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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闆投資開公司是自己的選擇,不能因為自己要承擔龐大風險, 就自作主張犧牲員工的權益來分擔風險 :flash: 薪水給得少不要緊,反正我自己會評估值不值得來這裡工作, 但是不能連勞基法規定的員工"基本"權益都用各種名目苛扣掉, 這不只不道德,還違法。 什麼是基本權益呢? 該給的特休要給,沒放的假要給錢;工時要合理,該給加班費就給; 裁員就給應付的資遣費,不要放無薪假還要求員工上班....... :think: |
引用:
我上一個工作就是這樣(有點業務性質) 固定薪水,責任制(每天>9小時),薪水21,月休3~4,會督業績. 老闆業績好有賺錢為何不分我,老闆你能賺錢有一部分也是我做的功勞阿. 我說"業績好時我沒邀功,何必在大環境不好而業績不好說些有的沒的" 離開時,他跟我講"業績好是你該做的事", "邀功?你要邀什麼功?" 我想,有些東西也是你教我的我才會(但若我不爭氣,不自己逼自己, 一樣什麼都不會,不敢,不是嗎?) 今天設備,店,資金,熟客也是你生出來的,工作機會也是你給的, 我也才有訓練自己的機會.我只是領人薪水替人做事,有什麼地方說嘴? 真有本事,自己開一間嘛~ 我不想被說太鄉愿,但我更想表現的像個男人. |
引用:
1.先賣掉有價值的動產像是金飾高級手錶汽車等.然後賤賣掉沒有價值的動產(3C產品) EX:nu DDW-081,TOSHIBA R5272,BENQ 1620、1620pro、1640, NEC 1300A、3500A、3540A、3550A,Pioneer 109、A10 SONY 810A 、Plextor 716AL(吸入式)、日立LG 4167B~DVD SONY&NEC DRU-V200S 2.搬到更廉價的地方或是老家朋友家等不用錢的地方 3.最大節約.關掉電腦.多出找朋友(避免個性退縮) 4.將就一下找你不願意做的工作中.比較不那麼痛苦的 5.找吃東西便宜的地方或是不用錢的 EX釣魚&採集 EX萬華游民級自助餐 6.賣掉不動產(這對大多數人是最後一個選項) 然後健保費會行政執行的 去跟健保局談殺價&分期 |
說到失業救濟,
家裡是開工廠的, 其實真的不能怪傳產喜歡用外勞, 台灣的藍領勞工以個人經驗來說真的不好用, 以我們工廠來說,一切按照勞基法, 請一個外勞事實上費用不低, 雖然薪水只要17280但是要包吃包住, 還要買電視給他看,(有規定要提供娛樂設備) 加一加一個月也大概要兩萬四, 更別說還有語言不通的管理問題, 事實上請外勞之前也按照規定先聘僱本國籍勞工, 問題是現在碰過不少台灣勞工有一種心態, 失業補助為主,工作為輔, 工作穩不穩定根本不在乎, 心態上就是隨便做一段時間, 然後再裝死等資遣領補助, 工廠裡除了有家室的老師傅比較有心做, 要找堪用的人真的很難~ |
引用:
錯... 正確的是.. 來公司上班是你自己的選擇,你每個月最大的風險只有那個月的薪水, 難道你也要跟我一起承擔債務的風險嗎......? |
引用:
不對....老闆如果覺得付我薪水、給我應得的權益是負擔是風險,那就應該裁掉我, 而不是苛扣我的權益,叫我做白工.....這是違法的。 再大的風險都不能作為違法的藉口~ 還有,來公司上班是我自己的選擇沒錯,但那是指當初進公司時談好的薪水跟福利, 現在苛扣我的薪水跟權益並非我的選擇......除非當初有講好可以苛扣我 :flash: |
引用:
又錯∼∼ 成為上班族當然是我的選擇,之所以成為上班族就是不想富貴險中求,如果說老闆賺錢裝死,賠錢就違法將虧損轉移到員工身上,這才叫做不公平,除非老闆跟我榮辱與共∼∼ |
聽說啦...聽說
下星期2448要再裁約500人 ................. 喵的啊 有這麼慘嗎? 上次增資的80億現金根本沒動到不是嗎=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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