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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華民國身分證=走路許可證??警察是如此解...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92594)

Elros 2012-12-10 10:34 PM

引用:
作者Designer
問題是警察不理你釋535號, 法官也不理你釋535號,
你要怎麼規範起?

:confused:

法官不理?!
上法庭就知道了... :laugh:
你說不理就不理歐 :unbelief:

不理的話 我真不知道立這個法做啥?!
警察實施臨檢作業規定

Designer 2012-12-10 10:36 PM

引用:
作者Elros
法官不理?!
上法庭就知道了... :laugh:
你說不理就不理歐 :unbelief:


不然你說說那個案例有因為制服警察不出示證件而法官認為這樣是錯的

:laugh:

referee_c 2012-12-10 10:36 PM

引用:
作者奶油銓
您竟然當過社區主委,很抱歉我誤判了。

樓主在我們社區是不會發生這種問題的,警察"一定"會被請走。

為什麼呢? 這問題其實沒這麼難的,

重點在於, "隨機盤查的實施要點"

我不管有沒有拿危險物品,警察叫我時,我可能真的或假裝沒聽到(這沒差別)。

所以我走進社區了,此時

警察如果當我有危險,是危險人物,(好比說他看到我有凶器)。拔腿追我了,警衛應當會配合沒有問題。 (算是執行公務吧)

現在的情況是,我們假設樓主是消失已久的通緝犯,警察也不認識的那種。社區住戶不管在哪個時間走回社區,都是再自然也不過的,毫無任何可疑之處,尤其是警衛在場,很顯然的社區一樓大廳不是公共空間,警察隨機盤查的必要性與合法性為何 ? 當然警察可以強硬下去,但我想會有寫不完的報告。

即便是盤查到了通緝犯,應當也會是很棒的法律問題。

我是認定 大樓的一樓空間不是公共場所,所以不得實施隨機盤查的那種。

我當監委,沒當主委,主委責任太大了,老實說,我不敢當.

你上面講的[警察叫我時,我可能真的或假裝沒聽到(這沒差別)。]有點道理,如果警察並不是很大聲喊的話,甚至不一定知道是在叫誰,所以不能因此認定故意逃離現場.

但進入管理室大廳後,我就認為該配合警察了,原本不知道(或沒聽到),但是現在知道了,應該要配合檢驗身分才是.
因為我認為管理室大廳應該和前面ruinousdeity網友講的超商一樣,算是公共空間,不特定人可進出,這是你我認定上不同的部分之一.

其實,我參加這一串的討論目的很簡單,只是單純想更了解這方面的問題而已.
畢竟大家都可能遇到,尤其擔任社區管委會委員,住戶如果遇到這種類似狀況,我們這些委員都是第一個會被叫出來處理的.

Elros 2012-12-10 10:40 PM

引用:
作者Designer
不然你說說那個案例有因為制服警察不出示證件而法官認為這樣是錯的

:laugh:

上法庭的我沒見過啦

不過我有遇過制服警察不出示證件
受檢人反過頭來遞給他一張律師名片
對方摸摸鼻子就走了的經驗 :sleep:

ruinousdeity 2012-12-10 10:40 PM

引用:
作者Designer
問題是警察不理你釋535號, 法官也不理你釋535號,
你要怎麼規範起?

:confused:

警察不懂有可能,法官怎麼可能不理大法官解釋? :jolin: :jolin: :jolin:
引用:
作者Designer
不然你說說那個案例有因為制服警察不出示證件而法官認為這樣是錯的

:laugh:

前面說過,警察職權行使法並沒有針對值勤不合規範訂出罰則。
所以民眾也沒辦法單純因為警察違規行使職權就把警察告上法院;
沒有犯罪事實存在的話,即使移送也不會被起訴,自然不會有什麼法院的例子

referee_c 2012-12-10 10:44 P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你可以相信我然後日子過的坦坦蕩蕩,也可以選擇不相信我過的惶惶恐恐或是花錢去找其他律師諮詢。

光你看到的這些東西就不是每個人都知道、能寫出來、能解釋的。
你去找其他人得到的資訊不會比我給的多到哪去,他們只會告訴你依樓主的狀況就是不會有事這個結論
不會跟你多費唇舌解釋這麼多,如果你覺得那樣比較好,我也無所謂就是。

如果是認識的開業律師,他們講的我應該會直接相信.
但是,這網路上......你知道的. :D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我說會有問題,就是這樣。 :agree:
至於會有什麼樣的問題,交涉手段的一部份我就不多說了。

如果有判例,應該會比你用說的,來得有說服力. :)

Designer 2012-12-10 10:45 PM

引用:
作者Elros
上法庭的我沒見過啦

不過我有遇過制服警察不出示證件
受檢人反過頭來遞給他一張律師名片
對方摸摸鼻子就走了的經驗 :sleep:


這應該不能類推吧!

我是沒見過一般法院的法官可以直接宣布哪條法律違憲然後直接判案的


 

Designer 2012-12-10 10:50 P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警察不懂有可能,法官怎麼可能不理大法官解釋? :jolin: :jolin: :jolin:


警職法是在因為釋535號之後產生的, 大法官未曾說過警職法任一條違憲
認為第四條不符釋535號是鄉民自己的解釋
這樣法官要理什麼?

 

ruinousdeity 2012-12-10 10:55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如果是認識的開業律師,他們講的我應該會直接相信.
但是,這網路上......你知道的. :D


如果有判例,應該會比你用說的,來得有說服力. :)

1中華民國不是只有判例而已,律師也不是只懂用法律講道理。

2既然你有認識的很好啊,你又相信他,那直接去問他不就所有問題都解決了?所以現在是怎樣?

Elros 2012-12-10 10:55 PM

引用:
作者Designer
警職法是在因為釋535號之後產生的, 大法官未曾說過警職法任一條違憲
認為第四條不符釋535號是鄉民自己的解釋
這樣法官要理什麼?

 

甚麼時候中華民國的大法官會自己跑出來說某某條法條違憲?! :laugh:
中國民國有違憲爭議的法律一大堆
但是只要沒人提釋憲大法官就不會跑出來

但是上法庭釋535一定會被拿出來
而法官也一定會尊重535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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