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理財第一堂課 拋棄繼承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683793)
|
---|
引用:
法律應該規範的更嚴謹, 改成得知這個法律規定, 或是得知死亡日期開始, 看那個比較後面就選那個 |
修通識課有教到這個,
看來通識課還滿有用的 |
謝謝你樓主我也記下來^^
|
引用:
你既然要繼承 就必須都繼承 或辦理限定繼承 我記得好像在申報遺產稅的文件上就有註明 如果都註明給你看了 你還不知道要拋棄或限定 哪誰也救不了你 畢竟被欠錢的人 也是有權利的不是嗎 大家著眼點都是欠錢的人 那被欠的人呢 |
引用:
被欠的人的索取對象已經死了不是嗎? 當初借債給債務人時, 難道得預想其子女得幫忙還債而借嗎?不對吧.... 應該是純衡量借錢的人 "本身" 有無能力還! 社會上弱勢的人太多了, 不該再被這種法律強姦了...可惜沒看到啥立委做事爭取修改這條法律! 建議是所有繼承人若無任何表示, 預設都是 "限定繼承" 才對吧?! :think: |
引用:
問題來了 資產計價方式跟估價者的立場與能力? 比如說公告現值跟實際市場價值? 自己如果可以 那變換不動產是否可以更多? 我想這種事情 應變成基礎教育吧 |
嗯,所以有能力借錢給人,可能就要冒著被人欠錢不還的風險。
所以,願意借錢給人救急的人,考量到現實問題,是否有可能會有所猶豫,而使社會更趨向冷漠? 因為不知法律,而有法律豁免權的話,是否會造成社會更加混亂? |
引用:
所以說這是一場資本家和無產階級間的對抗...:laugh: |
引用:
被欠的上吊了= = 不過本來就不應該有父債子償這種鳥事的啦 又不是我借的 何況民法是算到直系三等 之前我外公往生了 名下財產早被清光 還被兩個舅舅借了幾千萬的負債 如果這也要叫我還 那就太誇張了 趕快叫家人跑了幾次南部地方法院 這個不辨好 可是大件事 |
引用:
這個社會 欠錢的人最大 真的 除非你想動用一點非正常手段 跟人要錢 感覺自己的立場好像是在拜託一樣 有的對象又是不能用非正常手段的 唉....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04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