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很懷念李登輝的緊急命令。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63809)

流。金。歲。月 2009-08-11 01:31 AM

能力高下力判..唉 :jolin: :cry:

wmd 2009-08-11 02:00 AM

引用:
作者gsmspro
緊急命令 (http://zh.wikisource.org/wiki/Wikis...%91%BD%E4%BB%A4)
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總統緊急命令(九二一震災) (http://zh.wikisource.org/w/index.ph...4&variant=zh-cn)

自己該做什麼都不知道,把責任推給氣象局真是太可笑了 :jolin:
假如民眾打通電話就能調動軍隊,那也真是天下奇聞 :think:


沒錯,我也認為民眾打通電話就能調動軍隊,那也真的是太扯了。

民眾可以打電話至消防局或是其他媒體提供的緊急救災電話,
記得告知位置,狀況,需要什麼,要注意什麼,請盡快幫忙!

pepd65 2009-08-11 02:22 AM

救災有所謂「黃金時間」,一旦錯過,後果不堪設想

而領導者,最忌臨事不決,錯失良機。

如果現在突發戰爭,很難想像這種優柔寡斷的性格會導致什麼嚴重後果... :think:

德田新之助 2009-08-11 02:22 AM

該動用緊急命令就動用
要不然多頭馬車
是能有多好的效率?

meanway 2009-08-11 02:29 AM

引用:
作者pepd65
救災有所謂「黃金時間」,一旦錯過,後果不堪設想

而領導者,最忌臨事不決,錯失良機。

如果現在突發戰爭,很難想像這種優柔寡斷的性格會導致什麼嚴重後果... :think:


+nnn

中央跟地方就算有爭執
也不是現在
現在最重要的是----搶救人命

有的時候
民眾對於中央的期待本來就是希望能(概括承受)
說明一點,就是希望執政者有擔當跟魄力!
畢竟中央握有極大的資源
是地方不能比的~

yaohoung1 2009-08-11 02:36 AM

他不是說過 "料敵從寬" :unbelief:

Ibiza 2009-08-11 02:52 AM

實在非常令人失望
中央政府應該擔任統一指揮的角色
而不是只會在一旁說著會提供必要協助吧 :jolin: :jolin: :jolin:

WALL•E勒 2009-08-11 05:58 AM

引用:
作者kouiou
我只能說指揮官豬頭,這應該是能記功的好機會,只要要求部隊注意安全,

剩下就是等記功,當年陸戰隊台中某旅長,印象中主動出擊,最後得勳章

並且升少將... :think: :think: :think:


旅長本來就是少將缺,只要躺著幹,部隊不要出大問題,早晚會升少將

loveless. 2009-08-11 06:55 AM

引用:
作者WALL•E勒
旅長本來就是少將缺,只要躺著幹,部隊不要出大問題,早晚會升少將

躺著幹可以升將軍? :eek:

以後可能沒人要站著幹,蹲著幹了。 :laugh:

alan0888 2009-08-11 09:13 AM

緊急命令不是聖旨, 有它的限制在. 看看這篇文章吧.

緊急命令必須嚴守限時、限區、限項目

【聯合報╱社論 】 2009.08.11 05:52 am


編按:本文原刊登於【1999-10-23/聯合報/2版/嘉義地震 特別報導】


九月二十五日緊急命令頒布迄今,引發了許多憲政爭議,而以其中兩項最受矚目。其一,昨天嘉義又發生大地震,李登輝總統隨即宣布嘉義縣市為災區,並指示救災事宜比照九二一震災辦理。其二,行政院日昨決定將九二五緊急命令之「執行要點」送立法院「敘知」,且將「南電北送」所需的第三路超高壓輸電線(即第三迴路)納入「執行要點」。這兩項爭議的主焦點在於:嘉義縣市原非九二五緊急命令的適用範圍,而第三迴路亦未見諸九二五緊急命令;如今,總統逕自宣布嘉義縣市為災區,而行政院亦逕自在執行要點中添加了「第三迴路」,這種作法是否已經逾越了九二五緊急命令的適用範圍,儼然形成了一項頗可深究的憲政議題。

嘉義縣市應當列為災區,而許多人亦認為第三迴路也有建設之必要,這應是在情理上可以理解之事。但是,就憲政及法治的運作而言,宣布嘉義為災區,及建設第三迴路,卻均須有合法的依據,不可脫法而為。也就是說即使頒布了緊急命令,也不可為所欲為。

九二五緊急命令是「限時、限區、限項目」,可見緊急命令絕不是一項可以任意發揮的權力。既然九二五緊急命令已經「限地區」,嘉義縣市如今發生震災,即應另外頒發針對嘉義縣市的緊急命令加以規定;總統似乎沒有權力逕自宣布嘉義為災區,並稱救災事宜可以比照九二一震災與九二五緊急命令同樣的辦法。同理,九二五緊急命令既然已經「限項目」,但遍查九二五緊急命令的內容,並無片言隻字談及電力問題,更未提及為電力工程可以動用非常手段;因此,行政院就執行緊急命令此一「母法」所制定的執行要點,自亦不能超越「母法」的範圍,擅將台電「第三迴路」列入。否則,倘若政治權力可以任意擴張至緊急命令未規定的時間、地區或項目,則緊急命令又何必要限時、限地區,及限項目?

至於行政院將九二五緊急命令的「執行要點」送立法院「敘知」,亦非所宜。須知,緊急命令是在國家發生非常事變時,為使政府有應變的能力,而在憲法中所設的特殊制度;因此,緊急命令的位階必定在憲法之下,此點毫無疑問。其次,既然緊急命令是為了提高效率,暫時性地解除部分原有法律規範事項的限制,故其位階乃等同於法律,但優先適用,有如一部「特別法」。法律諺語謂:「緊急不認識法律」,而並未指「緊急不認識憲法」,實已說明了對緊急命令應有的認識。既然緊急命令有如一部針對特定事項的限時「特別法」,因而關於行政院為執行緊急命令而制定的「執行要點」,即有如行政院為執行此一「特別法」所制定的施行細則;而行政院就所有的法律所制定的施行細則,既都要送立法院審查,何獨緊急命令的執行要點為例外?也就是說,緊急命令並非超逾憲法的體制,不可排除行政權與立法權相互制衡的憲政運作。

如今的情勢是,嘉義縣市有必要列為災區,而許多人認為第三迴路亦有建設的必要。解決的方案,就宣布嘉義為災區而言,即應當另行頒佈補充性的緊急命令,將嘉義縣市劃為災區;僅憑總統的口頭宣布,是沒有憲政與法治的根據的。論及此處,亦可以看出,制定一部「緊急命令法」是確有必要的。倘若我們有一部緊急命令法,則在重大災變發生時,即可隨時應變。唯如今的九二五緊急命令,既是針對九二一的災區所頒布,在法理上即不可擴張其適用範圍至其他地區。

至於「第三迴路」的問題,由於九二五緊急命令發布之初,未顧及電力設施的疏漏,導致如今的困境,以致出此欲在「執行要點」中暗渡陳倉的下策,但這絕非正途;因此必須找出解決之道,方能使此一必要的工程儘速施工。如何補正緊急命令的疏漏,不外兩種途徑:第一,再發布九二五緊急命令的補充命令,將電力問題納入;然後,行政院再據補充命令擬定執行要點,送立法院審查。第二,將電力問題納入重建特別法解決。

比較這兩種途徑,當以納入重建特別法較佳。因為,緊急命令究為非常態的特別制度,動用時必須謹慎,嚴守憲法規定的要件。而憲法規定動用緊急命令必須是遇到「緊急危難」;如今,震災的緊急時刻已經過去,進入災後重建階段,實已不符憲法規定的要件。縱使供電系統有極大的脆弱環節必須補強,但並非台電第三線路不立即完成將有嚴重影響,故亦非所謂「緊急危難」的狀態,不能據此發布緊急命令的補充命令。再說,此一工程涉及民地徵用,已經有強烈爭議,若仍然以非常手段解決,恐怕會造成官民的激烈衝突。

這次緊急命令之頒行,是十分重要的憲政經驗,希能建立一次中規中矩的典範,事態發展至今,朝野對於緊急命令最重的領悟,是應體認緊急命令絕非為所欲為的政治令狀,不但仍應受到憲政運作的節制,至少執行緊急命令者不可逾越緊急命令的授權範圍。也就是說,緊急命令既然有限時、限區,及限項目的規定,則緊急命令當然不可逾時、越區,或逕自增添項目,亦即不可將緊急命令視為權力的空白支票。關於嘉義縣市納為災區,及第三迴路的問題,皆應依據此一準據尋求解決。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17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