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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2015-06-08 03:55 PM

引用:
作者EAC212
有些人覺的此事件當事人跟本不必"上網取暖",
但我有不同看法,
就是因為還是有不少民眾像是這種情形,

所以這一類事情適度的"張揚",我相信也會是一種機會教育。


沒有人反對機會教育,但機會教育要透過正確管道,並不是拿大聲公張揚就一定會有正面作用,本討論串就是很好的例子,少數人根本不是真心研究過相關法案,就是看到臉書寫了就想跟著公審而已,該便利商店店長的表現是其中較惡劣的範本值得點名作記號嗎?

明明大多數人都表達並不會對盲人及導盲犬有惡意或排擠,只是社會大眾認知度不足(較少接觸也無從認知),可以討論如何做到雙贏,店家如何創造友善空間,這都需要學習跟接納過程。社會福利的性質本來就是在民生飽暖為優先之後的事情,能做更多相信大家都不排斥,但不應該講成法條有寫就要當成比自己溫飽還重要的事情要誓死達成,那種叫做惡法

可是就有少數人拼命在帶風向激化議題,然後再一副是要為盲人及導盲犬討公道的口氣,噹別人不識字看不懂法律....這叫機會教育? 這叫唯恐天下不亂吧,整串看下來真的看不出哪個族群或哪些人士對盲人及導盲犬有敵意了。

整體社會學習跟接納過程真的都需要時間,要不然政府早就該立法重罰100萬或直接列入刑法,就像其他重點法案一樣拼命抓,那樣大家就會在畏懼觸法的情況下學習得很快,但問題是會福利制度用這麼重的手段,只會招致民眾反感,對需要社會福利幫助的族群也沒有什麼正面幫助。

EAC212 2015-06-08 03:56 PM

引用:
作者d61s
沒有人反對機會教育,但機會教育要透過正確管道,33

雞蛋裡挑骨頭~

事實上是.
在"本論串之後",也讓更多人去討論和了解並認識更多導盲犬相關事項,
而你所謂的正確管道在那裡呢?
開版網兄做到了..
你做了嗎? 沒有.. ..

d61s 2015-06-08 04:08 PM

引用:
作者EAC212
雞蛋裡挑骨頭~

事實上是.
在"本論串之後",也讓更多人去討論和了解並認識更多導盲犬相關事項,
而你所謂的正確管道在那裡呢?
開版網兄做到了..
你做了嗎? 沒有.. ..


我對開板的沒意見,他對時事有自己的解讀,開了一串文章,
但你硬說他是要讓大家對導盲犬有更多認識才開這篇文章,你不要睜眼說話了,
要讓大眾關心這些議題有很多很好的方式,你不要以為世界上只有臉書,只有取暖文只有打卡文抱怨文才叫做值得讓人關心

EAC212 2015-06-08 04:11 PM

引用:
作者d61s
我對開板的沒意見,他對時事有自己的解讀,開了一串文章,
但你硬說他是要讓大家對導盲犬有更多認識才開這篇文章
你不要睜眼說話了,要讓大眾關心這些議題有很多很好的方式,你不要以為世界上只有臉書,只有取暖文只有打卡文抱怨文才叫做值得讓人關心

我講的是機會教育,
這事件,這論串就是一個機會,
而你只能去扯正確管道...
是誰睜眼說話呢?...

d61s 2015-06-08 04:18 PM

引用:
作者EAC212
我講的是機會教育,
這事件,這論串就是一個機會,
而你只能去扯正確管道...
是誰睜眼說話呢?...


我也只說"沒有人反對機會教育,但機會教育要透過正確管道",意思是有更好的方式可以宣導這些事,沒必要只挑在唯恐天下不亂的臉書去宣揚這些事

我不知道你有什麼好緊張的,好像別人有看法就不行
你要認為這就是很好的機會教育管道,那很好啊,以後你多多在這個管道上吸收新知啊,
反質疑我能讓你舒服一點嗎,那請便吧,你又不了解我

michaelweng 2015-06-08 04:36 PM

引用:
作者悠遊網客
訓練員帶導盲犬去超商到底是訓練還是純遛狗?


該訓練員的FB寫得很清楚,已經訓練結束了,他只想帶狗去吹冷氣

寫得很清楚,狗並非執勤中訓練中

tonywoo0101 2015-06-08 04:44 PM

引用:
作者hugobossxzy
店長表達了一個意願
一個希望導盲犬勿久留於店內的意願
但這個意願並沒有事實上的"強制力"介入
我覺得 這還談不上違法

只是有些事我覺得可悲
明明店長並非不明白導盲犬的規定
但他還是用"牠很髒"這種理由
去做為維持訴求的基礎
直到訓練員搬出法律規定
才願意退讓

如果有些善舉
我們打從心裡認為它是對的
那麼 不管別人用怎樣的口吻去"宣導"這個善舉
我們都不應該去否定

就算那個訓練員的態度
也許過度強勢
但如果你願意肯定導盲犬的價值
肯定盲人需要一份陪伴與安全感
那麼 沒必要因為對方的強勢
而故意去唱反調

意氣之爭
會讓好事髒掉
對的事
與法律無關
從心之所願
為意之所動


您講的太好了! 都在檢討訓練員的態度真的不是重點,讓大家知道有這條法律的存在意義比較大。

FLYFLY2 2015-06-08 04:49 PM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該訓練員的FB寫得很清楚,已經訓練結束了,他只想帶狗去吹冷氣

寫得很清楚,狗並非執勤中訓練中


該導盲犬當下並非執勤中,也非訓練中。
那算遛狗嚕???

tonywoo0101 2015-06-08 04:52 PM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該訓練員的FB寫得很清楚,已經訓練結束了,他只想帶狗去吹冷氣

寫得很清楚,狗並非執勤中訓練中


就算訓練結束只要在公共場所人狗就是不能分離,訓練狗兒不能隨意脫離主人,否則狗兒容易混淆導盲任務!!

d61s 2015-06-08 06:39 PM

引用:
作者tonywoo0101
就算訓練結束只要在公共場所人狗就是不能分離,訓練狗兒不能隨意脫離主人,否則狗兒容易混淆導盲任務!!


個人意見即便訓練期結束,要適度延伸解釋為仍具導盲犬執勤身份也並無不可,因為人跟人之間有各種辨識身份的方式不會混淆,但狗應該不會分那麼細吧,
反正只要訓練師行得正,去的時間跟場所都可受檢驗,這一點的判斷留給訓練師空間應該是合理的,沒有造成其他人困擾或排擠真盲人的福利,也不用太嚴苛解讀啦,除非他是牽狗去喝酒又要人家給他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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