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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工生育補助 中低收最高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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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被騙錢這件事,我想每個人身上多多少少都會發生,不能以徧概全。 至於對身邊人好,跟關心身邊人,這也是二碼子事,因為好的定義對於每個人都是不同的。 沒有一位第一次做父母的人能夠知道有沒有能力養小孩,因為根本就不知道要給小孩什麼? 為什麼大多需要社會救助的家庭都有二個以上的小孩,做為父母的人會不知道養一個就很辛苦了,為什麼還要生第二個,當你處在那種環境時,你就會發現小孩帶來的快樂或是未來可能會有的成就感,那就是最大的動力。 |
引用:
只因為"小孩帶來的快樂或是未來可能會有的成就感"所產生的動力. 就去生.不惜弄到需要社會救助? |
引用:
所以呢? 需要社會救助的家庭,就不配擁有小孩的權利嗎? 以南部月薪來算,完全不加班當個傳統工廠作業員,月薪不會超過24K,老婆如果沒工作,或是只能找到 18K/月的工作(很高了),家庭月收入最多也只有42K,再扣掉房租約8K,交通費約5K,再加上父母雙親要養,這樣子的低收入戶家庭(一定可以領的到補助),他們就沒有資格生小孩嗎? 103年度臺灣省最低生活費公告金額定為新臺幣1萬244元;低收入戶動產限額每人以7萬5000元為限,不動產限額每戶320萬元。中低收入戶審查標準為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新臺幣1萬6304元,動產限額每人以11萬2500元為限,不動產限額每戶480萬元。 中低收入戶短期生活扶助 國內經濟情形發生重大變化時,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針對中低收入戶提供短期生活扶助。 ◆ 實施對象: 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之家庭。 ◆ 實施內容: 以現金給付為主,補助期間為三個月到六個月之間為原則;必要時得以延長,以三個月為限。 (1) 現金給付:每戶每月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三千元。 (2) 實物給付:維持家庭基本生活必要者為限。 |
其實少子化問題已經討論很多次了
工時長 薪水低 -> 不敢生 高學歷高收入的 貪圖個人享受 -> 不想生 晚婚+塑化劑 -> 生不出來 |
引用:
說真的 我認為需要社會救助的家庭沒有養育小孩的權利 自己過的苦就算了 不要再拖別人下水 自己苦不要苦孩子 |
引用:
你要不要去問問那些家庭的小孩苦不苦? 你苦的定義是物質上還是精神上,如果是物質上,三餐正常,上學也沒問題,那什麼叫物質上的苦? 至於精神上,我的發現是這些有錢人家庭的小孩比這些中低收入戶的小孩過的還苦,因為每天有補不完的習,寫不完的考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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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說不配嗎?這東西有本事做..就有本事承擔. 需要社會救助的家庭,就不配擁有汽車的權利嗎? 騎車帶小孩多危險.窮人的人命不是命嗎? 所以.不必說配不配的問題. 你真的有調查過嗎. 那些小孩長大後.不覺得苦? |
引用:
你不要跟我說90%的中低都有上面的水準. 那在中低裡算好過的人了. 我們是認為真的生活過不去的人.不太適合有小孩. 你要舉一個高標的中低說人家為什麼不能有小孩. |
引用:
+1 搞不好很多有錢人家的小孩 因父親事業忙,二奶小三多,娛樂多 導致小孩平均1周才見父親一天 而那唯一見面的一天,只見父母吵二奶小三酒店之類的種種就飽了 良好的經濟環境=良好的育兒環境? 我的想法,良好的家庭關係,比良好家庭經濟來得更重要 |
引用:
我上面舉的例就是符合原樓主標題下的 人工生育補助 中低收最高10萬 當這些做父母的有工作能力,但是苦無小孩,他們才會選擇人工生育,如果你要拿那種很徧激的例子來說,就會有一句台語的諺語來形容 生吃都不夠,擱有通曝乾 。 引用:
我可沒下肯定句說你有說過不配,我是用疑問句問你,至於那些小孩長大的情形,因為我還沒活到那個年級,等個一、二十年後,我所認識(認養)的這些小孩長大後,我再請他們告訴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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