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死刑未廢除,為何還不執行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84644)

菊次郎 2010-02-02 12:31 AM

不死刑的話,那應該要有新玩法才對
美國電影裡面不是有很多類似的重刑犯嗎
可以參考看看

jason54088 2010-02-02 01:04 AM







這才是法誤部長的工作 :cool:

:cool: :cool: :cool: :cool:

superxy 2010-02-02 01:19 AM

引用:
作者fgasfgasg
樓上有網友說對了
法務部長不敢簽死刑執行,最大原因還是國際人權的觀感
再換法務部長都一樣,還是不敢簽
我記得死刑已經7、8年沒執行過了

但是國外有終身監禁,台灣沒有
無期徒刑是搞笑的,25年就出來了


請支持我當法務部長~ :laugh:

我上任第一天第一件事, 就是簽死刑令... :D

yesjvc 2010-02-02 01:57 AM

噁爛的地方不夠多嗎? 偏偏執行死刑 牽拖國際觀感?

Eav 2010-02-02 03:01 AM

那個王婆可以不簽,不過不簽的同時
她也可以朝修法方向走,直接送法案到立法院廢除死刑,
不過這位王婆既不簽也不動,這種法務部長我也可以做。

e44444 2010-02-02 03:30 AM

要廢除死刑,我沒意見,但要廢除死刑前,請先將之前以判死刑的死刑犯處理掉 :tu:

請所謂的法務部長不要再送便當了,送子彈好嗎 :stupefy:

larrychen 2010-02-02 03:42 AM

原來公文可以不用理由就不簽?
那憑什麼領我們付的薪水

警察可以因為今天******就不去站崗嗎.

這不叫瀆職叫什麼 自瀆嗎?

MrHermes 2010-02-02 06:22 AM

奇怪... 難道就不能換個贊成死刑的人來當部長嗎? :confused:

yider 2010-02-02 08:40 AM

政府的權利是來自於人民
人民如給予政府殺人的權利,那自然政府有權去執行死刑

要不然選這些人上台管政府作啥

sifone1203 2010-02-02 09:31 AM

引用:
作者fgasfgasg
樓上有網友說對了
法務部長不敢簽死刑執行,最大原因還是國際人權的觀感
再換法務部長都一樣,還是不敢簽
我記得死刑已經7、8年沒執行過了

但是國外有終身監禁,台灣沒有
無期徒刑是搞笑的,25年就出來了



今年首件!法務部批准鍾德樹死刑令 人權團體搶救

(2006/12/04 22:12)

法務部長施茂林上星期批准了今年首件死刑執行令,這名死刑犯叫鍾德樹,他在民國90年犯下桃園安親班縱火案,造成3死18傷的慘劇,目前廢除死刑聯盟正尋求聲請非常上訴的可能,希望讓鍾德樹暫緩執行死刑。最高檢察署已同意閱卷,依慣例最高檢執行檢察官應會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死刑執行勢必暫緩。

牢房到刑場這段路,在台北看守所不算長,但死刑犯鍾德樹已經走了3年多,如今是最接近的一刻,因為法務部長施茂林批准了他的死刑執行令,是法務部一年來,第一起簽下的生死狀。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4日上午邀請法務部和有關人員對「檢察一體之落實與執行」提出報告,李進勇表示,法務部現今對死刑的執行均採取非常審慎的態度,對三審定讞的死刑案件,都會交代詳細審查是否有可提非常上訴或再審的理由,是用盡一切方法,若還是沒有重新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機會,才會審慎考慮批准。

法務部次長李進勇指出,「沒有重新再審或是非常上訴的機會,那我們才會審慎的考慮來予以批准死刑令,目前為止,是有批准一件死刑的執行。」

死刑犯鍾德樹是在民國90年4月時,因為債務糾紛,犯下了桃園安親班縱火案,當時造成3死18傷的慘劇,經過2年多的審理,最高院判決他死刑定讞,但拖了3年,法務部才批准死刑令,這兩天就要執行槍決。

主張廢除死刑的團體,立即出面搶救死刑犯大作戰,利用聲請閱卷再提非常上訴,以及聲請釋憲等救濟手段,要暫緩鍾德樹的死刑執行。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召集人瞿海源表示,「我們希望最高檢在最短的時間之內,核准我們律師的閱卷,在律師閱卷的狀況之下,這個案子可能還有轉圜的餘地。」

瞿海源指出,2000年以來,總統陳水扁已宣示廢除死刑,現今仍執行死刑是很矛盾的事情,去年全世界只有22個國家執行死刑,台灣是其中之一,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希望台灣今年不是執行死刑的少數國家之一,對法務部在今年最後一個月批准死刑執行令人感到遺憾。

瞿海源表示,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過去幾個月組成義務律師團,希望義務律師對每個死刑案能閱卷,使每個死刑犯能獲得重新考量的機會,這次法務部批准執行死刑的死刑犯,已委任律師聲請閱卷,但最高檢察署卻沒有回應是否核准閱卷,呼籲最高檢同意律師閱卷,政府能真正重視政策的承諾。

刑事訴訟法第461條規定,死刑執行經法務部長批准後,須於3日內執行,但執行檢察官若發現案情符合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可在3日內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

鍾德樹目前一隻腳似乎已經踏入鬼門關,能搶救時間幾乎不到48小時,當然不無希望,只是如果這些救濟方式都不成功,高檢署負責執行的檢察官,又不同意暫緩,鍾德樹很可能就得走進北所的刑場,為他的所做所為,付出他最後的責任。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44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