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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 2010-10-28 09:58 PM

引用:
作者跳海人
蠻奇怪的.....

申報扶養人的順位,樓主的母親應優於外孫女,除非申報扶養人是你舅舅,那才要看後續的情況

我自己也遇過類似的情況,我是二姊私下自己申報我母親,國稅局並不管戶籍或同居的問題,只回答我:我和姐姐是同順位,所以補報是由電腦決定的=.=。。。。。後來國稅局告知出示扶養証明,只要上面有我母親的簽名,內容隨便即可∼

但樓主的外祖母如果是禁治產人,建議直接問國稅局
1。申報順位,您母親應優於外孫女,為何是您母親要補稅
2。如果實務上是您母親在扶養外祖母時,而外祖母本身是禁治產人時,如何解決

然後,記得問該位承辦人是誰,資料備好,找同一位承辦人就可以了∼相關經驗分享,希望對您有幫助


顛倒啦...

開版的算外孫... , 開版的母親擔起扶養親生父母.. 就是開版的外公外婆
舅舅的女兒(內孫)就偷點取巧想節稅就自行填寫祖父母是扶養人.....

女兒嫁出去 , 按習俗已經是個外人...

butter-cat 2010-10-28 10:04 PM

先打電話問核定綜所通知書承辦,若真實扶養人確實是你母親。
又因為已無行為力人,那應該有法定代理人吧!得確認一下
若要出示扶養證明或由被扶養本人出具的話,那應該由誰具書
切結。此外若為長期扶養可能的話,健保應該掛在你母親或父親
的眷屬底下,或許也可以當作扶養事實之證明。及所以上醫院
拿藥之類的收據,證明由你們負責日常生活起居照顧之事實。
還有明年五月一日要申報,就12點前坐在電腦前資料打好~
一到5/1日凌晨馬上申報~ 你就贏了。

說真的,國稅局不太會很介入這種家務事,幫你改就是換台北那
個要補稅,只能去讓納稅人去自行協調。常遇到客戶補稅都是因為
長輩被親人拿去申報。今年廠商打來說抱歉~他岳母被申報走,對
於有提醒我要替她提早申報,感到不好意思。就跟她說:沒關係
明年我幫你午夜12點一過就申報~ 跟他拚了 哈~~

manabe 2010-10-28 10:06 PM

報稅不是過了,怎現在才要報,請問是在那一國啊:confused:還是我記錯!

saiz 2010-10-28 10:17 PM

引用:
作者afena955
很遺憾....樓主所舉這些並不是適例,
前面有大大提過了,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等法律上有扶養義務責任者,是不需同戶籍或同一居所、也不需任何證明,就可以列報的。

在下覺得,樓主可以另循其他法律途徑,例如刑事控告對方遺棄(未盡依法扶養尊親屬的責任),或是提起民事要求共同分攤扶養尊親的法定責任。

樓主是直系血親沒錯啊...
法律是算親等又不是在算堂表之類的
外祖父母-母-樓主 三等親耶..
引用:
「稱直系血親者,為己身所從出,或從幾身所出之血親。」例如父母、曾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等都是。

afena955 2010-10-28 10:35 PM

在下指的是,該篇樓主所引的例子屬非直系親屬範圍、不是適例啦! :jolin:

原引:
綜合所得稅申報扶養姪、甥、伯、舅等其他親屬或家屬被剔除補稅者不少,經查有些人將較低所得親戚之子女的戶籍,遷入自己家中,有些人則以提示切結書方式 (扶養其他親屬切結書下載見下面附件),企圖達到少繳稅之目的,其實同戶籍或提示切結書,都只是具備形式要件,若受扶養者之父母經查有扶養能力,或與納稅義務人無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及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事實,依規定仍不得列報扶養。.....


引用:
作者saiz
樓主是直系血親沒錯啊...
法律是算親等又不是在算堂表之類的
外祖父母-母-樓主 三等親耶..

kanewei 2010-10-28 11:10 PM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顛倒啦...

開版的算外孫... , 開版的母親擔起扶養親生父母.. 就是開版的外公外婆
舅舅的女兒(內孫)就偷點取巧想節稅就自行填寫祖父母是扶養人.....

女兒嫁出去 , 按習俗已經是個外人...


你是活在清朝還是明朝啊?

還習俗咧,

按照中華民國的法律就是兒子女兒都有扶養義務,

自然都可以把年長父母列為扶養抵稅的對象,

跟嫁不嫁人有啥關係?

不懂就不要亂可以嗎?

alberchen 2010-10-29 07:03 AM

引用:
作者butter-cat
先打電話問核定綜所通知書承辦,若真實扶養人確實是你母親。
又因為已無行為力人,那應該有法定代理人吧!得確認一下
若要出示扶養證明或由被扶養本人出具的話,那應該由誰具書
切結。此外若為長期扶養可能的話,健保應該掛在你母親或父親
的眷屬底下,或許也可以當作扶養事實之證明。及所以上醫院
拿藥之類的收據,證明由你們負責日常生活起居照顧之事實。
還有明年五月一日要申報,就12點前坐在電腦前資料打好~
一到5/1日凌晨馬上申報~ 你就贏了。

說真的,國稅局不太會很介入這種家務事,幫你改就是換台北那
個要補稅,只能去讓納稅人去自行協調。常遇到客戶補稅都是因為
長輩被親人拿去申報。今年廠商打來說抱歉~他岳母被申報走,對
於有提醒我要替她提早申報,感到不好意思。就跟她說:沒關係
明年我幫你午夜12點一過就申報~ 跟他拚了 哈~~

感謝您的回覆~
但似乎看來,沒有任何的法條民法有站在撫養的這邊!!
實在有點痛心~

torisan 2010-10-29 07:58 AM

只是申請扶養親屬而已, 有你家退稅的錢到你大舅女兒帳戶中嗎?
如果沒有請不要用 "吞"這字眼

為了扶養親屬的報稅要搞到如此到處嚷嚷, 個人覺得有點不值得
看你的補繳稅金, 你家收入應該蠻高的, 需要這一點事就撕破臉嗎?

好好去溝通吧; 要不然下次請比她早報稅試試看, 讓國稅局自己去選吧

chaotommy 2010-10-29 08:16 AM

辛辛苦苦照顧長輩
結果別人來搶申報
誰都咽不下這口氣

solosbye 2010-10-29 09:04 AM

除了上面提到的扶養證明以外
建議你有關於兩位老人家的扶養費用都要作帳(發票、醫院、銀行帳戶支出明細什麼的能留就留)
不然以後遺產問題又要搞的人仰馬翻(基本上除非老人家有意願,不然正常人都不會請他們寫好遺囑的)
再來就是戶籍要遷,基本上同住這點就已經是很有利的証明了(申報的時候不是要附戶籍謄本影本?)
別人先報你不用管,也不用走法律途徑(想要教訓對方的話去問律師看看吧)
重複申報會被核准的是有證明文件的那方,沒有的會被要求補稅
所以你只要證明你有扶養之實就可以了

我自己家裡也是有這問題,平常一毛錢都沒給也沒出力,還敢跟我說給一個名額讓他報扶養
然後說他報的效益會比較高,EO4~關我屁事?

還有你的標題已經涉及毀謗,建議你以後說話想清楚一點,這裡超過10分鐘可是不能改文章的
你的問題應該是扶養申報問題,跟吞錢完全無關
對方節稅款不等於你的退稅錢,家裡收入這麼高,頭腦應該要更冷靜清楚吧?

時代不同啦~現在是"法治社會"
凡事講求的是證據,不是合不合理、是不是事實
就算你真的殺了10個人,沒證據就是沒事
所以多留點證據,包含與對方電話的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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