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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史上最扯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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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死人是死掉的人,沒有活著,所以沒有人權 懂? |
引用:
因為酒駕是酒駕、吸毒是吸毒!! 雖然那個人說得似乎也對....... :laugh: :laugh: :laugh: |
一審重重判,二審判一半,三審判無罪
:D |
引用:
現在活著的都沒有人權 因為這個殺人犯無罪,他還會回到居住的地方 有能力搬家的都會搬走,沒法走只要天天膽戰心驚 怕他哪天又發瘋幹出什麼事 火車上殺警及街上隨機砍無辜騎士的,都說剛好哪天沒吃藥 除了吸毒,說自己有精神疾病,沒吃藥這個藉口上了法院很好用 |
引用:
順便申請寃獄賠償,又有了一些吸毒基金..... |
引用:
台灣人該檢討、為什麼台灣會變成這樣....... :confused: |
我有時覺得,人類的歷史就像鐘擺。
太偏右時就會擺回左邊。太偏左時……有一天又會反動地擺向另一邊。 川普上次會選得上就像是一個徵兆。這一天可能就快到了。 |
*官:會被人捅那一定是你自身就有問題…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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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鼓勵先吸毒後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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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有罪
殺人有罪 怎麼這2個東西加在一起就變無罪了? 負負得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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