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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qaaa330 2007-04-08 05:11 AM

引用:
作者Adsmt
雖然他是轉貼了你的網址,但那是你事前已經公開,所以是不是叫穩私,恐怕有爭議。因為照你的看法,你連 google 都可以去告了......
還有 google 被告是因為有智慧財產權的爭議,不是隱私權的爭議,請不要一聽到被告就混為一談。


差太多了吧,人家是依傷害罪被起訴。除非你能證明你家人因為這幾通電話而造成身體傷害或財產損失。


我有同意公開在PCDVD嗎!?
牠沒經過我的同意公開在PCDVD就已經犯法囉
不懂就別亂講嘛~~~

睡到一半被吵醒不算精神傷害嗎?
報紙多看點吧!小白~~~

kids 2007-04-08 05:47 AM

那你自己呢?
第 360 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版上每個因為洗版而受到侵害的人都對你提出告訴
現在採一罪一罰,你先算算要蹲多久?
我覺得你現在先看看要不要跑路吧

qqqaaa330 2007-04-08 05:49 AM

引用:
作者kids
那你自己呢?
第 360 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版上每個因為洗版而受到侵害的人都對你提出告訴
現在採一罪一罰,你先算算要蹲多久?
我覺得你現在先看看要不要跑路吧


這就好笑了~
我推文是我的自由

但你不會說隨便公開別人的隱私也是自由吧!

kids 2007-04-08 06:21 AM

但是你所謂的"自由"已經妨礙其他人了 :mad:

根本不算是自由,已經算是犯罪了

Ricky5.NT 2007-04-08 06:49 AM

我怎麼隱約記的.............無意義的考古算是重罪

以前好像有過案例...........凡事太盡.緣分勢必早盡

xx123 2007-04-08 06:57 AM

引用:
作者qqqaaa330
我有同意公開在PCDVD嗎!?
沒經過我的同意公開在PCDVD就已經犯法囉
不懂就別亂講嘛~~~

睡到一半被吵醒不算精神傷害嗎?
報紙多看點吧!小白~~~


字不會用 . 用到 :flash:
還叫人小白 :flash:

我有看到喔 :p
算不算人身攻擊 + 毀謗罪 :jolin:

有看到的請答 :like:
大家來做證 :hungry:

z751119 2007-04-08 07:00 AM

樓主到了警局可能會這樣



:laugh: :laugh: :laugh:

wayDX 2007-04-08 07:35 AM

阿呆 電話騷擾 是要持續半年

好幾百通才告的起來巴

就那兩三通 法院會裡你才有鬼~

myamos 2007-04-08 08:45 AM

PCDVD也是人紅是非多呀…
q兄的人際關係這麼好,應該不用打到兩通,也能請警察處理到底吧…

PCDVD真的是每天都有不同的戰爭呀…XD

mm9630 2007-04-08 08:45 AM

怎麼沒人來管一下這篇文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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