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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砍死校花污辱屍體 男大生無 期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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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哀~~ 這世間就是太多過頭和不必要的的原諒 才會有讓犯罪者產生殺人不會被判死刑的現象產生 你認為以德報怨好 我認同的是以直報怨 :think: |
引用:
你有想過你這話說的很輕鬆... 但是人家日子是怎麼過的? 為什麼挪威殺人魔殺了幾十人, 大家只覺得震驚... 為什麼發生在台灣的事, 大家會覺得憤怒... 你懂這差別嗎? 還有...誰在喝湯誰在喊熱... 你要不要用個別的修辭或譬喻, 我看不懂你想表達的涵意... :jolin: |
難道這樣判決,關出來後再犯案,法官才有案子可審,才不會沒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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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死的不是法官或高官或狗官的女兒
我只能這樣講了 某偉人的孫女只不過出個車禍 就讓全民搭車都一律要繫安全帶 |
m01最近被砸車的那位
真要看看這篇 |
引用:
如果你是說洪曉惠的案件,新聞報導只有提到他假釋出獄後希望受害家屬饒恕 似乎沒有看到其他相關報導有說原諒他 有些事情,有跟沒有最好提出證明,以免誤導大眾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80%A7%E5%A5%B4
惡狼假釋又犯 囚鄰女當性奴 冷血電擊逼尖叫「不應再放出來」 2013年07月04日 假釋出獄的擄人之狼季為成,涉嫌囚禁、性侵鄰居女子遭羈押。資料照片 【張君豪、法庭中心╱新北報導】九年前在大台北犯下多起隨機強盜的「擄人之狼」,假釋又犯重案!該名惡狼九年前犯案被判十年六個月,入獄後關了六年,竟然在去年底假釋;他惡性不改,以電擊棒威嚇後性侵隔鄰的女子,並囚禁被害人當性奴,日前才被逮捕羈押。婦女團體批評,司法系統在審判這類案件中應考量再犯的可能,以免有下一個被害人。 警方調查,惡狼季為成(三十二歲)在二○○四年和同夥在三個月內,犯下數十件強盜擄人案,他持刀隨機擄劫落單女子,撞倒後強拉上車意圖性侵,他還拍下被害人裸照,當時季嫌作案頻頻,新北警方投入龐大警力才將他逮捕,但他性侵部分因證據力不足未被定罪,其他強盜、竊盜、搶奪案件部分,被判刑合併執行十年六個月,並於二○○六年中入獄服刑。 聽電擊聲會興奮 季嫌入獄後相當狡猾,因獄中表現正常,於去年九月二十一日獲假釋出獄,沒想到他一出獄就犯下多起搶奪案件,並於四月初將搶奪的數千元現金,借給隔壁認識的女子(二十七歲),稱可解除對方遭凍結的帳戶,博取好感,季嫌再藉故約出對方,被害女子上賊車後,季嫌竟將車子開到山區伸出魔爪,還以電擊棒恐嚇:「你是想乖乖配合還是想吃這個?」嚇得被害人尖叫哭泣,季嫌聽了異常興奮,性侵得逞再載回租屋處囚禁,並陸續性侵十餘次,被害女被囚一周趁季嫌沉睡後逃出報警,警方隨即將季嫌逮捕。 對於季嫌假釋再犯,新北地檢署指出,季嫌先前入獄時,因未含性侵罪名,因此假釋期間沒有佩戴電子監控儀器,但季嫌再度犯罪,已違反保護管束規定,檢方最快會在新案起訴後,撤銷季男假釋並重新執行前案剩餘刑期。 ================================================== 今天的鬼新聞 這種不判死刑 25年後不知道誰又要倒楣了 也許不用等到25年 |
引用:
人犬會說 這是公務機關的問題 監獄是為了「教化」犯人存在的 公務人員沒達到教化犯人的工作~就是失職 :mad: |
引用:
誰跟你說受害者家屬真的從心理原諒了洪曉慧 :confused: 那個受害者許同學的姊姊是我乾妹,我可不覺得她心裡有原諒洪啊 :think: |
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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