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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遣人員交接資料問題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32825)

hlh 2008-12-25 12:47 AM

引用:
作者5533115
請問有法律成文規定嗎???


開除和資遣根本上是同一件事吧
只是用詞好聽與否


開除員工就是要付資遣費啦
所謂過失開除,公司也只有透過法院才能求償執行
該付的資遣薪俸一毛也不能少
不付的話一樣勞方可以法院見的

:think:


打了一大段要糾正你
結果看到你的簽名檔就全刪了 :unbelief:

lompt 2008-12-25 01:21 AM

引用:
作者hlh
打了一大段要糾正你
結果看到你的簽名檔就全刪了 :unbelief:


認真問一下
法律上是一樣的吧

而且很多公司的要求都是不能被甲方解職
卻沒有在乎理由

在不景氣已前
裁員不常見
所以也沒人在乎過這個問題而已

zoshn 2008-12-25 01:26 AM

引用:
作者diadiadd
資遣....是資方單方面的決定
所以....要您寫離職單......小心變成您自願離職
建議您把所有接收到資遣的訊息.通知.文件都保留一份下來

既然是資遣,您所需做的就是保管物交接如此而已


至於軟體非法檢舉,小弟是覺的...除非您能証明您是被迫安裝的,而且您有積極爭取合法化的動作,不然真的被檢舉,公司硬要把你拉下水,也不是不可能......



我在交接的資料中有一個就是軟體統計,我把這檔案加在寄給主管的mail
並且在mail敘述中註明這檔案是"上次清查公司內盜版軟體的數量,需補齊"
該mail和畫面我都存下來了
(我後續的資料還在增加,這封mail還能持續寄,如果有跟好的用法跟敘述,麻煩跟我說,
就算不告,對我也是一種自保,證明是我有查有跟公司反應,是公司不理)

而且把責任都丟給離職者? BSA應該不會這麼傻
不然所有被抓的公司都用這招不就好了
(加上是全公司都是用盜版,而非單幾個user,是全面性的,這種應該都是找負責人吧!)

alexsander.w 2008-12-25 02:28 AM

簡單一句,都不爽了,還寫什麼SOP,但也別想太多報復的事,就請假兼打混吧,時間到就走人,記得拿上面幾位網友提醒的東西,少說也可以領個失業救濟囉。

fto 2008-12-25 02:36 AM

引用:
作者lompt
認真問一下
法律上是一樣的吧


http://www.moneyq.org/forum/index.php?showtopic=5911
http://tw.myblog.yahoo.com/apply-jo...le?mid=316&sc=1

看起來似乎是不一樣的東西...不過樓主應該沒有被開除的理由吧!!

PS:Google真是好用的東西~和維基雙劍合璧更是天下無敵~~ :ase

u8526425 2008-12-25 02:42 AM

引用:
作者zoshn
....
而且把責任都丟給離職者? BSA應該不會這麼傻
不然所有被抓的公司都用這招不就好了
(加上是全公司都是用盜版,而非單幾個user,是全面性的,這種應該都是找負責人吧!)

我還是要請你無論如何保持冷靜
前面幾位基本上還是勸你好聚好散
不要主動撕破臉
除非你們其實已經在翻桌了
畢竟是"全面性"的是吧
這樣除了會讓公司更摳門
也讓留下的同事更難過

但你可以先搜證自保 (不單是軟體資產的問題)
這很重要
曾有案例被倒打一把
要小心

FD3STYPER 2008-12-25 02:47 AM

1. 一定要要求原單位開立"資遣證明", 而不是啥離職證明, 直接講明白要去領失業救濟,
要人事單位別瞎搞不然勞工局見.

2. 資遣原因看清楚, 要終止勞動契約不是公司說爽就可以叫人滾, 勞基法有說明僱用精神,
用下去了, 不能以啥資質不優良無法訓練作為理由解雇, 資遣到公司沒有事的, 就是公司營運有困難人事精簡, 這點看清楚.

3. 算一算自己可以拿多少, 還要交接清楚就直接跟老闆嗆還要多少.
資遣沒在交接的, 我的前前公司資遣員工可是斬立決, 交接個頭! 看到太多同事隔天蒸發,
而前公司有預告, 除了mail轉一轉, 其他根本不屌, 抓我的東熱, 時間到資料拿一拿撇人.

4. 報復沒必要, 重點是提前去跟老闆講, 還要提供啥就看公司誠意, 資遣證明亂開就等著上法院, 只要是資遣, 管他娘親啥原因都可以領救濟.

奴性不要這麼重, 很多公司真的怕壞人, 越壞越怕.

u8526425 2008-12-25 02:59 AM

很多公司真的怕壞人, 越壞越怕...

其實要先看老闆是不也火爆霹靂脾氣的
就是有高層為了不到20萬的錢就甘願跟前職員打兩年多官司 (仍going中, 雙方俱疲)
也有跟老闆頂完嘴, 自己馬上收拾書包回家去, 老闆還火大衝到電梯口勦人的
罩子放亮點
自保手段有時間就弄齊全點
這樣準沒錯

Ricky5.NT 2008-12-25 05:38 AM

如果當初進來工作時就有教育訓練手冊.就把那本交出去吧.

如果沒有.就不用理他了...............還SOP勒.

怎麼不乾脆說要訓練好接手的人才能離職

另外還有一張交接清單.包含所你在使用與管理的軟硬體器材.

哪些工作是像待完成的也要詳列

交接人與你都要核對簽名.部門主管要簽名.免得說你幹走公司的東西.

不過這個前提是公司有建立財產清冊OR你當初接下這個職位時也有簽過類似的

東西.不然個人覺得不太需要

另外上面有網友提到的資遣相關文件要弄到手.



另外啊都已經被資遣了是要走得多漂亮啊.難不成以後公司還會請你回來喔.

如果是超大的集團是式公司另當別論
(下一個工作是同一集團的也許有可能會問問.也許啦.真的家大業大集團也不會
有互相聯絡的可能性啦.除非集團內本身就有制式溝通管道.私底下誰知道你是
誰啊)

還是說以後再別的公司碰到會說你壞話.
(你如果職位高到能讓別人記得你.就另當別論)

Earstorm-2 2008-12-25 06:38 AM

如果是我, 會整理給對方.

不過我不會給電話/email.

自己要看, 要學, 這才像樣!

對方功力不是我得對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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