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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宗北市都更案「1坪換1坪」,但住戶說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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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這個案子感覺就是建商配合政府做新聞
建商蓋新屋.搞合建都比搞都更速度快.賺錢快 更不用提要跑一堆公文.開一堆說明會. 跟住戶解釋一坪換一坪是包含公設. 然後被住戶叫來媒體現場直播.翻桌.. 相信我.都更範圍內住戶不想換.建商更不想弄都更. |
弟個人認為目前都市更新問題重重
原本都更最大用意是都市安全,次為都市生活品質,再來都市景觀 而目前容積獎勵機制卻換來原住戶肖想不用成本的新房+見獵心喜的建商 設想在沒都市更新條例前~ 一棟老舊屋舍要重建,原本該是屋主(和建物所有權人等)集資找建築師,營造商等依照法定容積重建(協議合建) , 如此一來~ 你是透天便是換透天,公寓換公寓,大樓換大樓,何來土地持分被稀釋容積被建商賺走問題(你自己東西舊了 怎會奢望別人幫你免費換新)~ 每個人對自己不動產價值認定不一 ,那何不自己花錢重蓋或不蓋 ,妄想政府幫你蓋不用錢的新房,自然引來豺狼建商,一坪換一坪+車位不夠,還有人妄想1:3,真是人心不足~ 都更是有急迫性,在不增加政府負擔下,也只能搬出不用成本的容積獎勵肥肉,但也引來覬覦利潤的各方,而問題是只有在容積值錢的台北才能辦成,中南部同樣老舊建物,居住安全跟品質惡劣的住戶,又該如何~~ :fear: :fear: |
都更前:住透天
都更後:住公寓,坪數便少,還要買停車位,更要繳管理費和負擔公設費用 對自己在住的人來說,這麼好的都更條件,會都更應該是思考異於常人 :jolin: |
引用:
您自己也說了那何不自己花錢重蓋或不蓋,不蓋是一個選項的話,大家本來住得好好的自然就不蓋啊,都更是建商來找住戶談的,本來就沒人奢望別人幫他們免費換新,你需要我來換新,要造成我的麻煩,又要我吃虧那我的選項就是不蓋了,哪有什麼人心不足的問題。 |
引用:
多去歐洲旅遊,看看人家住的幾百年建築。 要蓋新的建築物,到新的地方去蓋就好了。 |
引用:
這樣高級外省人,就沒辦法炒作天龍城的土地了 :tu: :tu: :tu: |
引用:
台灣舊時別具風格的建築,沒有好好的保存修繕,就這麼被拆除了,實在讓人惋惜。 看到那堆假老街......心裡只有無奈。 |
很多老房子繼承、分配之後,房屋、土地產權都很亂,就算同一棟公寓坪數一樣的房子,有的可能佔的土地持分比較多,有的可能持分少到可憐,更有的可能連土地持分都沒有。
另外像是一棟房子同時有商業區、住宅區,每戶土地的價值可能又有所不同。 要是持分少的,都更後可能連原來的坪數都拿不到。要是持分多的,建商只給一比一,屋主怎麼可能換。 |
引用:
所以弟才說目前都更問題重重(而您說的便是現行自畫更新單元+多數決問題) 現在時機跟機制都不適合都更(民眾,建商,政府相互不信任) 但也許是因為實施都更後才能發現這些問題, 而既然無共識下, 實該暫緩再思考 而政府目前該有的作法, 弟認為都更應是對建物+對人兩者~ 1.對建物:對有老舊實有危險跟防火不良等建物地區提出調查報告跟警告 ,但不強制搬遷更新 2.對住戶:對上述建物跟地區裡住戶應依照持有財產跟收入加以區分,簡言之對有能力搬遷住戶可提供優惠租用合宜住宅,對無能力搬遷住戶則免費承租 待危險老舊地區全搬遷完再整體進行都更(也許要花費10~20年),講白話就是告知住戶您住的地方有危險,搬不般隨你,要搬可以補助(甚至免費)租房子~ 用容積獎勵這全民公共財是個無底洞,設想50年後這些更新建物又老舊了,要拿啥來更新,繼續加容積嗎? :flash: |
引用:
是的!! 不論任何商品買賣本接是如此~先想賣貨事先想買的`本來就是對方會拿翹 :flash: 弄得對方開心`就是你的了! :shy: 人家不要的話`就拉倒阿! 以透天來講... 我自己知道的,永和堤防邊 `最接近永和4號公園旁那棟,最高那一整層都是原地主的(幾戶後來被賣出)! 除了那整一層`還拿了不知道多少coco :li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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