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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種民代才像是講人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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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您沒仔細看小弟的敘述 我相信如果對方換成是汽車,絕對是他理賠給我... 我提出來,只是因小建提到肇事事故機車與汽車按責任均分,個人認為太過理想化而已 無關主題,無關汽機車 我也說了,汽機車大戰我沒興趣參加 :rolley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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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麼....落選哭哭 我可以秀秀安慰他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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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海事事故、航空事故... 幾乎所有的交通相關事故的責任歸屬,本來就是以肇事原因來做比例分配! 這才是全球統一的基礎原則與概念,也是立法上跟執行上該努力達到的目標... 說太理想話的意思,難不成要大家完全不管法治&責任歸屬,大家繼續和稀泥嗎? 大家難道要繼續回到「死者為大」、「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理盲而濫情的時代嗎?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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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成汽車,事件不變肇事的責任比率一樣也不會變 對方損失的從機車變汽車,你要賠更多 |
引用:
這是哪一條法規定的?我要查一下免得哪天被開了罰單! 道路速限,就是市區50,郊區60∼70,沒有依照車種分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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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考機車駕照的時候 不是都會買一本 考照用的小冊子來看嗎 上面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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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請順便通過另外一條 機車撞壞損壞暫停於外側車道/機車道的其他車種,包含有左述之情況其駕駛人乘客被機車撞傷(死)者,機車騎士責任減半 占用機車專用道,機車停放格的其他車種駕駛人太多了 :tu: |
引用: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規定,汽機車行車速限應依標誌、標線之規定,無標誌、 標線者,市區道路行車速限為50公里/小時,另設有快慢分隔路型之慢車道行車速限為40公 里。 http://www.klcg.gov.tw/tourism/home...no=200711130046 現在大部分路段都把快車道漆上了禁行機車, 摩托車只能在慢車道上行駛, 所以依規定 限速40無誤. 看來駕照筆試標準沒有設定為100分確實是個盲點, 很多人拿到了駕照卻不熟悉全部的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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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討拍拍 順便取暖吧 :laugh: 不過我也支持開放黃牌紅牌走快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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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在交通法規定義中 -- 屬於快車,而非慢車! :co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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