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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警察 , 就不會超越停止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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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呵 !! 如果你是針對我的內容做討論 , 我很樂意與您共享 !! 如果只是針對 lioushen 這個 ID , 那 ... 何必流於意氣之爭 ... 玩 BBS 已經 10 年有餘 , 看過很多所謂的大事件 , 何必呢 . 時間一過 , 還不是雲淡風清 , 適者總是可以生存 !! 另 !! 我這個 ID 已經 10 年 , 或許在久遠以前的 DIALUP BBS 時代 , 你還曾經不小心看過咧 ... 各位網友 , 若您只是想對我多噴多一點口水 , 那就別白費力氣了 .:D :D 討論嘛 , 又不是要吵架 , 可針對內容 , 至於玩文字遊戲 ... 銘謝啦 !! 至於總是想翻出我以前舊信 , 辛苦了 , 我想 , 你應該找不到我罵人 的情節吧(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
這種擷取文章的方式很恐怖 , 因為可能不完整 ...
我說了一段 , 我盡可能的守規則 , 但是有時候的確也會 貪圖自己的方便違規一下 ... 只是 , 如果因為這樣被抓到 , 我無話可講 , 畢竟是自己 是真的違規 .. 跟很多人不管如何 , 反正就是條子的錯的 人 , 這樣有點差別 !! 我還說過 , 敢作就敢當 , 要像個男子漢 ... 自是至終 , 我可沒有強調我不曾違規 , 不曾強調我多高道德 , 只是 , 錯就就該認錯 .. 不是推說別人也違規 , 條子也很爛 , 這有很大的不同吧 :) :) |
路面標示的問題,正是我國的交通措施的重大問題,沒有明顯與正確的標示,如果人民違法超速等,政府的公務員的責任確實難辭其咎,高速公路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上高速公路的交流道,速限只能四十公里,有人遵守過嗎?下交流道也是40公里?請問要緊急煞車嗎?法律訂定不具合理性,只會徒增民眾危險與不守法精神~~
中正機場也是一例,機場內速限只有30公里???,請問有人開過30公里嗎?連警車都開50公里以上!!與高速路相聯的道路速度境比不過我家附近的四線道的70公里,這東西不過又是官員逃避責任的方法,這樣一出車禍就可以推託人家超速,車速過快,跟我的機場設計完全沒有關係,又是一場官場鬧劇,倒楣的還是民眾~~ 還有許多鄉間小路,速限30的,開40公里也是違法,確沒有明顯標示,國家違法在先,豈能對民眾開單在後,本末倒置這句話說的正是~~ 前面有網友說行人最大,哪都可以走,即便是闖紅燈別人都不可以撞你,我想你可以去日本或是美國這樣做做看,在台灣你可以在快速道路或是高速公路試,看看誰賠誰,法律必須保障守法的人,這是法律的重要功用之一,如果今天死者違法,生者就一定要賠償嗎?這種觀念完全有違法治精神,我們應以法為出發點,而不是以道德為出發點,如果事事以道德論處,我們訂定法律的意義何在?~~ |
這位大大 , 您真的離題了 , 您真的想太多了 !!
是否您可以想一下 , 停在停止線後面 , 是否有缺陷 ?? 還是 , 這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confused: |
sorry:D 我來亂入一下:p
Q1:如果你知道有一個女人懷孕了,她已經生了八個小孩, 其中有三個耳朵聾了,兩個眼睛瞎了,一個智能不足, 而這女人自己又有梅毒,請問,你會建議她墮胎嗎? 看答案之前,請先看下一個問題。 Q2:現在要選舉一名領袖,而你這一票是很重要的關鍵。 下面是關於這三位候選人的一些事實-- 候選人A:跟一些不誠實的政客有往來,而且會諮詢占星學家。 他有婚外情,是一個老煙槍,每天喝8-10杯的馬丁尼。 候選人B:他過去有兩次被解雇的紀錄,睡覺睡到中午才起來, 大學時吸過鴉片,而且每天傍晚會喝一夸特的威士忌。 候選人C:他是一位受勛的戰爭英雄,素食主義者,不抽煙。 只偶爾喝一點啤酒,從沒有發生過婚外情。 候選人A是富蘭克林•羅斯福 候選人B是溫斯頓•邱吉爾 候選人C是亞道夫•希特勒 而關於Q1懷孕的婦人如果你的選擇是建議那位婦女墮胎的話, 那麼你就殺了貝多芬,因為她是貝多芬的母親。 =========================== 原來自己也不能免俗的以我的價值觀加諸於別人身上 本來我認為很好很有人道主義的答案 結果卻扼殺了貝多芬、創造了希特勒所以,不要用既定的價值觀來思考事物。 |
引用:
本來想針對這位偵探先生做冷處理的 , 因為有點白色恐怖的情況耶 !! 動不動就要調查人家的身家..:jolin: :jolin: 玩 BBS 怎麼玩到這副走火入魔的階段咧 ?? 不是我怕啦 , 是說 , 這位先生根本不看內容 , 只看我的 ID 就反 , 我 不是很想進入這樣的口水論戰中 !! 而且 , 幹麻為了我這個小人物 , 隱藏自己的身分 , 去開了另外一個 ID ?? 這不是很麻煩 , 而且 , 他不就是針對我這件事情才出現(自己卻犯)?? 真的 , 停在停止線後 , 只是一個小動作 , 卻可以看見個人遵循規定 的模式 ... 如果一個人連這個簡單的小動作都無法做到的話 , 更沒有立場 批評他人是否循規蹈矩了 ..... 不用牽扯到太高深 , 一般人可能不容易了解的事情 , 通常從小處就可以 看到一個人處世的狀態了 !! PS. 為什麼要停在停止線後 , 因為前方是行人穿越道 , 也就是所謂的 斑馬線 , 這些是行人使用的道路 , 如果超越了停止線 , 對於要通過的 行人 , 有無形跟有形的困擾 ... 更甚的是 , 有些是直接停到斑馬線上的. 拜託拜託 ,請不要玩文字遊戲 , 因為我知道 , 有許多路口的停止線跟 斑馬線都還有一些空間 ... |
引用:
這一輩子絕對都不超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嗎? 嗯!非常困難...:D |
引用:
關於Q1... 到世上不被祝福而苦難一生的人,應是遠多於貝多芬一個. 凡事在做考慮時,以通則為準作廣泛的考量,會比較適當. 關於Q2... 用片面的資訊來評斷一個人,無異於瞎子摸象,得到的結論不一定符合需要,好比選領袖這回事. |
引用:
其實我可以理解P&W兄為何這麼想,我們的法律常常是人民無法遵守的嚴格,諸如速限,停車問題等。當主政者不去思考為何會有這麼多人違規,而只是把罰金當成財源收入時,老百姓又為何要強迫自己去遵守那些不合理的規定(法律),如果說我常違反30%的交通規則,你認為我還會告訴自己一定要去遵守剩下內些70%的交通規則嗎?那有意義嗎?以你的標題來回答,沒有警察時我大多會越線,因為我不care違不違規,但是我不會超越到斑馬線上去妨礙行人的通行,因為那不道德! |
引用:
試想一下每條路都有停止線嗎?沒有停止線的路又該停哪?或者停止線只有一條嗎?還是有兩條或是兩條以上,那車子又該停哪裡?另外停止線的位置是否正確,能夠有足夠的角度看清楚左右來車,不是每條路都有正確的標示,不是每個人都想要守法就能守法,這種烏龍事件在台灣多到不勝枚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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