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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來機車這樣騎是違規,今天才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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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一項舉例很正確,在鄉下違規停車和在市中心熱鬧區域違規停車造成的影響不一樣,應該要以比例原則來開罰。 但是 台灣人腦容量很小的,沒辦法應付太複雜的法律規定。 譬如美國相同的違規在不同的地方罰款金額不一樣, 日本是去地檢署報到看違規狀況, 歐洲有些國家是看收入, 加上行政機關只會用對自己最輕鬆的方式來做事,所以這些在台灣不是沒辦法作的。 第二項,微罪的話,未成年小孩子有法律保障,只要通知家長帶回去就可以了,現在連少年法庭都不用進。成年的,都有罪都應處罰,但是理由不一樣考量不一樣而已,不然窮要餓死可以一直偷嗎? 政府要想辦法幫忙啊,可是政府公務員基本上也是別人家小孩死不完,一般人也不關心,看到新聞出來喊一下而已。 結論就是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政府 |
引用:
完美解答. :ase :ase :ase |
單一車道右超車就算你不知道是違規
也知道那是不要命吧 才有那個壓到路不平點就直接左倒變屍體的那麼多例子了 |
左邊超車應該是常識,除非你駕照是用雞腿換
不過有些檢舉確實是過火,但是接獲檢舉的警察也可以評估是否要開 其實不管汽機車,都要照規矩來不會犯錯 可能只有自動駕駛才辦的到..... 微罪不罰是可以討論 |
很多車禍被爆頭的就是這種騎車法,
路邊有違規停車,縫很小、速度很快都要硬鑽, 黃色前車就是因為有違規停車要跨雙黃,機車還在那邊認為空間讓出來當然要給他超過去, 不知道這樣很危險嗎? |
引用:
讓他們去一去, 看罰責害到別人多少才是焦點, 真的. 坦白說另一串我貼的紅綠燈被樹葉遮蓋了, 那棵樹以前都是我父親路過去修剪. (不是我們家土地, 不是我們家附近, 鄰近我父親愛去的公園附近) 後來我也修了兩次, 但反正老爸現在很少出門, 又沒交代我, 所以就放著了. 人老了, 社區散步就好. 不要去管他們, 不要去勸他們, 不要說不好聽的話, 就放他們去吧. 最初就是我們路過看到車禍, 所以開始一修就是十多年. |
引用:
在停車位夭壽難找的都市,大家多會認為自己是快餓死的窮困小朋友吧.... :laugh: 現在情況比較像是餓3天的去搶餓5天的食物吃 :flash: |
引用:
沒有市立NT20, 可以去停私立NT45~75的, 或者25分鐘NT15無上限, 各種玩法. 但還是都停滿, 我真心覺得台南人很有錢. (以上假日, 平日NT25的有) |
引用:
這是有考過駕照的人都應該知道的事情。 |
引用:
左側超車應該是上路必備能力。 台灣駕照就是濫發才有這些莫名其妙問題。 引用:
如果從左邊會逆向就代表不該超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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