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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攝影區最近出了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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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整串看下來很怪,主辦人強調自己虧很多又累,可是錢的流向又很奇怪, 雖然收的不多但是也省下了給外拍model的錢。 最後好像又有剩下的錢可以買禮物送人了,所以連有沒有虧都搞不太懂了 :p |
引用:
那種說法確實會讓人起疑 :ase :ase |
我沒那麼義憤填膺 頂多認為主辦者有處理或是信用上的瑕疵 (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只有主辦者最清楚)
現在只想說 還給我睡眠時間阿~~~~~ XD |
我沒有全部看完, 攝影我也不太懂.
但結果還挺清楚的, 不需要所有當事人都出來講一次. 不過那討論串讓我的中文程度更上一層樓了. 也對人心險惡更有了解, 對於埋頭書香的我, 不外乎是一個小震撼. 法律部分: 就算刑法不成立, 民法可以, 如果連為什麼有這差異都不知道, 那就不要隨便亂搬出來嚇人. 民法要判, 也是可大可小, 玩法律最好要有一群人跟你志同道合, 一個人玩不起來的. 而且台灣人治程度遠遠大過於法治, 道歉沒事那哪需要警察, 凡事法律都能解決這假設是錯誤的. 法律也是人定的, 也是由人來判定, 法治最終還是人治, 讀法律怎能不知道這一點. 人情部分: 有時候不是交易或商業問題, 而是奇檬子的問題.(很奇怪我這經濟商學會講奇檬子吧) 主辦人要抽點好處, 不是不可以, 問題是兩邊要顧好.(不是說用欺騙的方式) 時間, 精力也是也是要收費的, 我絕對支持花時間橋事情的人應該得到一點回饋. 總之, 怎麼處理好, 這我也不懂, 畢竟我不是很懂人情世故. 經濟商業的我, 覺得主辦人收費抽頭是可以的. 心理學, 奇檬子的我, 覺得主辦人蓄意誤導是錯誤的行為跟心態. 法律學的我, 覺得主辦人不明智, 關公前耍大刀, 版上法律高手很多的, 我還只是讀過的嫩咖. 等我明年研習完MBA, 再來討論管理與專案的部分吧 XD |
我比較好奇,拿照片就不可以收費??
這樣真的很小氣!!就算要收費的話最少也要給人家一些電子檔吧?? |
引用:
指版主吧,不是站長。 攝影區是PCDVD裡少數幾個有管理員(版主)的討論區之一囉∼ |
雞婆貼一下淫長大的試爆 :D
核子試爆現場,整篇主題精華 基本上,該點的都點出來了,只差沒把細節po出來而已,花了一晚看的結論也是這些 :stupefy: 主辦的吃相真的有點難看 :think: 還是說***長大,改把核彈丟在這好哩 :laugh: |
引用:
:jolin: :jolin: 原來那區有版主.... :ase :ase :fear: :fear: |
反正就是.............
1.拍攝的給錢了。 2.主辦的收錢了。 3.MD拍完沒拿到錢。 拍攝的人想說給了錢了要求一些拍攝方式應該不過分, MD認為又沒收錢為什麼要我做東做西的, 主辦人收了錢又想當正義使者,罵拍攝的人是色狼,也對MD隱瞞了是付費拍攝的事實。 就是錢也要,正義使者的形象我也要。 |
看完對於錢的說法:(印象)
參加費:有兩種說法200元 和 300元 總金額大概有三種說法:4x00 5x00 (某句說MM因有住台北和中壢所以費用從5x00減為4x00) 後來又有人補上2400(猜測是從參加費200*12人) 花費的各家綜合說法:MM的交通費(因住的地點使費用減低,參考上面總金額) 其中有人補上一說:主持人台南來回交通費。 再來就是剩餘金額轉成禮物給MM費用,及活動茶水費用。 如果總金額是2400-交通費(含主持人).....似乎也沒剩餘很多的樣子.... 不過自己是路過......各位繼續.....頭大,不知誰的說法才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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