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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安全]救護車闖紅燈釀車禍,民刑事責任問題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49772)

lompt 2009-04-26 02:54 PM

引用:
作者job
特別是路口紅燈時一定要先停待左右兩邊車輛都停止時再開


不過老實說
這樣可能過不了路口了><

chaotommy 2009-04-26 03:00 PM

引用:
作者yaowenchang
在美國有絕對路權的只有警車跟軍隊
救護車一樣沒有

救護車闖紅燈責任自負...

REALLY ?

在我這裡警車沒有100%的路權
兩年前才發生警車撞民眾的車子的事情
結果法院判決是 警車雖然有闖紅燈的權力
可是要在安全的情況下才可以

不過當時的車禍發生在凌晨兩點 非熱鬧區 :jolin:

sutl 2009-04-26 03:08 PM

引用:
作者job
所以為了保障駕駛者及用路人安全!還是希望能夠出勤(出分隊前)快、行駛(出分隊後)穩
特別是路口紅燈時一定要先停待左右兩邊車輛都停止時再開

那就等綠燈再過路口就好了...

sunnywalker 2009-04-26 04:23 PM

另一個報導:

救護車闖紅燈 撞傷人要賠

路權雖優先 未減速須負4成責任

2009年04月25日蘋果日報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市消防員溫崇慶,四年前開救護車載送傷患時,闖紅燈撞上一輛自小客車,造成一對蘇姓父子受傷。蘇姓父子提告聲請國家賠償後,法官認為救護車雖有優先路權,但闖紅燈時未減速也要負四成責任,日前判高雄市消防局須賠償十八萬餘元。

執勤肇事
當時受傷的是蘇天和(八十四歲)、蘇進財(五十五歲)父子,而蘇進財上周才剛收到勝訴判決,但幾天前就因病病逝。
蘇進財的兒子昨表示,父親生前接到判決書時很不甘心,「明明是救護車闖紅燈,為什麼救護車只要負四成過失責任。」雖然父親曾說一定會告到底,但現在家人忙著處理喪事,不打算上訴了。消防員溫崇慶因昨天休假,無法獲知其回應。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 二○○五年五月五日 傍晚,高市消防局小港分隊消防員溫崇慶,駕駛救護車載送一名手腳骨折並大量失血的傷患就醫,救護車開啟警示燈及警笛後,行經高松、高鳳路口時因闖紅燈,撞上直行自小客車的左側,造成車上駕駛蘇進財與他父親蘇天和受傷。

雙方都沒緊急踩煞車
蘇氏父子事後提告,要求溫崇慶及高雄市消防局,連帶賠償醫藥費及精神慰撫金九十六萬餘元
法院審理時,溫崇慶及消防局主張,救護車執行任務時有絕對用路權,且這件車禍是蘇進財駕車突然衝出,擦撞救護車造成但法官卻發現,車禍現場並無煞車痕,顯示雙方都沒緊急踩煞車,根據兩車撞擊點判斷,是救護車車頭撞上自小客左車門

消防局得付十八萬元
法官認定,車禍主因是蘇進財沒禮讓救護車,要負六成責任;而溫崇慶闖紅燈時並未減速,沒注意右側綠燈通行車輛,屬肇事次因,也要負四成責任,因此判決消防局得賠償蘇氏父子十八萬餘元。

sunnywalker 2009-04-26 04:26 PM

舊聞:

〔記者歐素美/梧棲報導〕台中港務消防隊救護車19日載送車禍傷患陳福榮就醫,行經中棲路與臨海路口闖紅燈撞上拖板車,救護車當場翻覆,車上3位消防人員受傷住院,陳某昏迷急救,有生命危險。

台中港務消防隊南堤分隊昨天下午1點左右接獲通報指出,台中港23號碼頭有1位民眾騎機車摔倒受傷,該隊隨即出動救護車救援。救護人員表示,趕抵現場時,陳福榮(男,44歲,清水人)摔倒趴臥在機車上已無意識,且頭部重傷,經急救後,立即送上救護車趕往醫院。

不料,救護車往東行駛中棲路行經臨海路口時,意外撞上從臨海路由北往南的拖板車,救護車當場翻覆,車頭幾近全毀,車上4人分別受輕重傷送醫;拖板車為閃避救護車還撞毀交通號誌及路燈,事故現場一片狼藉。

童綜合醫院急診室外科主任林明聖表示,救護車駕駛張介彥(男,25歲)脖子挫傷、全身多處擦傷,2位替代役男葉伯文(男,20歲)、劉政良(男,25歲)輕微擦傷,患者陳福榮則因腦出血併頸椎骨折脫位休克,昏迷指數4,生命垂危。

救護車駕駛表示有鳴笛、開警報器

張介彥表示,救護車闖越路口紅燈時,已先鳴笛、開啟警報器,因拖板車駕駛未減速才發生憾事;拖板車司機則表示,當他聽到救護車警報聲響時,車子已行駛至路口,根本來不及反應就發生車禍了。

現場有目擊者指稱救護車闖紅燈,清水警分局正展開調查釐清肇事責任。

~~~~~
上下樓這兩篇,當事人都各說各話...

沒說過 2009-04-26 04:41 PM

引用:
作者dodo5
在國外聽到救護車警笛, 就是要減速停車, 因為你可能不知道他從哪來, 這是比較安全的做法


那是在國外文明國家的做法, 國內可是大大不同的 :jolin:

sunnywalker 2009-04-26 04:55 PM

救護車若不負注意義務,碰上了狀況外的汽機車,
不管肇事責任如何分配,只會使當下的救護狀況更糟...

這是救護車駕駛心態上要調整的
尤其是報持著免責心態開車的駕駛

至於故意不禮讓的一般車輛,大家只能用力譴責
因為,也不過是行政罰緩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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