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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mt 2018-07-12 06:06 PM

引用:
作者BALA
古人有說
嚴刑峻法
就像是路上有小石頭
你會去踢
但是若是座山
你就不會去踢
實施嚴刑峻法
一定要先殺雞儆猴
後面的人害怕這種酷刑就不會輕易去犯法
犯法前也知道後果
就可以達到嚇阻的意義

歷史上的嚴刑峻法,都是奸臣用來殘害忠良的工具。不然就是皇帝用來誅殺異己的。

最經典的例子就是商鞅,他自己的嚴刑峻法,反而害死他自己。因此有作法自斃這句成語。

嚴刑峻法可殺雞儆猴只是不切實際的想法,有一句話叫妨君子不妨小人,就是這樣,嚴刑只能警愓原本就守法的人。對於重刑犯沒什麼用處,這是犯罪心理學家研究的結果,因為這些人犯案時是不考慮後果的。

我以前就說過了,你有沒有闖過紅燈?有沒有超速過?那你知不知道闖紅燈和超速,有可能車禍致死?如果知道,那你為什麼要闖紅燈,要超速?

那些重刑犯的想法就跟你一樣。

takahumi 2018-07-13 12:00 AM

引用:
作者jimmy.cho
不死刑也可以啊,給他關獨居房

就一張床一個馬桶,連窗戶都不開,不能讀書不能寫字聽不見外界聲音

不給任何人接觸交流的機會

關他個三五年,再施捨一條堅固的繩子


好方法 值得推崇 保證有嚇阻效果 半年後應該就想繩子了 廢死聯盟也開心

Crazynut 2018-07-13 12:27 AM

歷史上最富盛名的三次變法:商鞅、王安石、張居正。

評價算唯一成功的,唯有商鞅。

變法是非常困難的事,因為它侵犯太多的既得利益者。

所以變法的通常不會有好下場,商鞅車裂於市,張居正死後被抄家。王安石若不是生在極度重文輕武的宋朝,恐怕下場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韓非子:商君雖死,秦法未敗。

用嚴刑峻法來解釋商鞅之死,倒是挺新穎的見解。

讓我聯想到討論區裡常有的見解--為何酒駕修法總是不能令大眾滿意呢?

鄉民曰:因為有權有勢的人不想"作法自斃"啊!兩理相通,真是明智有遠見啊。

sclee 2018-07-13 01:04 AM

引用:
作者Crazynut

讓我聯想到討論區裡常有的見解--為何酒駕修法總是不能令大眾滿意呢?

鄉民曰:因為有權有勢的人不想"作法自斃"啊!兩理相通,真是明智有遠見啊。

酒駕修法,我到現在還是不懂
為什麼可以選擇拒酒測,有錢人不怕罰九萬
其他國家駕駛酒測有沒有像台灣一樣,可以選擇拒酒測?
如果改為抓去關三天 還有多少人會拒測?
酒駕會比網路散播假新聞嚴重嗎?

想到司馬遷,漢朝有用錢抵罪,沒錢就用切雞雞抵罪
現代如果有這種方式,切雞雞換免死刑,有多少人會選擇?

Earstorm-5 2018-07-13 07:09 AM

先不提其它很多罪刑, 凡殺人者, 一定要死刑. (這點是我認為最正確的)
因為死人都沒任何可教化, 可產生精神疾病的機會; 為何要給加害者機會?

現在的法律在我眼中, 可以用以下比喻:

地上劃一條, 踩線者算違規.
經過法律人層層修改後.

腳跟踩到不算, 或是緩刑.
腳尖不算, 一定有原因.

最近最妙的, 踩到後, 有退開的不算.
(偷車後放回去那個)

... 本來很清楚明瞭的.
越搞越複雜.
為什麼?
因為這樣才能上下其手.
才能在任何情況都找到他們想用的工具.
這樣才有法律人的生存空間.

如果都是數學, 那計算機就足夠了.
數學家是少數極端聰明的人.

為什麼恐龍的法律人這麼多?
因為他們故意把事情搞大.
其實也不複雜.
原理就是: 弄到一堆後門就對了.

=> 一定要有操作的空間!!!

bibo987 2018-07-13 07:23 AM

引用:
作者Adsmt
嚴刑峻法可殺雞儆猴只是不切實際的想法,有一句話叫妨君子不妨小人,就是這樣,嚴刑只能警愓原本就守法的人。對於重刑犯沒什麼用處,這是犯罪心理學家研究的結果,因為這些人犯案時是不考慮後果的。


那菲律�**`統掃毒時,為何一堆毒犯自首:laugh:
就地正法的死亡恐怖照片,會讓這些人畏懼死亡. :laugh:
忘記了死亡的恐懼,沒關係.政府會協助喚醒死亡的恐懼.:laugh:

引用:
作者Adsmt
我以前就說過了,你有沒有闖過紅燈?有沒有超速過?那你知不知道闖紅燈和超速,有可能車禍致死?

整條路空蕩蕩.前後左右都沒車.為何會出車禍?
出車禍是因為對路況,車況不清楚,還有自車的車速超出危機應變的緩衝時間..

tsushi 2018-07-13 08:15 AM

台灣除了垃圾法官欺善怕惡 對財團輕手 對百姓重手外
還有ㄧ個問題就是 所謂的"無期徒刑" 實際上 關個十多年就可以假釋出獄
靠盃 這是那國的"無期"... 就算一案一判 上限居然設個20年

死刑有沒有效 當然有 當你知道這下去之後一定會死 就會縮了
不要以為那些人多有膽識 他們的膽識就跟8+9一樣 僅只於當自己處於絕對優勢時
就像之前有垃圾說了 反正台灣殺一兩個人也不會判死
所以安心殺了 黑黑 結果法官果然不敢判死

creep8276 2018-07-13 08:29 AM

引用:
作者bibo987
忘記了死亡的恐懼,沒關係.政府會協助喚醒死亡的恐懼.:laugh:


這句話我很認同 人一定有恐懼 畏懼 的地方 只是隱藏起來

只要我們幫他們想起就好了 人一定有弱點 只是要不要做到那個程度而已

misman+++ 2018-07-13 09:20 AM

引用:
作者Adsmt
歷史上的嚴刑峻法,都是奸臣用來殘害忠良的工具。不然就是皇帝用來誅殺異己的。

最經典的例子就是商鞅,他自己的嚴刑峻法,反而害死他自己。因此有作法自斃這句成語。

嚴刑峻法可殺雞儆猴只是不切實際的想法,有一句話叫妨君子不妨小人,就是這樣,嚴刑只能警愓原本就守法的人。對於重刑犯沒什麼用處,這是犯罪心理學家研究的結果,因為這些人犯案時是不考慮後果的。

我以前就說過了,你有沒有闖過紅燈?有沒有超速過?那你知不知道闖紅燈和超速,有可能車禍致死?如果知道,那你為什麼要闖紅燈,要超速?
那些重刑犯的想法就跟你一樣。


商鞅的死是因為換人當老大了........而不是作法自斃....
今天就算他不變法,換人當老大,他還是得死啊.....


:jolin: :jolin: :jolin:

惡蟲 2018-07-13 10:23 AM

引用:
作者Earstorm-5
先不提其它很多罪刑, 凡殺人者, 一定要死刑. (這點是我認為最正確的)
因為死人都沒任何可教化, 可產生精神疾病的機會; 為何要給加害者機會?

現在的法律在我眼中, 可以用以下比喻:

地上劃一條, 踩線者算違規.
經過法律人層層修改後.

腳跟踩到不算, 或是緩刑.
腳尖不算, 一定有原因.

最近最妙的, 踩到後, 有退開的不算.
(偷車後放回去那個)

... 本來很清楚明瞭的.
越搞越複雜.
為什麼?
因為這樣才能上下其手.
才能在任何情況都找到他們想用的工具.
這樣才有法律人的生存空間.

如果都是數學, 那計算機就足夠了.
數學家是少數極端聰明的人.

為什麼恐龍的法律人這麼多?
因為他們故意把事情搞大.
其實也不複雜.
原理就是: 弄到一堆後門就對了.

=> 一定要有操作的空間!!!


一個很有名的案件:鄧如雯殺夫案。

這件當時許多女權團體出面求情,放在現在的標準來檢視,鄧如雯也不會被判死刑。
但如果依閣下的唯一死刑標準,那法官就沒有任何權衡的空間,只能判死刑。

但是這個死刑判決,能被社會大眾所接受?
到時候還是一堆人出來罵法官恐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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