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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jer 2016-06-07 11:00 PM

引用:
作者whlee75
幹果真是換了位子換了腦袋馬上往財團靠攏

你有選票,老闆有鈔票,選舉是要花錢的.

pompom 2016-06-07 11:07 PM

引用:
作者chengjer
你有選票,老闆有鈔票,選舉是要花錢的.


當然超票絕對無敵的。公家機關。還不是靠民眾繳的納稅錢。
台灣官方 永遠相信 勞檢是無敵的。 :laugh: :laugh:

跳海人 2016-06-07 11:31 PM

引用:
作者kofkin00
原文網址: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5601


:tu: 換句話說,如果草案過,休息日和『加倍』工資的概念,
就是凹勞工。
例如:叫你去客戶或公司緊急搶修之類的,然後你花了三小時解決,
這三小時不含括休息日被狂call,然後大老遠趕去的通勤時間和油錢,和回家時間!
這三小時,勞工可以領的工資: 月薪/30天/8日工時 = 你每小時薪水 ,再乘以你做的3小時

用實際數字帶入,某A月薪45000$,然後休息日被call去做了三小時
先算時薪: 45000 / 30 / 8 = 187.5 (時薪)
再乘以你休息日報銷,做了三小時的獲得工資 共 562.5 台幣! :shock:



月薪45,000,但實際可不一定是用45,000/240去算

另,很多人沒注意到一件事,每個月加班(延長工時)上限是46小時,很多公司都很難避開這一個缺失,但休假日出勤,是不列入延長工時的計算
意思就是,當月21天,每天加班2小時,每週六加班8小時,延長工時=21*2=42小時,合法!至於四週的週六加班8小時....去那了??

既然要週休二日,又要取消七天假,那就直接套用公務人員週休二日條例就好,順便把天然災害的休假也一併套過來

不要資委會休假休很爽,勞工被剝了很多層皮還得謝主隆恩...

Earstorm-2 2016-06-08 06:41 AM

雖然我不會鑽研這麼多條例去分析, 但看人就知道其實台灣勞動是惡化, 連投票都懶得去.

一個是慢慢來, 一個是快快來; 所以原本慢慢走, 現在要快快走.

lompt2016 2016-06-08 09:13 AM

問一下
看新聞是說休息日出勤也要加倍呀
現在修法到底是怎樣呀

不過沒辦法
除了KMT是這些新立委的仇人外
財團 財閥 大老闆等都是它們的友人 親人 恩人

dkjfso 2016-06-08 09:30 AM

不好意思這個有沒有製成表格或對照圖的說明?
比較容易理解

tbsky 2016-06-08 09:33 AM

引用:
作者lompt2016
問一下
看新聞是說休息日出勤也要加倍呀
現在修法到底是怎樣呀

不過沒辦法
除了KMT是這些新立委的仇人外
財團 財閥 大老闆等都是它們的友人 親人 恩人


現學現賣一下,按照官員解釋,出勤加倍是指你拿到的總金額。
因為你休息日如果沒去上班照樣有領月薪,所以基本上你已經領了一份錢,
然後加班費再給你一份錢,這樣子你總共就領了兩份錢啦,這樣就叫做加倍了。
並不是你休息日工作時可以多領兩份錢喔。

滄桑v2 2016-06-08 11:33 AM

一例一休≠周休二日 勞團批:變形工時偷國假

引用:
作者中國時報
勞動部昨公布推動周休二日的《勞基法》修法草案,明定勞工每7天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勞團不領情,在勞動部外激烈抗議,指休息日出勤工資加倍太少,倍數應再向上調整,且既然要落實周休二日,應該要改為2天例假、去除雇主彈性,直接刪除變形工時條文,還回7天國定假日。

勞動部草案遭抗議

勞動部首度公開推動周休二日的《勞基法》修法草案,內容主要有5點,包括,明定勞工每7天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休息日工作,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倍發給,國定假日規定與紀念日與內政部一致,勞工多放勞動節;另外,在2周、8周變形工時的部分,勞動部也放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例假」,確保變形工時的勞工每7天都能有1天的休假。

行政院長林全昨天在立法院會答詢表示,在勞工還沒有完全落實周休二日前,會將7天假還給勞工,但他也語帶保留說,未來若全面落實周休二日,勞工7天假則要一併考量,看有沒有其他配套。

休日出勤加給不夠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有勞團提出,既然要推動周休二日,不如把「1例1休」直接改成「2例假」,也有勞團期望,能增加休息日的出勤工資,從草案中的加倍發給再向上調,而資方認為,草案中的加倍已經比現行的0.33%、0.67%還多,這樣成本會增加,但並不反對勞動部草案,大部分也支持勞動部「1例1休」版本。

謝倩蒨表示,推動全國一致周休二日已經是共同目標,雖然會中沒有結論,但勞資雙方都傾向能夠儘速落實。

反畸形班表合法化

「民進黨是強盜、勞動部是小偷!」團結工聯發起近百位工會代表昨在外高聲抗議指出,勞動部將休息日保留可以調動的空間,讓所謂的「花花班」等一周內輪值2種甚至3種的畸形班表就地合法化,就是讓勞工繼續維持低薪、長工時、過勞的惡劣情況。

團結工聯主張勞工國定假日不能減,公私部門國定假日全年一致19日;刪除勞基法2周、4周、8周變形工時條文,拒絕工時銀行;例假日不應隨便亂亂移,勞動部應立即廢止內政部在民國75年5月17日的相關舊函釋,杜絕任意彈性排班。



---

休息日出勤, 薪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計算沒有爭議, 但到底是一倍薪資還是兩倍薪資呢? :confused: :confused:

tommcruise 2016-06-08 01:49 PM

整理一下重點
1. 七天國定假日確定放不了-------->當初民進黨立委在議會痛罵陳雄文在演哪齣?
2. 休息日以時薪計算---------->例假日不管工作幾小時(需少於等於8小時),假使工作四小 時,當月薪水多兩天的工資。
3. 假使月薪換算下來的時薪100元,當月加班四小時的薪資計算和日期:
3.1 平常日: 當天前兩小時(2*100*1.33)+隔天前兩小時(2*100*1.67)=532,當月薪水多532元
3.2 平常日: 當天前兩小時(2*100*1.33)+後兩小時(2*100*1.67)=600,當月薪水多600元
3.3 休息日: 勞動部指的加倍?
3.3.1 若是指當天的工資再加一倍給你,以往案例勞動部解釋過沒上班一樣有工資,所以工作四小時4*100*1=400,當月薪水多400元
3.3.2 若是額外給兩倍工資,工作四小時4*100*2=800,當月薪水多800元。
3.4 例假日: 工作四小時算一天還要兩倍8*100*2=1600,當月薪水多1600元。

有錯請指正
只能說騙術一流

tbsky 2016-06-08 02:59 PM

引用:
作者tommcruise
整理一下重點
1. 七天國定假日確定放不了-------->當初民進黨立委在議會痛罵陳雄文在演哪齣?
2. 休息日以時薪計算---------->例假日不管工作幾小時(需少於等於8小時),假使工作四小 時,當月薪水多兩天的工資。
3. 假使月薪換算下來的時薪100元,當月加班四小時的薪資計算和日期:
3.1 平常日: 當天前兩小時(2*100*1.33)+隔天前兩小時(2*100*1.67)=532,當月薪水多532元
3.2 平常日: 當天前兩小時(2*100*1.33)+後兩小時(2*100*1.67)=600,當月薪水多600元
3.3 休息日: 勞動部指的加倍?
3.3.1 若是指當天的工資再加一倍給你,以往案例勞動部解釋過沒上班一樣有工資,所以工作四小時4*100*1=400,當月薪水多400元
3.3.2 若是額外給兩倍工資,工作四小時4*100*2=800,當月薪水多800元。
3.4 例假日: 工作四小時算一天還要兩倍8*100*2=1600,當月薪水多1600元。

有錯請指正
只能說騙術一流


按照官員解釋, 平常日加班的薪水是 0.33 和 0.67, 而非 1.33 和 1.67(所以新聞中有提到 0.33% 和 0.67%)。不過網友有提到,一般公司不會這樣算,這樣算是不可能有人加班的。原來公司還是可以輕易 "優於勞基法"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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