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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投野溪露營4人遭沖走 仁愛鄉長:野溪不能露營是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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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如果放水要公告
那要怎麼公告?? 沿途溪流可能有幾公里 除非搭著直昇機一路沿著河飛過去用喇叭廣播 不然怎麼能公告到讓每個沿岸的人都知道 :confused: |
引用:
應該類似消防警報 ... 形式上有做了就算數!!! 不可能要求每個人都被知會到 :D |
引用:
有廣播,但只是對鄰近村落 台電就有說明其實事發地點是聽不到廣播的... |
引用:
模仿古代鋒火台, 沿岸每幾百公尺一座警報台 :mad: 以後每次放水就吵到沿岸居民 :rolleyes: 又被告 :nonono: :laugh: |
引用:
直升機費用太高,若用無人機或許可以省一些,飛個3公里檢查河床是否有人露營,再往下還有人那就自求多福了。 |
特定區域發送簡訊…成效不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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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盡心盡力地為違規人設想也真是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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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一個方法... 不過為了親近大自然,我把手機關機了 :) |
看來只能飛鴿傳書:non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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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經立警告標示牌, 無論是民眾選擇無視, 或是自己沒注意, 都是自己要承擔的問題…
這東西換成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 能做的大概都很有限… 而廣播基本就是針對住在週邊的民眾, 而不是只要放水會流經的區域都要有廣播, 甚至也許還要專人 or 無人機下去巡… 這東西就跟無照駕駛肇禍一樣…(雖然也許台灣的法律是把無照跟肇責分開判定, 我始終不認同這個) 當民眾不遵守規定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場所時, 事實上我認為就該負擔全數責任… 至於台電的問題, 我的觀點如上………今天如果是該廣播而未廣播, 而又出現閘門問題導致廣播區域民眾傷亡, 那台電必須負責… 除此之外, 我不站在這次罹難者家屬這邊… 當然, 申請國賠是她們的自由, 只是我私心不希望法官判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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