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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偽造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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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玩過,所以真覺得除非是訟棍,要不然就算吃飽太閒也別走這條路,太累了 :stupefy: 按照程序規定來一層層的做,並且要留存能保護自己的副本,真要不得已再來跑法院吧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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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說了,這是公司的 "潛規則", 為了自保每個員工都一樣,否則吃虧的是自己, 我也是進這間公司才學會的 :ase 僅於工作上喔...... 引用:
若這樣寫真的是沒我的事,況且這樣也是沒照事實喔..... ========================== 感謝各位的回應,我會跟自己的直屬主管表達自己的在意的問題 看主管的回應是什麼,反應工作上有什麼問題是合情合理的吧 :ase 當然是不會以法律去壓啦...... 我開版時也說了......我當然是不希望走法律...... 就算是刑事被告......也有權請律師辯護吧 :o 譬如同樣是傷害罪 空手打人犯的傷害罪......跟持武器犯的傷害罪...... 刑責絕對不一樣吧...... 我在意的是.....明明我是空手打人...... 法官判我空手打人......判刑1年定讞......我甘願入獄服刑 但法官未傳換我到案說明.....只將眼前看到的事實 就直接判我持武器打人......重傷害罪判刑3年......我不服 明白我的意思嗎 :nonono: 我開版時也說了......我其實不希望走法律 在意的是未依事實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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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跟BSA交手過齁? BSA不是公家執法單位,是一群"軟體商"聯合成立的,所以BSA會先發通知請公司配合法令儘快聯繫經銷商購買正版...折扣、套數一切好談 抓? 那是BSA跟公司談不攏後很後面很後面的事情了...在這之前大概全世界都知道檢舉人是誰,只有檢舉人自己不知道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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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認為那"潛規則"是合理的,那別人搞你也只是剛好。 基本上不管那是不是潛規則,做好物品進出確認就不會惹禍上身。 用這種想法去管帳,我想到哪裡你都會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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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前幾天也是一個上來問說他沒交接就擅離職守,錢跟東西都不清不楚,公司發存證信函要告他,他也要問網友怎麼回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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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想回了.... 基本上這是對自己職掌有無責任感的問題。 物品進出不都是自己說得算,有進就有人收,有出相對也是有。做好簽收確認動作,我想沒很難... 如果只是想把事情快點從自己身上推出去,不做好確認動作。講白一點就是沒肩膀,不想擔責任。工作態度是只管自己,而不了解自己工作在整個環節中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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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照你敘述的寫上去了, 如果你說這樣沒照事實, 那就表示是你還有話沒說清楚,不是我沒寫清楚。 但是照這樣看來, 樓主要拿公司潛規則跟你自己帳目有歸零來一直強調自己沒事, 那只好套一句軍中話了: 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被搞剛好而已...:think: |
你想告A偽造文書的成立機會不大
倒是他要告你瀆職的機會不小 你說的"潛規則"別說在法官面前沒證據效力,就算有效 公司裡其它人一起裝傻不承認有這些"潛規則",你怎麼辦? 如果拳頭打不贏人家 掏水果刀出來前先想想 一擊不中... 人家會拿開山刀來砍你喔~~ 慎之呀...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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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軍官與魔鬼A Few Good Men Code Red 也許真的會反敗為勝喔! :like: |
在控告「偽造文書」之前,你要舉證對方的確變更或偽造... 不過想必你沒辦法舉證......
不過,公司方卻可以舉證你的確沒完成那些手續。按照這樣子的情況來看,玩法律,你死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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