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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ge 2009-10-27 01:18 PM

引用:
作者O型的母獅
我會,如果他們再GAY孝,我就會把我手中的狗放開,讓他們錯愕應該是好狗的黃金獵犬怎麼把她們咬的那麼慘 :laugh: :laugh:

怎樣 :confused: 現在是人多欺負人少是不是 :confused: 不好意思,我手上牽的這條面善心惡的黃金獵犬就可以抵兩個大人了 :laugh: :laugh:


如果遇到白目家長, 你這樣可能變成縱狗行兇.
遇到難纏點的堅持要狂犬病檢驗, 妳的狗甚至可能被安樂死.
這樣值得嗎? :flash:

R2-D2 2009-10-27 01:43 PM

其實吠幾聲就足夠嚇跑卒仔了, 不必真的咬下去. 我只是不知道黃金獵犬有沒有這麼聰明.

Lisa Hsu 2009-10-27 01:48 PM

引用:
作者吉他之繩
這種反應是正常的
當你身邊有這種事情發生的時候
如果很多人都沒意見,而受害者也不懂的如何請別人幫忙
一味的怪路人是沒意義的
根據心理學的研究,人多時,你獲得幫助的機率不會大增,反而還會從75%以上降成35%以下,甚至只有10%。從幾乎人人會幫忙,變成三個人走過,只有一個會幫忙,甚至一群人圍觀或冷淡經過,卻沒人願意主動上前幫忙。....

這件事我認為不適用,看過影片就知道,並不是很多人都是相同距離,都可以救,而是發生在導護媽媽旁邊。

此外既然是導護媽媽,那她就比路人甲乙更多份責任。就像小時候做糾察隊,先勸導,不聽就記下名字送訓導處,小學生都做得到,為何她做不到?

AnchiMe 2009-10-27 02:07 PM

當然要好好規勸一下.
這社會有人明哲保身
有人路見不平
沒有對與錯
反倒是,如果大家都路見不平
那我就顯得明哲保身了

吉他之繩 2009-10-27 02:22 PM

引用:
作者Lisa Hsu
這件事我認為不適用,看過影片就知道,並不是很多人都是相同距離,都可以救,而是發生在導護媽媽旁邊。

此外既然是導護媽媽,那她就比路人甲乙更多份責任。就像小時候做糾察隊,先勸導,不聽就記下名字送訓導處,小學生都做得到,為何她做不到?


沒有導護媽媽多一份責任的說法。責任跟權力是對等的。法律上導護媽媽並沒有任何權力。只是我們的社會不去思考這個問題罷了。

試問:如果學生聽從導護媽媽的指揮而出了交通車禍,請問誰負責任?導護媽媽一大半責任。但是她並沒有任何權力。

再試問:如果肇事者聽從導護媽媽指揮交通,疏忽導致撞上學生,請問誰要負責任?導護媽媽也跑不掉。

再來想:如果今天導護媽媽指揮交通,出了車禍致死。請問學校、教育部、一直到國家單位要不要負這個責任?他們利用導護媽媽免費的方式來降低人力成本,要不要負這個責任?不需要。甚至,有沒有幫他們保險都有疑問。學生出了車禍,有學生平安保險。導護媽媽出了車禍,學校賠不起,而且也不見得有這個經費幫他們保險。

導護媽媽是個有責無權的人,試圖把事情轉移到他們這些義工身上,是不公平的作法。

dogcccrrrwhh 2009-10-27 02:30 PM

引用:
作者Lisa Hsu
這件事我認為不適用,看過影片就知道,並不是很多人都是相同距離,都可以救,而是發生在導護媽媽旁邊。

此外既然是導護媽媽,那她就比路人甲乙更多份責任。就像小時候做糾察隊,先勸導,不聽就記下名字送訓導處,小學生都做得到,為何她做不到?



我看到你說>>就像小時候做糾察隊,先勸導,不聽就記下名字送訓導處<<
我反問你
那是自己學校的學生才有用吧!!不是自己學校的
說一句老實話!!
誰裡你阿!!更不用說記下名子
還要送訓導處勒,小學生去阻止國中生或是高中職,不可能啦!!
除非你長的高壯 :laugh: :laugh: ,還要有一副不怕死的精神
還有你知道為何,國小的糾察隊為何要找高年級嗎??

polar168 2009-10-27 02:31 PM

引用:
作者uno
哇賽.....z大~好Man啊
想必z大有過人之處啊!!!
身高還是.... :shy:


z..大自己有交代 :laugh:

1618 2009-10-27 02:44 PM

這讓我想到 蜘蛛人 第一集的場景
主角去領擂台比賽的獎金,老闆刻扣薪資
下一秒 搶匪搶了老闆的錢,而主角放過搶匪
主角回到馬路上,發現自己的叔叔被搶匪開槍

這就像是一個循環,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當每個人都漠不關心,當搶東西的小孩長大時
你我都變成中年或老年時,可能就會換搶我們了
還是盡力幫忙


至於幫忙有很多方法,不一定要自己一個人去勸阻

O型的母獅 2009-10-27 02:48 PM

引用:
作者carage
如果遇到白目家長, 你這樣可能變成縱狗行兇.
遇到難纏點的堅持要狂犬病檢驗, 妳的狗甚至可能被安樂死.
這樣值得嗎? :flash:

也對,雖然牠常不仁咬我,但我不能不義害牠
我一個人對付那兩個小鬼就綽綽有餘了,再加上那隻好狗在旁邊叫囂,保證他們嚇得屁滾尿流失了魂 :laugh: :laugh:

吉他之繩 2009-10-27 02:57 PM

再來,我前面提到的部落格裡面就有提過比這個國小生被霸菱更嚴重的事情發生,芝加哥合眾國際社(United Press International,UPI)曾發佈一則新聞,報導正值妙齡的女大學生遭人勒斃事件。死者全身赤裸,生前遭到毆打,屍體被一名小男孩在校園圍牆的樹叢中發現。警方指出,兇手行兇的時間是在人來人往的大白天,死者遇襲之處,還是市區最熱門的觀光景點之一。兇手將死者拖進樹叢時,肯定有很多人路經行兇現場。事後有民眾向警方表示,他曾在下午兩點左右聽到尖叫聲,但他並沒有前往查探。因為,大家對這件事好像都沒有什麼反應。(《透視影響力:人類史上最詭譎、強大的武器總析解》頁213)   上面這一則不幸的新聞會發生的原因,就是旁觀者效應(bystander effect)。也就是,人多的時候,由於責任分散(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y),大家都會想「我不去幫忙,也有其他人會去幫忙」、「應該有其他人已經打電話給警察或救護車了,我沒必要重複打一次」、「大家都沒什麼動作,應該是已經有人在幫忙,沒事了」,反而容易會出現見死不救的狀況。
大家一樣沒有反應。

再提一則經典案例。「請你跟我這樣做」這本書第175頁:
「1964年三月,凱瑟林.裘維諾絲並不是在短期間內被無聲的殺死,她在死前曾經經歷了一場漫長、大聲、痛苦、而且被大家所目擊的折磨。兇手繞著大街追著她跑,在三十五分鐘裡連續三次逞兇,直到最後以利刃結束凱瑟林的呼嚎為止。令人費解的是,案發現場共計有三十八位凱瑟林的鄰居,從自家窗戶裡看見她遇襲,卻沒有一個人動手打電話報警。」
負責紐約皇后區警方督導的助理總督察表示,這個命案讓他大惑不解,並不是因為這是一樁謀殺案,而是這麼多好人,而且是鄰居通通沒有報警。

針對這個案子,有人歸因於電視暴力節目的影響,有些歸因於性格壓抑,大多數人歸咎於大都市生活的去人性化。

該書178頁:
「心理學家們推論,身邊有其他旁觀者在場時,起碼有兩個理由會讓目睹緊急事件的人縮回援手。第一個理由很直接:有同樣可以伸出援手的人在場,會減輕每個人見義勇為的責任感。『應該有人會來幫忙或打電話求援吧,說不定有人已經這麼做了。』每個人都這麼想,到頭來沒有人真的這麼做。另一個理由,則出於更微妙的心理作用,同樣源自社會保證原則,關係到無知效應。往往,緊急事件不是那麼容易辨別,路上躺一個人,你怎麼判斷她是心臟病發作還是喝醉酒?隔壁傳出吵鬧聲,會不會是壞人闖進去?到底要不要報警?萬一報警卻發現那只是人家夫妻家務事,豈不糗大了?所以在狀況不明的當下,我們傾向先看一看在場其他人的反應,找點線索,研判眼前發生的事是否緊急。」

這些都是原因。每個住在大都市的人不見得都無血無淚,大都市沒有錯,而是人的心理問題所致。
所以,父母親如果想要教導孩子防止這種被欺負而旁觀者無人幫手的狀況,請教導他們:
第一,大聲呼救。讓旁人迅速搞清楚狀況,讓他們知道打你的人並不是你的家人,你們也不是在玩。消除旁人的不確定心理。
第二,應該發出更明確的訊息,讓大家知道你需要協助,並且往與自己最靠近的某個人說清楚:「這位導護媽媽,他們因為我不給錢而在欺負我,請你保護我。」
這樣,這個導護媽媽被賦予一個救援者的角色,現在她才知道眼前的小孩需要救援,了解到她必須提供援助而不是別人,最後更明白她可以提供什麼援助。當導護媽媽明白狀況之後,她就明瞭她得趕快採取行動協助,在這種狀況下,一般人不會吝於協助的。你看論壇上不少人願意批評討論這樣可惡的事情你就知道問題並不是大家冷眼旁觀,熱血的人還不少呢。

在完全得不到完整訊息的狀況而沒有做出反應的導護媽媽不應該被這樣錯怪。這種心理任何人去都一樣。我相信如果導護媽媽可以上來獻身說法的話,應該更精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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