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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好心救人被控肇事 官司纏訟10年 死者家屬不滿無罪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00406)

e   2008-06-20 10:27 AM

世態炎涼,那種『休管他人瓦上霜』觀念似乎愈來愈抬頭了。
在這種狀況下,事不關己卻出來幫忙,尤其在那種沒有其他證人可以證明自己只是純幫忙的情況下,就有可能被當成『八成和你脫不了關係...』。

polar168 2008-06-20 10:38 AM

我以後再也不做好人了......(心裡的喃喃自語~)


假設一個情形, 如果開車經過, 明明有看到那個騎士卻不管他, 後來被查到有經過, 家屬會不會一樣要告 :rolleyes:

林澗中 2008-06-20 11:15 AM

還好那位車主的車都沒有任何碰刮傷才會無罪

要是像我的老車四周都是刮傷

懶的去處理...(迷之聲:是沒錢處理... :cry: )

不就跳到黃河多洗不清???

所以不是我不做好人

是我的車不讓我做好人 :laugh:

海豹 2008-06-20 11:47 AM

引用:
作者林澗中
還好那位車主的車都沒有任何碰刮傷才會無罪

要是像我的老車四周都是刮傷

懶的去處理...(迷之聲:是沒錢處理... :cry: )

不就跳到黃河多洗不清???

所以不是我不做好人

是我的車不讓我做好人 :laugh:


應該也不是有撞痕就會涉嫌
以現在的科學鑑識技術,應該可以大致分出這痕跡是不是最近撞的
撞的地方有沒有對方車輛漆啦,屑等的殘留物
像有經驗的鑑識人員
就可以看出我的後保險桿,有擦撞到石牆,電線桿,或是後面車的保險桿等的不同痕跡
不會那麼容易被冤枉的啦~~ :laugh:

醉鬼 2008-06-20 11:48 AM

引用:
作者Teinlong
這就是台灣很不好的"先入為主"的觀念...

在外國...是警方跟檢方需要找出強力的證據證明你有罪...

在台灣...則是被告要自己想辦法找出自己沒罪的證明...

也難怪漸漸的看見路上有車禍...不太願意幫忙報警的人也越來越多了...

因為誰報警誰倒楣...到時候肇事者逃逸...被撞的死了...

家屬找不到人要求賠償...幫忙報警的倒楣成冤大頭了...

不好意思喔~ 這個部分是你有一點看錯喔
檢察官早就多次不起訴, 只是被害家屬不斷申告
檢察官並沒有意思要冤枉好人喔~ 只是殺人罪是公訴

anshley1 2008-06-20 12:05 PM

所以結論就是
碰到別人的意外現場
千萬不要多管閒事
趕快離開
以免要應付眾多像你這樣質疑的人
得不償失

幫忙報案還要拿出證據說自己不是嫌疑犯
這是什麼世界

引用:
作者abo5738
真相 不知道如何?  有撞人的 也會掰說自己沒撞 除非你拿出鐵証 犯罪的人 都是很狡猾 ......

Computer Cowboy 2008-06-20 12:46 PM

其實雙方都沒有錯, 但怎麼就沒有人提出要法律改革呢? 現在明顯是法律方面出了問題, 就好像英國的法律一樣, 同一條控罪不能指控同一個人兩次, 所以控訴別人前要準備充分的證據, 而被起訴者一經判定無罪後, 也不用擔心受到沒完沒了的法律程序影響。

paulchu 2008-06-20 01:19 PM

引用:
作者海豹
應該也不是有撞痕就會涉嫌
以現在的科學鑑識技術,應該可以大致分出這痕跡是不是最近撞的
撞的地方有沒有對方車輛漆啦,屑等的殘留物
像有經驗的鑑識人員
就可以看出我的後保險桿,有擦撞到石牆,電線桿,或是後面車的保險桿等的不同痕跡
不會那麼容易被冤枉的啦~~ :laugh:

鑑識科學確實夠先進,但是...
我猜台灣警方的鑑識人員會直接自由心證。
這樣一來可以省一大堆工作,再來不用為了補充耗材而受總務刁難。
萬一冤枉無辜怎麼辦?那...就算他命該倒霉囉!就像那些報案而被派出所吃案的那些受害人,還不是要自認倒霉!

Teinlong 2008-06-20 01:22 PM

引用:
作者Computer Cowboy
其實雙方都沒有錯, 但怎麼就沒有人提出要法律改革呢? 現在明顯是法律方面出了問題, 就好像英國的法律一樣, 同一條控罪不能指控同一個人兩次, 所以控訴別人前要準備充分的證據, 而被起訴者一經判定無罪後, 也不用擔心受到沒完沒了的法律程序影響。


這就是愛呆完啦~~ :laugh: :jolin:

Orguss 2008-06-20 02:26 PM

引用:
作者Computer Cowboy
其實雙方都沒有錯, 但怎麼就沒有人提出要法律改革呢? 現在明顯是法律方面出了問題, 就好像英國的法律一樣, 同一條控罪不能指控同一個人兩次, 所以控訴別人前要準備充分的證據, 而被起訴者一經判定無罪後, 也不用擔心受到沒完沒了的法律程序影響。


這就是台灣啊,一審二審三審再訴,判100次無罪後,第101次判死刑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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