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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毀台大連儂牆!陸男慘遭限制出境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67226)

BJ4 2019-10-13 10:32 PM

引用:
作者LDSKING
看了你們對話你問題很大 :p

他貼香港市民自發清除垃圾貼的垃圾,後面加了在台灣清除會被抓這句,沒錯啊也符合本串標題

結果你出來嘴還很揮,看不懂中文應該是你吧還是又一個閱讀障礙? :p
是台大學生會提出告訴 警察才抓的ok?

你在別人土地上拿東西 沒有告訴地主 地主不爽報警 然後你要說 別國都怎樣怎樣?
excuse me?

看不懂中文應該是你吧還是又一個邏輯障礙? :p

引用:
作者cdx
我有說我喜歡清牆嗎? :confused: :stupefy:
有阿 你那麼關心在台灣清牆會被警察抓走

引用:
作者cdx
randRBzhCjM
在台灣清除會被警察抓走
引用:
作者cdx
那清除地下道違法張貼呢?
前面有貼新聞,清除成大學校外牆一樣被抓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095453
香港反送中運動引發警民衝突,台中市在8月間就有公民團體在西區台灣大道、美村路地下道,發起連儂牆的聲援活動,雖然依據法規,地下道張貼廣告物,需由認養人提出申請,該地下道是由百貨公司,而非公民團體認養,當時要保留或拆除,就有引發議論,市府建設局最後定調「不拆也不罰」

leeko 2019-10-14 10:13 AM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因為有人認為政府不做事搞意識形態啊...


撕毀海報會怎樣?台大倒閉?

芝麻小事搞到限制出境,檢察官沒有拿大砲打小鳥?

不想被人誤解搞意識形態,就不要做出違背常理的事。

leeko 2019-10-14 10:21 AM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看了一下影片他撕了海報還帶走,是不是也算竊盜或侵占?


你有聽過小偷把竊盜物品損毀後再偷走?

你有聽過侵占已損毀的物品?

竊盜或侵占的行為目的,是為了獲得不屬於自己的利益,不要光看字面就隨便聯想。

leeko 2019-10-14 10:26 AM

引用:
作者BJ4
你去查一下開罰的 限制出境的 是不是依法有據再來秀你的下線


你不覺得檢察官的限制出境裁決,很搞笑?

撕海報會怎樣?台大倒閉? :laugh:

BJ4 2019-10-14 10:40 AM

引用:
作者leeko
你不覺得檢察官的限制出境裁決,很搞笑?

撕海報會怎樣?台大倒閉? :laugh:

你這種神祕邏輯就跟摸一下又不會少塊肉有什麼區別 :laugh: :laugh: :laugh:

LDSKING 2019-10-14 10:49 AM

引用:
作者BJ4
你這種神祕邏輯就跟摸一下又不會少塊肉有什麼區別 :laugh: :laugh: :laugh:
摸一下本來就不會少塊肉更不會限制出境台大倒閉,舉這什麼不倫不類的例子 :p

leeko 2019-10-14 11:26 AM

引用:
作者BJ4
你這種神祕邏輯就跟摸一下又不會少塊肉有什麼區別 :laugh: :laugh: :laugh:


職權不起訴

例如有一遊民某戊,因數日沒進食,到便利商店摸走了一個價值二十元的麵包,被店員發現,等某戊走出店門,店員隨即將其逮住並報警處理,警方依竊盜罪將某戊移送地檢,檢察官依某甲犯罪情節輕微,基於微罪不舉對某戊作出不起訴處分。
https://www.rclaw.com.tw/post-274-8194

你的意思是說,檢察官也贊成摸一下又不會少塊肉? :laugh:

BJ4 2019-10-14 11:34 AM

引用:
作者leeko
職權不起訴

例如有一遊民某戊,因數日沒進食,到便利商店摸走了一個價值二十元的麵包,被店員發現,等某戊走出店門,店員隨即將其逮住並報警處理,警方依竊盜罪將某戊移送地檢,檢察官依某甲犯罪情節輕微,基於微罪不舉對某戊作出不起訴處分。
https://www.rclaw.com.tw/post-274-8194

你的意思是說,檢察官也贊成摸一下又不會少塊肉? :laugh:
呵呵 反正你們的素質水準就那樣 我還能說什麼 :stupefy:

federer888 2019-10-14 11:43 AM

就別理c頭和l頭牠門倆為了
這些人就是下限人種
整天支持支那又不敢全家搬過去的領五毛換便當族群

麵疙瘩 2019-10-14 12:26 PM

引用:
作者leeko
職權不起訴

例如有一遊民某戊,因數日沒進食,到便利商店摸走了一個價值二十元的麵包,被店員發現,等某戊走出店門,店員隨即將其逮住並報警處理,警方依竊盜罪將某戊移送地檢,檢察官依某甲犯罪情節輕微,基於微罪不舉對某戊作出不起訴處分。
https://www.rclaw.com.tw/post-274-8194

你的意思是說,檢察官也贊成摸一下又不會少塊肉? :laugh:


所以你是認為微罪不舉的例子嗎

如果是惡蟲大的會說出一套法律見解

我比較簡單,被發現當下的確是有機會獲得檢察官微罪不舉的判定
但被發現當下持續行為就無法繼續套用前項但書
變成行為之故意

不過其實對你們來說
都太難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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