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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書館允許筆電插電.不許手機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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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土深掘...... :jolin:
給你方便不代表你可以隨便! |
班長以前說 有些人就是給方便當隨便
給臉但是不要臉.... 原來真有這種人吶.... |
真的是白目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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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臉
不要臉 給你方便 你當隨便 |
其實~
很簡單的事情, 別人的地方,請你不要充電手機,就不要充就好~~ :cool: |
GOOGLE出相關規定了
http://www.tpml.edu.tw/ct.asp?xItem...32924&mp=104021 八、其他 (一) 進入館內須衣履整潔,保持安靜,維護環境清潔,不可有嬉戲追逐、隨地吐痰、吸菸、飲食或其他影響閱讀之行為;並將行動電話、呼叫器等電訊設備關閉或改為靜音。 (二) 團體參觀者,請事先來函或電話預約;未經申請之機關或團體,如於館內進行非圖書館閱讀活動者,本館得予以制止。 (三) 本館各項設備,應妥善使用,如有毀損須負賠償責任。 (四) 閱覽期刊、報紙或觀賞視聽資料,請一次取一件;閱畢應歸還至指定位置或放回原位。 (五) 除自修室(區)外,各閱覽室(區)內不得占用座位閱讀非本館之圖書資料。 (六) 使用個人筆記型電腦以不影響他人閱讀為原則。除個人筆記型電腦外,其他私人電器用品,應自行攜帶電池,本館不提供電力使用。 (七) 寵物及危險物品不得帶入館內,並不得張貼廣告、散發傳單或推銷商品。 (八) 貴重物品或私有書籍、書包及手提袋,應自行保管,如有遺失,本館不負賠償之責。 (九) 翻拍資料或館舍攝影,請填寫相關申請表辦理。 (十) 遇緊急事件時,依館員之指示避難或疏散。 (十一) 違反本規定時,經本館人員規勸不聽者,本館得視情節輕重,請其離館或暫停其閱覽權利;情節重大者,報請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九、本規定經報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點閱: 19992 更新日期: 2010-07-13 11:28:00 |
我個人覺得圖書館不是提供免費電力與wifi訊號的地方。
要不然日本也不會一堆筆電,強調10小時以上的續航力 :agree: |
裡頭有擺放桌子,專供自帶筆電使用
桌旁即有110v電源,方便筆電供電之用<----圖書館允許 但在今天我拿出手機旅充,來充我的手機 圖書館人員經過瞧見了 在我耳旁告知我圖書館內不可充手機?? ....................................... 你應該說 : 看清楚 這是筆電不是手機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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