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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委會又一次不站在勞工的立場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49443)

淺草一郎 2011-11-15 05:27 PM

引用:
作者棄宋保馬團滾蛋
一年一聘制是現在的實務!
改成複數年數,如果照你說的沒有差別,那根本不需要設計合約上限年數!
所以實務上就是有差別! 如果沒差別國際上也不會設計上限!也不需要研擬新法條!
這是劣幣與良幣的競逐效果,目前實務上的確劣幣佔上風,所以一年一聘制越來越多!
但這不代表我們應該認同劣幣!


如果改為多年數合約,約聘會吃掉更多的正職工作,
更少的福利,免除每年換約可能造成的問題,隨時可資遣! 這就是彈性!
其實也不是不能這樣做,搭配
隔年換約服務於同一家公司時,薪資不能低於最低基本工資兩倍,
連續三年以上服務時視同複數合約,薪資不得低於三倍
讓約聘的臨時雇員制能發揮效用,又不至於取代現有基層勞工,才算是有用
而企業又能夠套用到少數高薪高技術的約聘勞工的使用彈性上不受限制,畢竟很多高薪的勞工,約聘的薪資也很高!早就是基本工資的數倍
並沒有在討論良幣吧...
一年一聘制算劣幣, 三年一聘制也算劣幣.所以一樣是劣幣並沒有什麼不同
如果改為多年數合約,約聘會吃掉更多的正職工作?是想當然耳還是有什麼理論基礎?
更少的福利?福利跟一年一聘一樣,
免除每年換約可能造成的問題?三年換一批人不會造成一樣的問題?
隨時可資遣!跟一年一聘一樣

約聘制度的重點不在幾年幾聘,而是在於制度上有沒有規範約聘員工佔所有員工的百分比及可使用約聘員工的工作職務...

引用:
作者s953812
看看日本就知道
實務上在淺草兄退休時就有差別了

除了大老闆和公務員不用煩惱退休
一般人都需要獨立累積一筆退休金
如果勞工在工作年間無法累積財富安度退休生活
到時候政府要不要增加社會福利支出來照顧這一大群人
不然,要讓非公務員在退休後自生自滅?

您退休時享有的公務人員福利從何而來?
..............
我退休時並不會有公務人員福利 :jolin: :jolin:

nomad 2011-11-15 05:29 PM

引用:
作者orea2004
所以政府通常只敢對媒體發佈平均所得。
更詳細的真相都要你自己翻資料。

要是所得的真相出來
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台灣13年來,經濟一直成長
但薪資所得卻沒有成長
錢都到那裡去了?
很可怕!

skyairqq 2011-11-15 05:50 PM

會站就不會叫鬼島了 :jolin:

棄宋保馬團滾蛋 2011-11-15 06:11 PM

引用:
作者淺草一郎
並沒有在討論良幣吧...
一年一聘制算劣幣, 三年一聘制也算劣幣.所以一樣是劣幣並沒有什麼不同
如果改為多年數合約,約聘會吃掉更多的正職工作?是想當然耳還是有什麼理論基礎?
更少的福利?福利跟一年一聘一樣,
免除每年換約可能造成的問題?三年換一批人不會造成一樣的問題?
隨時可資遣!跟一年一聘一樣

約聘制度的重點不在幾年幾聘,而是在於制度上有沒有規範約聘員工佔所有員工的百分比及可使用約聘員工的工作職務...



我不想捲入邏輯文字之爭,

很明顯的如果主事者認為,一年一聘跟複數年約是相同!

那政府不需要去修法,

而如果勞團也認為差不多,那勞團也不用去反對!



至於你說的約聘員工佔多少百分比,

這應從約聘本意應該是非常態性的人力需求提供企業短期密集的人力或是技術支援! 所謂的短期大抵是以一年以內季節性需求為準!

如果受限於常態性的員工總數百分比,那約聘能提供的支援人力就有限! 企業因次受限無法在一般非大量人力需求時其聘僱最低人力,在需求來臨時達到人力滿足的要求,此一約束等同於讓企業放棄約聘制


這也是為何有所謂約滿一年續聘應為正職員工的規則存在,因為目前多數企業以年度計算
假如約聘人員期約再同一公司持續超過一年以上還要續約,自然應視為常態性人力需求,轉為正職!

當然我說的不一定對,勞團也不一定對,政府主事者也不一定對,期待政府開放複數人力需求的企業也不一定對,

但你能靜下心想一下,為何有這樣多的人會反對或是贊成此事,不正代表這件事能夠改變現況?

Tatebayashi 2011-11-15 06:12 PM

引用:
作者十三樓
勞工奴隸哪有看電視報紙瞭解國家大事的權利?

強雄:哼哼哼哼哈哈哈, 啊,想不到美國的這種新藥這麼厲害。
(鏡頭轉到回憶中,魔鬼隊隊員被注射藥後,變的強壯無比)
強雄:還有球證、旁證,加上主辦,協班,所有的單位,全是我的人,你怎麼和我鬥?

腦萎會愛怎麼搞就怎麼搞!

對阿
就像X戰警第一課裡面,金鋼狼的那句台詞 :laugh: :laugh:

淺草一郎 2011-11-15 10:41 PM

引用:
作者棄宋保馬團滾蛋
我不想捲入邏輯文字之爭,

很明顯的如果主事者認為,一年一聘跟複數年約是相同!

那政府不需要去修法,

而如果勞團也認為差不多,那勞團也不用去反對!



至於你說的約聘員工佔多少百分比,

這應從約聘本意應該是非常態性的人力需求提供企業短期密集的人力或是技術支援! 所謂的短期大抵是以一年以內季節性需求為準!

如果受限於常態性的員工總數百分比,那約聘能提供的支援人力就有限! 企業因次受限無法在一般非大量人力需求時其聘僱最低人力,在需求來臨時達到人力滿足的要求,此一約束等同於讓企業放棄約聘制

這也是為何有所謂約滿一年續聘應為正職員工的規則存在,因為目前多數企業以年度計算
假如約聘人員期約再同一公司持續超過一年以上還要續約,自然應視為常態性人力需求,轉為正職!

當然我說的不一定對,勞團也不一定對,政府主事者也不一定對,期待政府開放複數人力需求的企業也不一定...
我也不想捲入邏輯文字之爭
我並沒有說不會不同,我只是不認為一定是"不站在勞工的立場"
你所說的"約滿一年續聘應為正職員工的規則" 只適合正常的企業,不想"約滿一年續聘應為正職員工"的企業主自然會在快滿一年時叫他的HR部門加班(當然不給加班費)處理新聘用一批雇員的事務.而三年一聘也許這些雇員可以多幹兩年的"臨時雇員"

跳海人 2011-11-15 10:59 PM

引用:
作者淺草一郎
我也不想捲入邏輯文字之爭
我並沒有說不會不同,我只是不認為一定是"不站在勞工的立場"
你所說的"約滿一年續聘應為正職員工的規則" 只適合正常的企業,不想"約滿一年續聘應為正職員工"的企業主自然會在快滿一年時叫他的HR部門加班(當然不給加班費)處理新聘用一批雇員的事務.而三年一聘也許這些雇員可以多幹兩年的"臨時雇員"



所以呢?

讓勞工在長期缺乏保障的環境下,又是站在勞工的立場?

藍色&憂鬱 2011-11-15 11:09 PM

有人不在業內 又自稱不是公務員 真不曉得他是幹麻的

一年一聘 一般廠要求工程師三個月上手
也就是剩9個月可以發揮有效的能力
所以不敢亂聘 聘作業員等高取代的職務
當然也有聘助理工程師 好不容易培養出來的人 若公司前景OK也考慮轉正職

三年一聘
以後啥助工 還是一般工程師 都用聘的
三年後這批肝看哪些還能撐
不能撐的回家吃自己

還省資遣費 我糙

這樣懂嗎?

調情呻手 2011-11-15 11:15 PM

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有人不在業內 又自稱不是公務員 真不曉得他是幹麻的

一年一聘 一般廠要求工程師三個月上手
也就是剩9個月可以發揮有效的能力
所以不敢亂聘 聘作業員等高取代的職務
當然也有聘助理工程師 好不容易培養出來的人 若公司前景OK也考慮轉正職

三年一聘
以後啥助工 還是一般工程師 都用聘的
三年後這批肝看哪些還能撐
不能撐的回家吃自己

還省資遣費 我糙


隨便他!

反正這邊言論自由為了這種事爭論沒啥必要!

重點勞工權力明顯受損是事實!

報告完畢!

xxxxxxtsai 2011-11-15 11:21 PM

司馬昭救駕........... :p :p :p :p :p :p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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