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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背婆 2006-02-12 02:51 AM

另外還真奇怪!?版上一堆三言兩語就定了江山的激進死刑派出動,怎麼偏找我開刀?@@

冰室羽 2006-02-12 08:39 AM

無期徒刑會比死刑好?
那有沒有想過監獄管理的問題,死刑存廢暫且不論,台灣每年的重刑犯約百人,民眾又不喜歡附近有監獄,又想要把“壞人”關起來,如果照重刑一直下去,監獄勢必會越蓋越多,到時候又會有人站出來,說什麼人權、民主、自由等等屁話。
再說今年要上路的刑法來說,“性犯罪者”有可能會變成不定刑,也就是說可能本來是判個10年,但卻有可能被關個終身,大家可會說死好、活該這類話,可是是不是人只要犯錯就需要受到不成比例的處罰,那比他們犯更多過錯的人,那可能要死上數百次,成年與未成年兩情相悅,然後男方被判重刑,更別說在構陷的情況下。
不能否認,有些司法人員或是警察機關問題很多,這種陷害他人的事情,太多了,栽贓這類的案件,不能保證不會發生在每個人的身上。
性騷擾法案,看的也是很賭爛,現在走在路上都不敢偷瞄...因為有可能會觸法,因為只要讓對方有所厭惡就可能會構成其要件,那不是眾“電車男”通通都會有案底了?
挫見認為,既然現在法條中還是有死刑這一項,那就因該要執行,不要讓人感覺到好像是裝飾的,又興趣的人可以到法務部去看看,我國去年的死刑執行有多少,數字會說話。
結論:想“犯罪”的趁現在.......先來的有優待 =.=a ps:開玩笑的:D

SoftStone 2006-02-12 10:32 AM

引用:
作者翻桌啦
從你們文章看來,你們早已經把罪犯的地位鄙視到最低,他自己說的親身經歷你們居然深信不疑??
剛好自打嘴巴........

「鄙視」?
我認為「犯罪的人要受到相當程度的處罰,以嚇阻犯罪的發生。」
如果這樣的原則您也認為是鄙視,那就......算鄙視吧.. :stupefy:
不知道您認為怎樣才算是不鄙視,犯罪都不必坐牢?
引用:
作者翻桌啦
(但一些檯面上的措施 如強制勞動、關禁閉等的實施情形,也是一些比較的參考 不是嗎?)
請問你如何知道台灣監獄檯面上的措施實行規範?? 你當過典獄長還是獄警??

我不會知道,可是法務部矯正司有辦法知道。
如果輿論都質疑我們的獄政是否太鬆散導致懲罰犯罪的效果打折扣,可以透過國會要求法務部矯正司去調查並向社會報告,如果報告顯示「台灣監獄不是人待的,比日本恐怖幾百倍」那麼社會大眾的疑慮也就消失了。
而今天大家在這裡討論就是輿論凝聚的一個過程。

您很激動,不知是認識什麼人在裡面受了什麼冤屈嗎?
要不要分享出來讓大家同仇敵愾一下?
或是您知道台灣監獄管理多完善、措施多嚴謹,比日本有過之而無不及,可否講出來讓大家上一課?
一直看到您指責別人「知道什麼」、「水平不進步」,卻不見您用相同的標準要求自己,以理服人。
如果大家都不說出自己所知所想,只是一味用情緒性字眼(無知、說的比唱的好聽)攻擊別人,討論區就成了無聊的謾罵區了,我們也就少了一個增廣見聞的好地方。

翻桌啦 2006-02-12 12:39 PM

引用:
作者qq0526
邏輯上來講
『不要死刑』的輕判所可能造成的悲劇,
還比『保留死刑』可能的誤判所造成的悲劇來的多

會被誤判成死刑,理論上所犯罪行已經不輕
這種罪犯一般也都死不足惜吧
沒犯罪還會被判到死刑的人,應該少之又少吧
不能當作一般事件來參考

而重犯輕判呢?
惡行重大的人出獄或無罪開釋後再犯,反而造成更多的社會悲劇
到時後破碎的可就不只是一個家庭了

所以邏輯上來講,還是保留死刑比較好


你自己還不是在臆測,有資格說別人在臆測嗎??

(死不足惜)四個字只是滿足你在新聞上看熱鬧時的復仇心態罷了

在你心理看罪犯如何死比起看受害家屬如何站起來,前者對你來說比較有娛樂感吧 :o

你只是拿(人權)來當你(喊熱)戲子心態的糖衣罷了

翻桌啦 2006-02-12 12:50 PM

引用:
作者qq0526
地位低不低跟相不相信有什麼關係?
一般員工的地位是不是比老闆低?所以老闆不可以相信員工喔?你的邏輯還真怪
更何況人家也沒有說把那些罪犯的地位鄙視到最低,一切都是你的『臆測』!!!
照你的說法就是臆測不可信,可謂無知
既然是你自己猜的,請問你是在這邊胡言亂語些什麼啊?:jolin:

都說了是台面上的,當然可以查啊
真槁不懂你是來鬧的還是怎樣。。。。。。。 :confused: :think:


在人的內心裡面,就是有關係,一個正常人和一個殺人犯說的話,你會相信誰??先姑且不論他們會說謊。

你別冠冕堂皇的跟我說,我也會相信殺人犯(請別假道學)

老闆和員工的例子,我根本不覺得員工地位比老闆低,你卻提出員工比老闆低的說法(請別假道學)

你雖然沒明說把罪犯鄙視到最低的說法,不過請你自己看看你發表的文章吧(自打嘴巴)

引述:~~~都說了是台面上的,當然可以查啊

査???好一個(査)字......打電話查??看字典查??問朋友查??(瞎唬第一名)

milli 2006-02-12 02:29 PM

引用:
作者斑主任
記得之前人權團體提出的廢除死刑是有配套的

也就是廢除死刑 無期不得假釋 而不是像現在

無期徒刑大約關個10年就能假釋


今年7/1後新刑法實施,假釋的條件變嚴
且,除了法定條件外,連實質要件也趨嚴

所以這個"現在"要假釋出來,不是簡單的事

惡蟲 2006-02-12 05:14 PM

引用:
作者斑主任
記得之前人權團體提出的廢除死刑是有配套的

也就是廢除死刑 無期不得假釋 而不是像現在

無期徒刑大約關個10年就能假釋


老兄呀,要模仿人也要先做些功課好嗎!

正牌老A可是這方面的專家耶,而你呢?講沒兩句就洩底漏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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