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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善還是惡??特許專利、資本主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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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沒有專利權的話怎麼證明別人是偷的還是真的自己想的,永遠灰不完吧
只要規則一致,先搶先贏,好像也沒什麼對錯可言。或者只要自己關起門來,不用對外交流,或者勢力夠大,不用甩國際約定,也沒人有辦法 去到像摩洛哥那種地方,還有一堆路邊攤在賣仿冒名牌,感覺都不太習慣。台灣已經脫離那種低等仿冒階段了 |
專利是有必要的。因為沒有專利這個概念,或讓大企業不投資在研發上。因為一研發完,不論保密做的多好,有天流出去了,就大家抄抄抄。
況且像藥品這樣子的東西,有心的話是很容易被逆向工程的。就算做不出一樣的,也可以有相當接近的產品。 不過我覺得專利的系統必須要改。 專利的授權必須要合理,讓研發的公司可以回收成本後賺錢,但又不會阻礙新公司去做更進一步研發的可能。 而專利的保護必須是相對的。現在最讓大公司厭煩的就是一堆專利老鼠佔著茅坑不拉屎。純粹有專利,但不製造。所以必須有系統式的去避免這一點。 但能做到這些,必須要很多大國一起合作去制定,因為只有幾個國家願意遵守的話那沒意思。 今天最主要這參砸的太多利益團體,以導致大黨都不敢亂碰。不然的話只要把專利法修正,就可以解決很多的問題。 大家還有講到雲南白藥... 我個人倒是覺得,這不是他們真的怕人家知道,而是今天真的公開以後,人家就不去買了。:laugh: |
引用:
古往今來「十項全能」滴人,只是極少數∼大多都專精於某一領域.... 像偶學生時代:理工數、專業科目幾乎都滿分∼但國英、三民主義等幾乎都不及格.... :p r2~ (偶對語言沒興趣、痛恨國文填鴨、更厭惡思想改造意識型態等洗腦∼因排斥而.... :laugh: r2~) 進社會工作以來:經歷幾項產業也能靠自學快速出師∼但文法商等工作,偶連想都不會去想嘗試.... :ase 因此:偶註定就是幫資本家打工滴命、大不了做個較高級滴萬年免洗筷罷了(尤其是呆完職場環境....) 也因「人無完人」: 故不少資本主義社會,也有「偏左:工會、政黨」等∼幫勞工爭取權益、避免社會發展過於畸形.... :flash: 畢竟:沒有各行各業滴廣大勞工貢獻心力∼就算是再天才滴資本家、本錢再雄厚也只有吃土滴份.... :think: ps:目前:北歐、法、德、瑞士、加拿大等∼高社會福利國家∼算是偶所知最平衡發展滴國家吧.... :agree: 引用:
甘溫啦∼您滴解說相當專業&詳細....拉哩呀豆.... :like: 至於法律:偶除了較貼近勞工權益等切身問題略有了解∼專利??偶生無大志∼這輩子應該用不到、更沒本錢玩專利.... :laugh: r2~ 之前提問:純屬突發異想、好奇不同情境下會如何??∼隨便問問,希望您別介意 :ase ∼再次感謝您熱心專業又詳細滴解說.... :agree: 引用:
這招夠狠.... :jolin: 但反過來說:有才華又熱心過頭且不想養專利滴人∼就學那些浮濫申請專利滴人 於公開刊物發表將所有衍生可能性都曝光、讓大家無償使用&仿效∼造福世人.... :like: (共慘黨:會不會太狠呀....?? :o r2~不會?? :p r2~∼那就再狠一點.... :laugh: r2~) 引用:
說不定某些資本家(有專利律師等背景):本業可能就是「專利大盤商」∼專靠「低價收購、高價賣出」來營利....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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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專利有期限 況且這藥存在這麼久 都沒人能做到你講的情形 是你會不會想賭賭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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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偶後來有想到「國家」滴問題∼國與國都會有利益糾葛了(並非慈善事業or科幻片般共同抵抗外星人入侵、奴役殘害人類等) 再者:就算同國發明家也可能受該國打壓管控∼例如「特斯拉」約百年前滴某些神奇創意&構想∼直到近年才被公佈為世人所知.... :flash: 當中:也有許多陰謀論(特斯拉之死真相、被情報人員監控、手稿筆記等遺失等)∼若說美國沒貓膩∼反而更讓人覺滴不可思議.... :think: 因此: 偶後來才會想到「由世界級非營利為主滴公益組織」取代國家∼畢竟攸關於全人類滴重大發明∼被單一國or財團控制∼恐怕不妥.... :agree: 不過:可能就如網友「誰不重要」所說:「是偶想滴太美好啦.... :laugh: r2~」∼畢竟現今人類真正掌握權勢資源滴人∼沒那麼好心.... :nonono: |
引用:
它的本質是軍工業 很有錢的 |
世間任何一件事物的善惡, 還是得看比例原則~ 只要現行專利體制所帶來的整體善多於整體惡, 它就不會被徹底變更...
對於專利法, 其實它是"工具", 但覺得很多人卻當作是"聖旨命令", 甚至囫圇吞棗而不去細究基本法規. 科學的進步九成是基於前人努力後的精進; 銀彈等級的發明不是沒有, 但比例少到不算常態. 甚至少到若你聽到, 最好先去查證一下的程度... |
引用:
專利制度確實有其必要性和功能,只是我覺得現在制度的漏洞已經被有心人拿來得到不符比例原則的利益, 如何能夠修正這個制度,讓它能夠發揮原來的精神,成為技術進步的推手,而不是單純淪為某些人的斂財工具, 我覺得是現在應該思考和檢討的問題。 我也希望專利制度可以更完善,不過像前面有人說的,要擺平各個大國達成新的協議就不會是件容易的事。 |
引用:
你還在你想的理想環境 我跟你說一下現實 你想想,如果你照規則來申請專利,公布你的發明 但有人不照規則玩,直接抄襲你的發明 用你售價的1/10 1/100來賣錢,而且還受到抄襲者國家的保護 不但如此,他還把仿冒品賣到世界其他國家 請問你,你要怎麼做? 別懷疑,這就是印度藥品的現況 |
引用:
”國家或某世界級非營利為主滴公益組織出錢去買下專利來造福全世界的人類” 這個前提是不可能的 現實証明 因為國家會幹的事叫直接征收,不然就叫強制授權(不花錢直錢拿) 世界級非營利公益組織會幹的是買侵害專利的仿冒品 出大錢買下專利不符合這些組織的行事風格 在重大利益面前,國家只會當強盜 專利法事實上只能在某些國家、某些程度上進行 就是這樣子半殘的情況下,大力推進世界的進步 如果專利法再被破壞,到時倒大楣的是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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