-05-10 09:55 PM

閹割性侵者再賠償才行 :think:

porkron 2009-05-10 10:11 PM

酒店小姐算是最容易被殺被分屍的族群
通常發現時下體也都會有分泌物,常常原因也是求歡未果,熟人所為

穿著打扮、言行舉止還有交往的人們與出入的場所和時間
本來就是會讓自己危險性增加,讓歹徒更有下手機會

縱使你是乖乖牌正下班的小夜班護士,穿的也緊緊的....在樓下停機車,不也比一般人機會高?
但是夜店喝得三分醉,穿著清涼
朋友開車送到巷口,正要往巷內自己走回家,走路顛也顛的,我想機會更高吧?
若都是在同一地點的話
當然前提是歹徒沒有特殊癖好

這就和癌症一樣,健康的人也會得到
但是生活作息差和吃垃圾食物太多,幾乎都是健康的人中獎機率好幾倍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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