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轉]A型夫O型妻生B型兒 翁77歲養兒40年才知戴綠帽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38680)

Tatebayashi 2014-02-06 04:39 PM

引用:
作者skyhuan101
生前就把全部財產移轉給大兒子就行了

這就是大兒子最終的目的 :think: :think: :think:

msnow 2014-02-06 04:44 PM

引用:
作者kize
驗DNA能不能法治化?
新生兒出廠醫院一律附生父母及新生兒DNA證明.容易作到,也會少很多問題.
是你的小孩,就蓋"父"
不是你的就蓋"養父":laugh:
這種家庭最重要的大事,本來就不能含糊,有什麼好信任不信任的?
輕重不分也差太多了吧..

男人辛苦一生結果幫別人養小孩是笑新聞?
女人偷情亂生不可以驗血統會傷感情 :confused:
..大概女人是上帝吧..
應該法律規定要作..相信男人都會感謝的,亂來的付自己應負的代價.別害人.


驗dna要上萬元. 驗血型不難吧! 成本又非常低.
但你知道為什麼不少間醫院接生後, 卻不願意馬上驗嬰兒的血型? 猜猜看.

chaotommy 2014-02-06 04:48 PM

引用:
作者Tatebayashi
這就是大兒子最終的目的 :think: :think: :think:

另外一個新聞 忘記那裡看到的

是因為家裡鬧要分財產 (不知道誰要求的)
才引起這個糾紛

如果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
(以下只是猜測而已)

老婆想在老公還在的時候把家產分點給小的
這樣如果就算老公走了後 大兒子也沒有辦法說什麼
結果沒想到大兒子先跟老爸說弟弟可能不是自家人

bigDDD 2014-02-06 04:50 PM

引用:
作者JXL
不讓你多上幾次法院 多打幾場官司
法律人靠誰養? XD

法律不代表正義
法律只代表規則
規則是用來玩 用來鬥的 用來賺錢的

我怎麼聽說我當書記官的同學案件堆到都頂著天花板了 :laugh:

skyhuan101 2014-02-06 04:53 PM

引用:
作者msnow
驗dna要上萬元. 驗血型不難吧! 成本又非常低.
但你知道為什麼不少間醫院接生後, 卻不願意馬上驗嬰兒的血型? 猜猜看.


怕家庭糾紛在醫院上演造成慘劇?

palmdeve 2014-02-06 05:06 PM

本案例中 看新聞寫的 親子無效訴訟已成立 應該可以不用給遺產了吧

不過就算沒廢止 遺產有規定一定要給? 全部都給大兒子 有違法嗎?

引用:
作者SUNGF
中華民國沒有分居條款

然後除非提起親子無效訴訟 但是不知是否可判成立!(還是要先驗DNA)

不然親子關係沒有廢止前

婚姻關係存在


遺產還是要給一部分(特留份)二子 妻子

所以...............干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forumuse 2014-02-06 05:15 PM

引用:
作者42章經
我屁仙我路過的...

就算非親生,兒子都在一起聽自己話40年了,不可能沒有任何親子情感

現在卻說不要就不要...

這個要說沒有其他子女為了多分一點家產,在老人家面前咬耳朵說壞話出餿主意,我還真不相信...


有人可以一輩子就是不把老婆 兒子放在眼理
賺的錢錢都拿去外頭花天酒地,把家當旅館
家裡的開銷都是靠老婆打零工
錢花光了就回家發酒瘋,到處跟人抱怨老婆不忠兒子不肖
自己的祖產賠光光,整天軟硬兼施要兒子賣掉自己買的房子
(老婆的嫁妝組產已經玩掉了)

是老婆心太軟兒子不夠狠
才會容忍這個廢物40多年到現在還在忍

蒜精 2014-02-06 05:21 PM

遺產直接歸屬親兒子不就好了 :flash:

SUNGF 2014-02-06 05:24 PM

引用:
作者palmdeve
本案例中 看新聞寫的 親子無效訴訟已成立 應該可以不用給遺產了吧

不過就算沒廢止 遺產有規定一定要給? 全部都給大兒子 有違法嗎?



http://www.jl-law.com.tw/qa0501.php

第二兒子不用給的話

妻子還是要給

合法的方式活的夠久 每年慢慢移轉給大兒子

如果死了發遺產一定要照規定來(此例 給妻子30% ∼50% 不計其他繼承人)

不合法的方式很多 不及備載

老柏(第四) 2014-02-06 05:24 PM

引用:
作者forumuse
有人可以一輩子就是不把老婆 兒子放在眼理
賺的錢錢都拿去外頭花天酒地,把家當旅館
家裡的開銷都是靠老婆打零工
錢花光了就回家發酒瘋,到處跟人抱怨老婆不忠兒子不肖
自己的祖產賠光光,整天軟硬兼施要兒子賣掉自己買的房子
(老婆的嫁妝組產已經玩掉了)

是老婆心太軟兒子不夠狠
才會容忍這個廢物40多年到現在還在忍

重點是這案子不是你講的這樣

細節外人無從得知,上新聞的資訊就那些.....


不知道我有沒有記錯,這老翁剛發現開始(現在是判決下來)報官時有上新聞(也有上PCDVD),那時新聞把二兒子形容得很差,簡單說二兒子一堆爛債都要做老子的幫他還,那個做媽的還想把所有財產過繼給二兒子,大兒子看不下去就去跟老子告發,結果就對簿公堂;當然二兒子極力想挽回(因為不挽回就沒有錢了),但是他挽回的理由是"已經超出法律時效",不過現在看判決結果如二兒子的意,不知道是做媽的還是二兒子有跟法官和解......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06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