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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下會思覺失調,但除非人就在旁邊,否則很快會恢復冷靜。 警方還在找人,正常人不可能比警方先找到人。 警方找到人帶回,要動私刑也已不可能。 日子還是要過,女兒受傷了更是需要照顧與醫療支出,動私刑只會造成自己更不利的結果,被拘禁、丟失工作...等 加害者定罪後被關出來,年紀大了剩沒幾年可活,才有可能.... |
引用:
他知道不會去找大姐大算帳, 會引來更多報復, 要嘛就欺負弱小 只要自己說自己有精神病, 但知道不能欺負強的, 要欺負弱的. 我就知道精神沒有問題. |
引用:
"阿,我就砍人那一刻思覺失調呀" "不然你證明我不是" --- 間歇性思覺失調 :mad: :mad: :mad: :mad: :mad: |
思覺失調,一樣可以開車前進後退,撞人
-----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AA/ar-BB15dXDb 偷車還撞警,法官判無罪!新竹一名莊姓女子去年7月偷車開上路,遇到攔查還失控倒車衝撞,員警情急下開14槍制止,就在檢方起訴時,卻傳出女子有思覺失調症,法官隨後也請衛福部桃園療養院進行一連串鑑定,確認患思覺失調症。原來,女子先前就有幻聽、胡言亂語的行為,甚至犯下毀損、竊盜案,加上家裡有相關病史,法官綜合以上狀況,判決無罪。 |
引用:
第 279 條 當場激於義憤犯前二條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 下罰金。但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場激於義憤....是一個蠻嚴格的條件 1.當場....兇嫌已被逮捕,你再趕往警局打人...這不算了 2.義憤....要有相當的關係...通說是父母子女... 你的父母子女被傷害,你當場看到,立刻痛毆對方...這算.... 但...你親眼看到兄弟姐妹或其子女正在受傷害嘞....不算...... 但多少還是會減輕一些....... |
引用:
大家真的如此認真回應? 我是看到留言有點感觸 雖然沒有小孩 孩子莫名其妙被襲受傷,能理解為人父母為何如此氣憤 |
如果是自己親人被砍還聽到加害人這樣說
那他準備空白下去吧!以後都不會有這問題了 |
引用:
律師被撞死還是有高級人權的,法官都判撞他的人死刑 :rolleyes: 法律之前,法律人高人一等。 |
引用:
正解+1 :mad: |
學業優異,有得過模範生,可教化結案
現在流行的是老子思想"無為而治" 都已經第幾件類似事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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