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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_lin 2007-07-22 11:27 AM

推推~~~已完成連署

可憐蟲 2007-07-22 11:58 AM

怎麼每次都是"同居人"

"同居男友"這類的東西

arthurss2000 2007-07-22 12:18 PM

這類犯罪者的再犯率真的太高了,關也關不久
真的建議剁掉比較快 :D (鞭刑會怕嗎?禽獸就是禽獸)

urtony 2007-07-22 12:31 PM

引用:
作者bigcake
我覺得用熱水燙雞雞是個不錯的方法 :yeah:

錯!要也是用熱油...

si3568i 2007-07-22 01:01 PM

直接弄個BR法,同時設立勞動工廠。情節輕的勞動回饋社會,同時增加財政資源。重大犯,直接送到荒島執行大逃殺。

人權,對於豬狗不如的XX是不適用的

ggjtwo 2007-07-22 01:16 PM

我覺得宮刑較恰當
那些人權團體個個都去判死刑好了
沒法保障好人
卻要去保護壞人
通通都抓去槍斃好了

saiz 2007-07-27 12:38 AM

引用:
作者mondeo30
如果該狼是被虐狂,那該怎麼辦啊?

被虐狂不會去攻擊別人吧= =||
被虐狂沒攻擊性耶....只想被打而已
扣分 :laugh: bad example :jolin:

pantenor2 2007-07-27 12:54 AM

我比較悲觀

我也認為連署完全沒用

除非等某個名人出事了

然後媒體24小時無間斷播報

比較可能有效果

dreamart 2007-07-27 01:19 AM

引用:
作者firmware
台灣喔....過度濫用人權觀念,錯到縱虎歸山,禍國殃民


要是我是總統,只要是各種刑犯

1.被抓到後,直接公布本人所有資料(姓名,住址),直接推上電視讓全國人民看個清楚(不戴頭套),並且永遠在身分證上紀錄此人是性侵惡行犯

2.刑期方面,一律10年起跳,假釋可以,坐滿10年後才可以提假釋

一定一堆腦殘人權團體在靠杯,不過人真的是賤的(我非常肯定),亂世用重典才是最有用的

要保護好人,不是一直讓畜牲有機會再出來犯案,很多不適合生存在社會上的刑犯,你讓他死,才是功德一件,不讓他死,只會讓更多社會上更有的人因為畜牲而死


沒錯...台灣太濫用人權...什麼都講人權...導致公權力根本如糞土
警察抓個賊抓到被告??這是啥社會啊...就因為開槍錯殺他??他逃當然要開槍啊
誰知道他是哪個通緝犯...強姦強暴犯的刑罰根本就像在罰小孩子
幾年關一關...出來再繼續 :tu: 一而再再而三的...這種人早該處死刑了
這案子鐵定到最後又不了了之...等著看吧...反正台灣人命不值錢...死一個是一個
等到哪天哪個狗官身受其害...才有可能真正去正視這種案件的嚴重性了

DEARHEART 2007-07-27 01:50 AM

如果法律賦予我權力
我會讓他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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