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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輯] 2016–17 NBA 討論串 !!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08013)

cys070 2017-07-05 07:05 PM

聯盟是真的有警告過....
薪資下限是怕這些球隊搞cost down
錢假如都分給球員還好,問題就是有球隊耍過賤招
沒把錢分給球員......


像76人搞過先把球員掛上來達到下限,然後在揮棄
來規避薪資下限.....

NBA新的勞資協議才改掉這漏洞,薪資下限要計入球員上班天數

cys070 2017-07-05 07:34 PM

找一下之前看過報導

Mo Williams 就是被這些耍賤球隊搞過的球員之一
幾百萬在NBA沒多少,不過這些球隊就是沒那樣甘願花


Mo Williams 半季四隊?! 你丟我撿的合約鬧劇
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37780
引用:
經過五年五支球隊的顛沛轉折,Mo Williams 在 33 歲這一年回到曾經打進生涯首次也是唯一一次明星賽的騎士隊。不但與 LeBron James 重新聚首,更扮演著球隊職業導師與精神領袖的角色,在去年隨隊拿下總冠軍。

只是美好故事隔了一年完全變調。

Mo - Will 執行最後一年合約選項選擇留隊後,因為膝蓋傷勢處遇的意見不合與球團鬧翻。一位老將功臣,變成一筆薪資呆帳,也展開或許兩造都預料不到的你丟我撿合約鬧劇。


撿了又撿,半季四隊

1 月 8 日,老鷹為了得到騎士 2019 的首輪選秀權,除了放棄 Kyle Korver,更承接了 Mo Williams 這筆合約。


1 月 19 日,補強空間達到極限的老鷹,利用金塊需要湊齊薪資「下限」的需求。將 Mo Williams 與一筆處理費送到丹佛,換來 Cenk Akyol 簽約權以及有利於補強的 220 萬交易特例。當天 Mo Williams 隨後被揮棄。


1 月 21 日,專業處理薪資下限的程咬金 76 人殺出,從揮棄名單中撿下 Mo Williams,把薪資掛上自己團隊薪資空間後,1 天後再次把 Mo 揮棄。


1 月 24 日,金塊再度把 Mo Williams 撿下。


他們再搶什麼?



搶一個不被罰款的機會。


根據勞資協議規定,每支球隊除了會有制衡「有錢就是大爺」的薪資上限之外,也有懲罰「怎麼樣,老子就是要 cost down」的薪資下限。前者為了避免有錢者恆強的聯盟戰力失衡狀況,後者除了保障球員求職權利,同時也反向避免後段班球隊以發展聯盟等級陣容度過擺爛球季。



而在薪資空間水漲船高的今年,除了頂薪煙火滿滿開的華麗自由市場,也讓聯盟出現多支總薪資低於薪資下限球隊(薪資下限計算方式為上限的 90 %)。



即使因為手術本季已經沒有什麼上場機會,Mo Williams 的 220 萬合約仍成為球隊覬覦對象。根據規定,只要球員經過揮棄讓渡期沒有被其他球隊撿起來,原有的合約就「必須」被計算至薪資空間內,而球隊僅需要攤提支付薪資。



在原有正常薪資架構下的負擔,反倒成為低於薪資下限球隊減少罰款的規避漏洞。相較於 2015 年暑假 Luke Ridnour 的六天五隊,金塊丟了又撿的過程與行為堪稱鬧劇。雖然對本人沒有太大影響,但也讓 Mo Williams 的生涯尾端更加難堪。



要玩多久?



由於 76 人開給 Chasson Randle 一份 10 天合約,球隊名單已經正式滿額。不過目前擁有 Mo Williams 的金塊也即將面臨開給 Alonzo Gee 第二次 10 天合約的陣容空間問題,會不會從布魯克林又殺出一支程咬金?我們只能繼續看下去。



可喜的是,新版的勞資協議已經除掉這個漏洞,未來薪資下限的計算必須以球員實際在球隊上班工作的數字計算。



好好享受這齣合約鬧劇吧!這應該是最後一次了。


Crazynut 2017-07-05 07:35 PM

揮棄好像有幾個不同的字眼共同翻譯。

前一版的CBA規定每隊可以丟掉一個人(正式的名稱我忘記了),當然保證的薪資還是得付,不過可以分攤到x2+1的年限。

這種作法通常是規避豪華稅,例如剩兩年約的人,薪資分到五年付當然每年額度會減少。

最新版的CBA不用那個名詞,但仍保留了丟人的條款。印象中依然是x2+1的分攤。

我不懂這跟規避薪資下限有何關聯,你保證的薪資還是得付,沒付就不會計算在薪資總額內
---
另一個常被譯成揮棄的是"waive(d)"
http://devinharris.pixnet.net/blog/post/14664447

原則上,任何球隊都可以在任何時候揮棄他們隊上的球員,被揮棄的球員,將會維持一定期間的揮棄狀態(Become a Waiver)。如果這名球員是在每年8月15號到當年例行賽結束的這段期間被揮棄,那麼他在被揮棄後的48小時之內,將會處在揮棄狀態之下;如果是在上述期間以外的時點被揮棄,那麼他在被揮棄後的7天之內,將會處在揮棄狀態之下。一名球員處在揮棄狀態時,除原球隊以外的任何隊伍,都可以向聯盟聲請承受(Claim)這名球員;如果有2支以上的隊伍聲明承受,則由當時戰績較差的球隊取得承受權。當一名球員被承受時,承受他的球隊必須負擔他原有的合約,並代原球隊支付他合約剩下的薪水;同時,還必須向聯盟辦公室支付1000美金,作為承受該名球員的規費。

如果一名球員在揮棄狀態結束前都沒有球隊聲明承受,這名球員就可以取得完全的自由之身(Become a Cleared Waiver)。他將可以憑自己的意願,和任何球隊簽下新合約,而其原球隊仍然必須支付他原有合約剩餘部份的薪水;而新合約的額度為何,則端視球員與新球隊之協商結果而定。基於成本考量,很少有球員會在揮棄狀態下被某支球隊承受;球隊通常都是等到球員取得完全的自由之身後,才會和他簽下一份甚至低到最底薪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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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球隊承受(claim),合約保障的薪資就由新球隊接手,原隊不必支付(當然也不計入薪資總額)。

沒有球隊claim,成為自由球員。合約保障的薪資母隊還是得付,一毛錢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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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舉的例子很有趣,但Mo的220萬只是要是保障薪資,仍然是不會少的。只是攤到幾個撿了又丟的隊上。

顯然這是舊版CBA的漏洞,我猜新版應該是分攤多少薪資總額就計入多少吧。

當然球員被丟來丟去有點可憐,但在富人節稅的觀點來看,系統有漏洞豈有不用之理,也無可厚非啦(如果你我是老闆,多半也都會去作吧)

cys070 2017-07-05 07:51 PM

沒問題的話,新版勞資協議也不會修補xd

76人這個專業擺爛戶,過去玩這招很兇
玩到聯盟都看不下去,你說篹不算漏洞?

Crazynut 2017-07-05 07:55 PM

這樣我才瞭解,上季"Luke Ridnour 的奇幻之旅"原來是這麼回事。

#4890裡引述的那篇文章
NBA Teams Below Salary Floor For 2016/17
的確提到不少隊短於薪資下限,我不知道後來怎樣了,想必是仰賴類似的操作避免掉了吧。

富人跟你我不同,又不是傻子,能避何樂不為。

不過我還是對許多中文報導,評論中的"罰款"這兩個字難以贊同。因為如果真的發生(我很懷疑是否真的發生過,不知道怎麼去查),這個差額依規定只是分給球員,而不是上繳聯盟。
---
你說聯盟警告76,我同意,是該這麼作。

但說處罰?……於法無據,像我們常常討論法律問題,如果有漏洞是法訂的不好,你該作的是儘快修訂補漏,並不能據此處罰鑽漏洞的人。

Crazynut 2017-07-07 08:38 AM

最近看到一則有趣的笑話說法:

其實大家都誤會了,球星們集體出走西區,為的不是要抱團……

而是要去霸凌龍珠(Ball)啦……(大霧)

cys070 2017-07-07 09:00 AM

Rudy Gay要去馬刺
這隻感覺不很適合
馬刺居然有興趣,不過在腳傷後算撿到便宜就是
應該有把賭失敗風險算在內xd

卡特也去國王
灰熊雖沒解體,但是軟豆腐和卡特走也滿可惜

MUS 2017-07-07 09:05 AM

https://twitter.com/BenDuBose/status/882999625908711425

CARMELO ANTHONY IS IN HOUSTON TEXAS GUYS

cys070 2017-07-07 09:18 AM

都已經說沒興趣,不知道去幹嘛

xmx 2017-07-07 11:23 AM

引用:
作者cys070
Rudy Gay要去馬刺
這隻感覺不很適合
馬刺居然有興趣,不過在腳傷後算撿到便宜就是
應該有把賭失敗風險算在內xd

卡特也去國王
灰熊雖沒解體,但是軟豆腐和卡特走也滿可惜

Gay 在馬刺應該是擔任第六人的角色吧?
可能是取代 Simmons 的位置,這也表示 Simmons 應該是留不住了~

VC 去灰熊,應該是不爽有人整天把妹就可以爽領 2千多萬美金吧...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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