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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搶人反被圍毆 搶匪1死1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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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會不會太嚴重了些... 但是在解嚴之前,確實是一堆死刑無期的. 那時的"懲治盜匪條例","刑法","陸海空軍刑法","懲治叛亂條例"...,可說是死死死死死. 銀行前最常貼出的標語"結夥搶劫者,無論首從均處以死刑" :p 李師科...民國73年搶劫華南銀行...死刑. 陳進興...民國86年綁架白曉燕並撕票...死刑. 這幾個是比較有印象的... 另外像是運毒,製毒,販毒,毀壞公共設施造成傷亡,強盜...幾乎都是死刑或是無期徒刑起跳,而當時的治安確實比今日好很多... :D 個人是比較支持重刑重罰啦,可通通死刑就有點離譜了,戒嚴時期也沒這樣的搞法... 鬆軔...電門作動正常...逃... |
雖說砍死人是不對的..., 但小弟仍是忍不住想拍手叫好:)
這報應來的很是時候, 只是程度遠超乎那兩個白目所能想像吧...:unbelief: |
希望立法讓人民能擁"槍"自衛
至少可以維持自身的"正義" JUSTICE IS HOLD ON OUR HANDS, NOBODY ELSE !!! |
死了活該,尤其那種飛車搶的,還騎著車拖別人走的,
就在我家樓下發生(還不只一次耶= =),對像是一個年輕的女生,好像手斷了, 反正法律爛,捉不完的,現世報,死的好! |
引用:
可是板上的氣氛就是犯罪死刑, 管你輕重... :laugh: :laugh: :laugh: |
引用:
當犯罪率已經讓人們到達無法忍受的時候 人們就會希望用極端的方法來解決極端的問題 怪就怪無法保護人民的政府吧 不過我真想說 殺得好啊!!!!!!!! 尤其被殺的那個他老爸說那個什麼屁話:「他絕對不可能去搶劫!」 難道被監視器拍下來的那個不是他兒子? 有這種老爸難怪會教出這種兒子 |
引用:
擁槍自衛那更危險 何時會白白被人幹掉都不知 尤其青少年血氣方刪心智不成熟... 要管到青少年拿不到槍很難... 與人爭吵有可能必死無疑 不過這樣的話可能沒人敢飆車了...半夜在路上飆..送你一顆子彈吃:D |
引用:
以貪止貪~~~~ :p |
我也讚成重刑,不過是針對累犯,對於一些不是那麼嚴重的罪如偷竊之類的,總是要給他一次改過的機會,再犯就處無期徒刑或死刑,至於其他情節較重大的如販毒,持械殺人等就直接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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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樣以貪止貪呢? 教教我唄
貪得能比那些國賊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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