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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羅瑩雪上任後首次死刑令 今晚槍決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47872)

typh 2014-04-30 07:47 AM

引用:
作者RPG2000
人權團體 人權律師 人本團體 慈濟 已經就定位了 :laugh:

抱歉!慈濟……什麼時候發表過這方面的意見了?

就我粗淺對佛的教誨片面瞭解,不管發表的是正面
還是反面的的意見,都很嚴重、很嚴重、很嚴重……

另外,既然說了,順帶一提,破和合僧是五逆之一。
就算不是好了,平時的待人接物,亦不可不慎。

oldgame 2014-04-30 08:12 AM



3好+1好 賀

其他沒什麼好說的,只是被害者與被害者家屬.... :think:

bigDDD 2014-04-30 09:43 AM

引用:
作者RPG2000
人權團體 人權律師 人本團體 慈濟 已經就定位了 :laugh:

慈濟沒有吧?
聽您在歐北共

BLUESKYVFX- 2014-04-30 11:47 AM

遲來的正義。

多宰一點。不要客氣。不要拖。省點電省點稅金支出。 :yeah: :yeah: :yeah:

jijerwang 2014-04-30 12:37 PM

什麼,,,,政府轉移焦點?




那就規定初一十五定期執行吧



吠死聯盟不要再靠腰了!

yoyo0716 2014-04-30 12:40 PM

引用:
作者bigDDD
慈濟沒有吧?
聽您在歐北共

恩~~可能是請來助念的吧.......*_*

weirock 2014-04-30 02:36 PM

矯枉過正?廢死聯盟:死囚意志不能當常人看

還滿意外的

有利萎在喊要廢死~要規畫修法

難道又是7成民意要廢死了?

看來公投的意題可以多一個了

無情公主 2014-04-30 04:39 PM

摘自雅虎新聞

這五個人被槍斃是這些案件

「屠姦***魔」戴文慶 服刑期間再犯**殺案

死前被關押在花蓮看守所的49歲「屠姦***魔」戴文慶,因殺害女計程車司機而被判刑,沒想到卻在花蓮自強外役監服刑期間,卻利用4天休假機會再度犯案,陸續犯下性侵兩名女計程車司機犯行,其中一名被害女司機還慘遭殺害;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在2005年8月16日判處死刑定讞,於29日晚間6點30分槍決伏法。臨刑前,心情平靜走上囚車,是這波被槍決死囚中,唯一在行刑前還能吃得下飯的死囚。

「忘恩雙煞」割頸殺恩人 杜姓兄弟死前仍一度求生

而死前在台南看守所服刑的43歲杜明郎和40歲杜明雄兩兄弟,則被視為這波被槍決死囚中最為凶殘的死刑犯;兄弟兩人在2001年7月間因父親杜清水經商失敗,父子三人避走大陸投靠台商葉明義,沒想到非但沒有知恩圖報,反而在白吃白喝多年後,居然忘恩負義的以「割頸」方式殘殺恩人葉明義等5人,其中還包括一名16歲少女,並劫走200多萬人民幣,手段凶殘令人髮指,因此被稱為「忘恩雙煞」;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在2012年3月7日判處死刑定讞,於29日晚間7點10分槍決伏法。臨刑前還一度向執行檢察官表示有聲請再審,要求暫緩執行死刑,經台南高分檢緊急查證後,確定兩人並無聲請再審,隨即執行槍決。

「婦童殺手」鄧國樑 不滿追債竟溺殺母子

另外死前在台北看守所服刑的50歲「婦童殺手」鄧國樑,則僅因不滿債主曾芸華討債,竟然就在2009年間設局誘騙曾女及其年僅9歲的兒子外出後,下藥迷昏溺斃;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在2010年10月7日判處死刑定讞,於29日晚間6點30分槍決伏法。臨刑前向執行檢察官表示,「沒什麼好講的!」在抽了兩根菸後,隨即被執行槍決。

「殺警惡匪」劉炎國 臨刑前託檢向法務部長道謝

而被稱為「殺警惡匪」,死前關押在台中看守所的46歲死囚劉炎國,則僅因缺錢花用,就在2007年夥同友人持槍到台中豐原地區家庭麻將場行搶,開槍擊斃在場的陳姓員警和鍾姓婦人後劫走財物,逃亡期間並連續犯下持槍強盜案件;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在2009年8月6日判處死刑定讞,於29日晚間6點40分槍決伏法。臨刑前表示,坦然接受槍決,並囑託執行檢察官劉家芳代為向法務部長羅瑩雪道謝。



評論:趕做就要敢當,敢殺人就準備要被槍斃;明知結局就不該有起頭。

費死聯盟同意不同意?如果今天殺死的是費死聯盟的家人,你們會同情這些人嗎?

orea2004 2014-04-30 04:47 PM

不管要不要廢死刑,在真的通過前。
只要該判死刑就該判死刑,被判死刑的就該確實去執行。
不能因為有人要推廢除死刑,就不把現在的規定當一回事。
那機車黨要推廢除禁行機車,是不是就可以要求警察不要開罰單?

Computer Cowboy 2014-04-30 05:03 PM

引用:
作者無情公主
摘自雅虎新聞

這五個人被槍斃是這些案件

「屠姦***魔」戴文慶 服刑期間再犯**殺案

死前被關押在花蓮看守所的49歲「屠姦***魔」戴文慶,因殺害女計程車司機而被判刑,沒想到卻在花蓮自強外役監服刑期間,卻利用4天休假機會再度犯案,陸續犯下性侵兩名女計程車司機犯行,其中一名被害女司機還慘遭殺害;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在2005年8月16日判處死刑定讞,於29日晚間6點30分槍決伏法。臨刑前,心情平靜走上囚車,是這波被槍決死囚中,唯一在行刑前還能吃得下飯的死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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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漏洞要不要堵一堵, 一個殺人強姦犯竟然可以有四天休假外出? :s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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