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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理嗎?4員工離職 餐廳求償數十萬元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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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網路上的校友留言
這些學生去實習還要評分 評分的是雇主跟學校 所以你想畢業就要乖乖的被剝削 媽呀....有沒有這麼慘 教育部跟勞動部都去吃屎吧 |
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利, 流程就是官方告訴你"被告了," 然後你就要提文書資料, 跑法院.
不成立, 沒關係, 另外找東西告你; 喔, 對了, 同樣東西可以重複告, 不違法喔, 重複又重複. 即使每次都不成立, 即使法官看到都煩了, 按照程序, 就是所有流程再跑一遍. 所以我看到閒閒無事的老人都很怕, 我看到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的人都很頭痛, 這種人很多. 來公司敲門聊天你沒有好好處理, 他隨便走進你廠房散個步, 接下來就是噩夢.. 可以持續很久. 看來這個老闆反而專精此業, 先出手告人.. 突然很羨慕惡蟲兄有法律專科了. |
老闆資遣人最多也就預告30天工資
工讀生而已又不是什麼大官 就算沒辦離職 頂多工資不發 一天求償一萬也太誇張了 |
引用:
資方若有損失.... 當然得拿出【事證單據】...證明損失為何... 絕對不是空口說白話坐地就能喊價~ 提出白目的天文數字...也只會減少到實際金額~ 又若非重要職務,1人即能影響營業... 例如服務生3名...當日少1名... 那資方要求損失賠償...法官也不是呆子~ |
沒有人是呆子, 但那個流程就是要跑, 我也跑過法院, 從被通知, 準備資料, 法院, 資料, 法院, 結果 => 半年.
這算快的. 聽我朋友遭遇, 4年多還沒結束, 對方繼續玩, 法官跟被告方就要陪著繼續下去, 只要是按照程序提出的就要跑流程. |
每天工作價值一萬元的員工月薪實領不到兩萬還有什麼好哀的.
店家賺爽了. |
引用:
+1 可以用這點來跟法官說所得不符合比例嗎? 我一天沒去上班 你公司就實質損失10000 但卻給我不到1000 這樣可以另外求償嗎? |
引用:
通常這麼做不是看法官是呆子 他就是賭你學生涉世未深,嚇嚇你看能不能榨一點汁出來 尤其台灣老一輩的家長通常都喜歡花錢消災、息事寧人 告輸了我也沒損失... 調解、開聽通通請假不去就好了 |
引用:
我就說了 1.店家違反14條 可逕行離職 2.到職未滿三月 根本不用提早通知 3.到職未滿一年 也只要提早10天通知 4.建教生 不受此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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